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贾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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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贾嗣镇人民政府(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4-10-14 14:50:27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辖区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辖区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职能。

基层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经济发展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强化产业引导,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公共管理职能。辖区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城镇和村容村貌管理。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公共安全职能。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管能力。

(二)单位构成

1、党政机构设置

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2、事业站所设置

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水利服务中心、扶贫开发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130.65万元,支出总计3130.65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290.99万元,增长10.25%,主要原因为人员新增及追加厕所革命补助项目、公益事业奖补、2021年事业人员绩效清算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考核经费等。

2. 收入情况。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13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30.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290.99万元,增长10.25%,主要原因为人员新增及追加厕所革命补助项目、公益事业奖补、2021年事业人员绩效清算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考核经费等。

3. 支出情况。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13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7.95万元,占比62.22%;项目支出1182.70万元,占比37.78%。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290.99万元,增长10.25%,主要原因为人员新增及追加厕所革命补助项目、公益事业奖补、2021年事业人员绩效清算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考核经费等。

4. 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30.65万元,支出总计3130.65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290.99万元,增长10.25%,主要原因为人员新增及追加厕所革命补助项目、公益事业奖补、2021年事业人员绩效清算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考核经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30.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0.99万元,增长10.25%,主要原因为人员新增及追加厕所革命补助项目、公益事业奖补、2021年事业人员绩效清算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考核经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4.47万元,增长29.04%。主要原因是追加厕所革命补助项目、公益事业奖补、2021年事业人员绩效清算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考核经费等。

2. 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0.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0.99万元,增长10.25%。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及追加厕所革命补助项目、公益事业奖补、2021年事业人员绩效清算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考核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4.47万元,增长29.04%,主要原因是追加厕所革命补助项目、公益事业奖补、2021年事业人员绩效清算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考核经费等。

3.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4.34万元,占比44.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8.93万元,增长21.92%,主要原因是追加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燃气安全装置改造工程等项目支出。

(2)教育支出8.84万元,占比0.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3.81万元,占比1.4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2万元,下降12.2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5.32万元,占比14.8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万元,下降0.6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减变动。

(5)卫生健康支出114.29万元,占比3.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47万元,增长18.04%,主要原因是追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新增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考核经费等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92.67万元,占比2.9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3万元,下降7.33%,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和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减少。

(7)农林水支出915.51万元,占比29.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0.03万元,增长105.51%,主要原因是追加2023年涉农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厕所革命补助项目、公益事业奖补项目等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105.87万元,占比3.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8万元,增长9.8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及基数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7.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42.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2.25万元,增长16.4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及新增2021年退休人员政策清算和2021年退休人员政策清算和事业人员绩效清算。公用经费305.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73万元,增长17.59%,主要原因是新增党建活动培训及新增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增加相关配备设施及日常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水电费、电话费等日常运转所需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0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7万元,增长17.81%,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用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9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公务接待费1.0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4万元,增长45.49%,主要原因是去年因疫情原因公务接待减少,今年恢复正常后公务接待正常进行。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1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人均接待费90.8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7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79万元,较上年减少7.82万元,减少4.0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1万元,较上年减少2.89万元,下降72.25%,主要原因是压缩会议费开支。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9.67万元,较上年增加1.76万元,增长22.23%,主要原因是新增党建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1%。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2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9项,涉及资金1460.92万元;未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部门应公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和项目绩效自评表,无重点专项项目的部门应选择至少一个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2)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重庆市江津区贾嗣镇人民政府整体监控

自评总分

(分)

90.19

项目主管

部门

重庆市江津区贾嗣镇人民政府

财政归口科室

预算科

部门

联系人

王小玲

联系电话

023-47651012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2777.48

3402.89

3130.65




其中:

财政拨款

2777.48

3402.89

3130.65

91.99

10

9.19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在今年收支预算内,确保完成以下整体目标:1.保障镇政府正常运行,做好经济发展规划和指导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2.推进社区建设、社区管理,顺利开展社区事务、服务工作,推进民兵预备役、征兵、民政救灾救助、扶贫助残、殡葬、优抚、劳动保障、老龄等各项工作。3.为群众提供服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4.推广农业技术,提供综合行政执法保障等,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在今年收支预算内,已确保完成以下整体目标:1.保障了镇政府正常运行,做好经济发展规划和指导服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2.推进社区建设、社区管理,顺利开展社区事务、服务工作,推进民兵预备役、征兵、民政救灾救助、扶贫助残、殡葬、优抚、劳动保障、老龄等各项工作。3.为群众提供服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4.推广农业技术,提供综合行政执法保障等,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说明

各项工作完成率

%

100

100

0

100

20

20


各项完成工作质量达标率

%

95

95

0

100

20

20


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95

5

50

20

10


相关人员收入增加

%

100

100

0

100

10

10


保障百姓利益,维护生命财产安全

%

100

100

0

100

15

15


环境卫生及国土合理管理,有效地促进了生态环境


定性

明显改善

1

0

100

5

5


群众满意度

%

95

98

3.16

100

5

5


有效控制成本、项目支出在成本预算内

%

=

100

100

0

100

5

5


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公路维修维护

自评

总分

(分)

100

项目主管

部门

重庆市江津区贾嗣镇人民政府

财政归口科室

预算科

项目

联系人

王小玲

联系电话

023-47651012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32

32

32




其中:

财政拨款

32

32

32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道路养护,道路安全隐患整治


保障道路养护,道路安全隐患整治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说明

故障排除及时率

%

100

100

0

100

50

50


设施服务覆盖人口

300

300

0

100

30

30


受益群体满意度

%

100

100

0

100

10

10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不得遗漏。示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玲    联系电话:023-476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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