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2-02 11:24:59 大 中 小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嘉平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2025年到户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策落实。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嘉平镇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嘉平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6日
嘉平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2025年到户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区财政局、 区乡村振兴局、区林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津财农〔2024〕111号)下达嘉平镇2025年到户产业奖补资金55万元。根据资金项目计划、《江津区到户产业奖补实施方案》(津乡振发〔2023〕27号)等文件精神,为积极推动我镇到户产业发展,激励每个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意愿的脱贫户和“提低增收重点对象”直接参与到产业发展中来,确保衔接专项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结合我镇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脱贫户和“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户”稳定增收的核心,以农业产业振兴为主线,改进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引导脱贫户和“提低增收重点对象”积极投身生产发展中来,促进短期产业长期滚动发展,长效产业强化管理持续发展。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新型经营主体统筹组织优质农产品“社区配送”项目营销模式,有效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程度,助力脱贫群众和“提低增收重点对象”获得长期、持续的收入来源,巩固拓展脱贫产业成效,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二、奖补对象
到户产业奖补项目资金扶持对象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的脱贫户、“提低增收重点对象”;二是拥有产业发展意愿且具备产业发展能力的脱贫户、“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户”。
户均年纯收入低于1万元且正在发展产业项目的脱贫户和“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户”。脱贫户、“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户”,流转他人土地用于自己发展产业的,纳入奖补范围;该户将土地流转给他人或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产业的,不纳入奖补范围。
三、计算周期
上年10月1日——当年9月30日
四、奖补资金
(一)资金预算。到户产业奖补资金由区乡村振兴局拨付,下达给我镇2025年的资金共计55万元。分三类进行补助,分别为:购种子补助、种植养殖补助、销售补助。到户产业奖补资金按江津区相关文件要求截止时间进行兑现,其中种植养殖补助、销售补助兑现标准由镇党委政府根据脱贫户及监测户种植养殖情况、全镇奖补对象户的销售情况再作安排。
(二)奖补标准。依据《江津区到户产业奖补参考标准表》标准计算奖补,补助产业为今年新发展的种植养殖项目,享受过其他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奖补政策。根据每户产业发展规模,计算应得产业奖补资金。脱贫户每户每年所得到户产业奖补资金不得超过3000元;“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户”奖补资金不得超过5000元。
(三)使用范围。奖补范围主要是:糯玉米、西瓜、大豆、粮食、蔬菜、水果、肉、蛋、禽、水产等农产品。
(四)资金监管。各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要加强对脱贫户和“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户”对奖补资金使用的引导、指导、监督。
五、实施程序
(一)业主单位。到户产业奖补种苗种子补助发放,由重庆市江津区嘉平镇铜鼓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为业主单位,依托“嘉里果蔬”社区配送项目牵头组织实施。
(二)调查摸底。组织镇村两级帮扶责任人深入脱贫户和“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户”家中开展调查,务必摸清、摸准、摸实脱贫户、“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户”家庭成员劳动力、资源、技能、意愿等情况,确保产业奖补切合实际、成效可见、方向不偏。重点了解有意愿种植糯玉米、西瓜等特色产业。
(三)项目实施
1.购种子补助。根据前期的摸底情况,统筹使用一部分产业奖补资金购买种子,发放给有意愿种植的脱贫户、“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户”。
2.种植养殖补助。根据脱贫户、“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户”实际种植养殖情况进行补助。
3.销售类补助。各村通过民主评议、公示等程序上报销售类台账申请销售类补助。
(四)技术指导。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监督业主单位对脱贫户、“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户”的生产全程提供技术指导,保证农产品品质。
(五)产品验收。按照津财农〔2024〕111号文件要求,组织好镇村人员对脱贫户和“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户”种植养殖的农产品开展检查验收,完善验收资料和拨款资料。
六、实施要求
(一)压实责任。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周密安排、认真部署,各村为到户产业资金奖补项目的实施主体,帮扶责任人、产业指导员负有指导、监督责任。
(二)注重实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抓好项目的推进和质量监管工作,真正提升产业发展和到户产业奖补资金的实效。
