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1-26 11:06:34 大 中 小
1、竞争性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江津区贾嗣镇新春夜景灯饰工程,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贾嗣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竞争性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竞选人参与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比选范围
2.1工程名称:重庆市江津区贾嗣镇新春夜景灯饰工程。
2.2工程地点:江津区贾嗣镇贾嗣桥社区。
2.3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在场镇安装新春夜景照明灯饰,实现照明、装饰夜景的效果。
2.3.1灯饰的布置以发包方提供的灯饰布置明细清单表为准。
2.3.2灯饰在2月26日后拆卸,并封存到指定位置。
2.3.3施工方对安装拆除过程中的安全负全责,确保安装质量,使用过程中不发生漏电伤人事故。
2.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84195.8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4000元)。
2.5工期: 10 日历天。
2.6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安装摆放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按要求做好使用期间日常维护,拆除回收后付尾款。
2.7本工程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竞标人资格
3.1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招标(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比选申请文件需逐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同时必须装袋密封并加盖竞选人公章。
3.4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3.5不按本比选文件规定密封的文件,恕不接受。
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选者,请在重庆市江津区贾嗣镇人民政府规建办获取本工程竞争性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
4.2竞争性比选保证金:本工程比选保证金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由竞选人在比选当日现场缴纳,拟中标单位待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其余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
5、竞争性比选方式
5.1项目采取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以满足比选需求的最低报价成交;如果同时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由比选单位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第二供应商的报价与成交供应商报价差额在5%(含5%)以内,可顺延为成交供应商。否则,重新组织比选。
5.2 参与比选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原则上应重新组织比选。重新组织比选时,参与比选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仍然不足三家的,直接选取最低报价的竞选人成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市江津区贾嗣镇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7、其他事项
7.1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10%计算。如果中标价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85%(不含)的,签订合同前需在履约保证金之外另缴纳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金额为最高限价的85%与中标价差额(即风险保证金=最高限价*85%-中标价格)。
7.2比选时间:2021年1月29日上午9:30。
7.3比选地点:江津区贾嗣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7.4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身应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7.5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8、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江津区贾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谭老师
电 话:15086775668
重庆市江津区贾嗣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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