发布日期:2025-04-23 09:15:10 大 中 小
重庆市江津区贾嗣镇民福村更换智能水表采购已经贾嗣镇党委、政府批准采购,经研究该采购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确定,特发布此询价采购文件。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贾嗣镇民福村更换智能水表采购。
2.项目业主:重庆市江津区贾嗣镇民福村村民委员会。
二、采购限额
本项目采购预算限额273000元(大写:贰拾柒万叁仟元整)。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总价报价,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明示或暗示的货物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检验检测费等所有费用;因供应商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主要采购内容
重庆市江津区贾嗣镇民福村更换智能水表采购包括:NB智能水表,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1。
四、质量要求
本次采购所有商品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标准。
(一)NB智能水表
1. 水表内所有接触水的零部件必须采用无毒、无污染、无生物活性的材料,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符合国家标准:GB/T 778.1~5-2018;行业标准:CJ/T 133-2012。出厂检验规程执行:冷水表检定规程JJG162-2019、机械计量及其他性能要求满足GB/T 778标准。符合CJ/T 535-2018物联网水表的标准。
2.智能水表外壁按要求清晰标注品牌、尺寸、公称压力、卫生许可批号、执行标准、生产批次等信息。
3.投标时智能水表为100%全新料,智能水表表面清洁光滑,无气泡、凹陷、杂质、明显的划痕和色泽不均等情况。
4.智能水表经出厂检测合格,提供生产单位质量检测部门对本批次智能水表型号及管件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
5.具有省级及以上官方的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的质量监测单位出具的本次招标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及质量检验合格证(复印件经申请(受检)单位及投标单位加盖鲜章)。
6. 计费方式的设置需实现表端计费和平台计费两种方式,表端计费是指水表充值后自行计费,欠费关阀;平台计费指管理员可以在后台人为的发送指令远程操作水表的开关阀。
7.平台收费方式需同时满足预付费和后付费设置两种切换。
五、询价安排
(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贾嗣镇人民政府官网上下载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询价公告期限:2025年 4月23日~ 2025年4月 25日。
(三)报价地点:重庆市江津区贾嗣镇民福村便民服务中心。
(四)报名及资料递交时间:2025年4月 27日9时至2024年4月27日10时。
(五)开标时间:2025年4月 27日10时至2024年4月27日11时。
(六)投标保证金:按本采购限价的2%(5460元)缴纳投标保证金,缴款账户:重庆市江津区贾嗣镇民福村股份经济合作联:1548010120010001833 。待开标完成后的20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供应商须知
(一)基本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取得合法经营许可,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3.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参与本次投标报价智能水表的生产制造企业或经对应生产企业直接委托代理的经销单位。
2.系统平台需具有兼容性:需要兼容使用包含NB物联网水表,IC卡预付费智能水表,蓝牙水表,lora水表,阶梯水表等多种水表的系统使用。
3.水表材质需为铜制水表。
七、供应商确定办法
(一)采购人将依照本询价通知书相关规定对符合资质要求、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且不存在无效报价的投标报价单位,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2名成交候选人。其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若出现2个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情况,按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早的供应商中标。
(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报价。
(四)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八、合同签订
中选单位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十日内向业主单位缴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并在接下来七日内完善合同。如未按时完善上述程序,可由业主根据中选顺序另行确定中选承包商。工程的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3% ,质保期为半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不计利息支付。
九、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方式及售后服务
(一)交货时间
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
(二)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重庆市江津区贾嗣镇民福村党群服务中心。
(三)验收方式
采购货物的验收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派专人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在双方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核对、检查、检测,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收货。安装过程中及质保期内,若对商品质量提出异议,双方应进行复验,必要时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鉴定。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价通知书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货物验收合格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1.货物送达指定位置无损坏,货物名称、品牌、数量、规格型号等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无误。
3.提供质量及技术要求部分所述的检测报告、卫生许可批件、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4.采购人随机抽取的样品检测结果为合格。
5.安装过程中及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发生,采购及使用单位没有提出异议。
6.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供应商所供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品牌及生产企业等与询价通知书要求相符。
2.安装完成验收通过之日起,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半年,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不得低于其规定。
3.供货方承诺所售商品,自甲方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可以退货,30日内可以换货,更换后的货物质保期重新计算。
十、支付方式
(一)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后20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货款。
(三)供货商按要求完成交货后,经业主单位验收合格,供货商先行支付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质保金,采购方20日内支付货物价款的50%,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后20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十一、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
(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
(四)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五)供应商不接受询价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该项目报价的;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制造商参与报价,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的;
(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
(十一)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十二、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重庆市江津区贾嗣镇民福村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贾嗣镇民福村党群服务中心
联系人:陶老师 联系电话:18996127602
江津区贾嗣镇民福村村民委员会
2025年 4 月 22日
附件:1.贾嗣镇民福村智能水表采购清单及限价
2.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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