(三)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重庆市江津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津财农〔2022〕46号)、《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方案》(津财农〔2022〕85号)要求,完善报账拨付资料,务必做到报账资料合规、真实、有效、完善,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并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镇纪委应加强监督,对资金奖补不公和虚造冒领、挤占贪污等行为,应严肃查处。
附件:1.江津区嘉平镇到户产业奖补项目实施参考程序
2.江津区嘉平镇到户产业奖补参考标准表
3.江津区嘉平镇到户产业奖补资金申请书
4.江津区嘉平镇到户产业奖补项目验收表
5.江津区嘉平镇到户产业奖补资金花名册
附件1
江津区嘉平镇到户产业奖补项目实施参考程序
一、入户摸排登记。镇村组织开展入户摸排,帮助脱贫户、“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户”确定产业项目,指导其填写《江津区到户产业奖补资金申请书》(附件3),经农户和核查人确认签字后,报村(社区)汇总。
二、村级初核与公示。镇(街道)驻村领导、驻村工作队、村(社区)两委对申报户进行逐一核实,形成初核名单,并在村(社区)政务公开栏醒目位置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产业类别、规模、奖补标准等信息。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箱以及监督电话〔镇(街道)纪(工)委和区乡村振兴局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村级公示无异议后,报镇审核。
三、镇级复核与公示。镇(街道)组织复核,并对奖补标准、奖补对象等内容进行研究审核。审核结果在镇域范围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四、项目实施监管。镇产业发展指导员、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等要加强对脱贫户、“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户”产业发展技术的指导、产业发展情况的监督,加强到户产业奖补项目发展过程中的检查、督促,确保按申报内容完成项目实施。
五、项目验收。产业奖补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后,各村对项目完成情况开展100%初验收。镇(街道)组织相关人员对每村项目完成情况开展100%复核验收。
验收情况要做好记录,参与验收人员要签字。验收不合格的,要责成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不予纳入奖补范围。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验收人员对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验收内容包括核准种植面积、密度、技术、规模要求及管护情况。脱贫户、监测对象养牛、养羊、养猪、养鸡(鸭)等在购进种苗3个月后进行再次验收,验收时要查清养殖品种、数量是否符合养殖要求。
六、发放奖补资金。验收合格后,验收结果分别在镇、村两级公示栏公示3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奖补资金应及时拨款到户,不晚于当年9月30日。拨款申请资料应包括村拨款申请(原件)、脱贫户、监测对象申请、最终奖补名单、村和镇验收表。每户脱贫户、“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户”产业照片应作为照片档案存档。
附件2
江津区嘉平镇到户产业奖补参考标准表
|
类型 |
项目名称 |
单位 |
规模要求 |
实施内容 |
奖补标准 |
|
种植类 |
调味品种植 |
亩 |
1亩及以上 |
按照行业标准种植花椒、生姜、大蒜等调味品作物 |
≤300元/亩 |
|
蔬菜种植 |
亩 |
1亩及以上 |
按照行业标准种植白菜、萝卜等蔬菜作物 |
≤300元/亩 | |
|
粮油、甘蔗种植 |
亩 |
2亩及以上 |
按照行业标准种植水稻、玉米、高粱、马铃薯、大豆、绿豆、油菜、甘蔗等作物 |
≤300元/亩 | |
|
水果种植 |
亩 |
1亩及以上 |
按照行业标准种植桃子、李子、柑橘等多年生水果 |
≤800元/亩 | |
|
亩 |
1亩及以上 |
按照行业标准种植西瓜、草莓等当年结果水果 |
≤500元/亩 | ||
|
中药材 |
亩 |
1亩及以上 |
按照行业标准种植金银花、黄精各类中药材 |
≤500元/亩 | |
|
食用菌 |
亩 |
1亩及以上或 500袋及以上 |
按照行业标准种植食用菌 |
≤500元/亩或1元/袋 | |
|
新建茶园 |
亩 |
1亩及以上 |
整地、深沟吊槽栽植茶苗3000株、配施肥料 |
≤500元/亩 |
|
类型 |
项目名称 |
单位 |
规模要求 |
实施内容 |
奖补标准 |
|
养殖类 |
猪 |
头 |
1头及以上 |
存栏1头及以上 |
≤500元/头 |
|
牛 |
头 |
1头及以上 |
存栏1头及以上 |
≤1000元/头 | |
|
羊 |
只 |
3只及以上 |
存栏3只及以上 |
≤300元/只 | |
|
小家禽、兔 |
只 |
30只及以上 |
存栏30只及以上 |
≤10元/只 | |
|
水产养殖 |
亩 |
2亩以上 |
新购买鱼苗、虾苗等每亩500尾以上 |
≤500元/亩 | |
|
蜜蜂 |
箱 |
2箱以上(每箱5脾以上) |
存栏2箱以上(每箱5脾以上) |
≤300元/箱 |
注:1.本表补助标准均为当年新种养殖项目,往年种养殖的不纳入奖补范围。
2.其他农业项目奖补标准由各镇街自行研究决定。
3.享受过其他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奖补政策。
4.具体补助标准根据补助资金情况确定。
附件3
江津区嘉平镇到户产业奖补资金申请书
(参考模板)
村(社区)民(居民)委员会:
本人: ,身份证号: ,是 镇(街道) 村(社区)脱贫户或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户, 年拟发展 (头、只、亩)。现根据到户产业奖补政策,申请到户产业奖补资金。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人承诺:对发展的种植作物按时管护(对养殖的畜禽按时出售)。
核查人(签字):
附件4
江津区嘉平镇到户产业奖补项目验收表
时间:年 月 日
|
脱贫户(“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户”)姓名: 住址: | ||
|
项目名称: 实施年度: | ||
|
实施内容: | ||
|
验收意见: | ||
|
验收人签字 |
单位 |
姓名 |
附件5
______镇(街道)到户产业奖补资金花名册
(摸底和发放名单格式)
填报单位:
|
序号 |
镇(街道) |
村(社区) |
脱贫户(监测对象)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调味品 |
蔬菜 |
粮油 |
多年生水果 |
1年生水果 |
中药材 |
食用菌 |
茶叶 |
猪 |
牛 |
羊 |
禽类 |
水产 |
蜜蜂 |
其他 |
奖补金额(元) |
备注 |
|
, |
||||||||||||||||||||||
注:此表仅为填报模板,请各镇(街道)按照模板样式填报Excel表格。
填报人: 分管领导: 主要领导: 填报人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此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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