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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嘉平镇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嘉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嘉平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2025年到户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2-02 11:24:59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嘉平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2025年到户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策落实。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嘉平镇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嘉平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6日

嘉平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2025年到户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区财政局、 区乡村振兴局、区林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津财农〔2024〕111号)下达嘉平镇2025年到户产业奖补资金55万元。根据资金项目计划、《江津区到户产业奖补实施方案》(津乡振发〔2023〕27号)等文件精神,为积极推动我镇到户产业发展,激励每个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意愿的脱贫户和“提低增收重点对象”直接参与到产业发展中来,确保衔接专项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结合我镇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脱贫户和“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户”稳定增收的核心,以农业产业振兴为主线,改进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引导脱贫户和“提低增收重点对象”积极投身生产发展中来,促进短期产业长期滚动发展,长效产业强化管理持续发展。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新型经营主体统筹组织优质农产品“社区配送”项目营销模式,有效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程度,助力脱贫群众和“提低增收重点对象”获得长期、持续的收入来源,巩固拓展脱贫产业成效,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二、奖补对象

到户产业奖补项目资金扶持对象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的脱贫户、“提低增收重点对象”;二是拥有产业发展意愿且具备产业发展能力的脱贫户、“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户”。

户均年纯收入低于1万元且正在发展产业项目的脱贫户和“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户”。脱贫户、“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户”,流转他人土地用于自己发展产业的,纳入奖补范围;该户将土地流转给他人或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产业的,不纳入奖补范围。

三、计算周期

上年10月1日——当年9月30日

四、奖补资金

(一)资金预算。到户产业奖补资金由区乡村振兴局拨付,下达给我镇2025年的资金共计55万元。分三类进行补助,分别为:购种子补助、种植养殖补助、销售补助。到户产业奖补资金按江津区相关文件要求截止时间进行兑现,其中种植养殖补助、销售补助兑现标准由镇党委政府根据脱贫户及监测户种植养殖情况、全镇奖补对象户的销售情况再作安排。

(二)奖补标准。依据《江津区到户产业奖补参考标准表》标准计算奖补,补助产业为今年新发展的种植养殖项目,享受过其他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奖补政策。根据每户产业发展规模,计算应得产业奖补资金。脱贫户每户每年所得到户产业奖补资金不得超过3000元;“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户”奖补资金不得超过5000元。

(三)使用范围。奖补范围主要是:糯玉米、西瓜、大豆、粮食、蔬菜、水果、肉、蛋、禽、水产等农产品。                                                                                                                        

(四)资金监管。各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要加强对脱贫户和“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户”对奖补资金使用的引导、指导、监督。

五、实施程序

(一)业主单位。到户产业奖补种苗种子补助发放,由重庆市江津区嘉平镇铜鼓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为业主单位,依托“嘉里果蔬”社区配送项目牵头组织实施。        

(二)调查摸底。组织镇村两级帮扶责任人深入脱贫户和“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户”家中开展调查,务必摸清、摸准、摸实脱贫户、“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户”家庭成员劳动力、资源、技能、意愿等情况,确保产业奖补切合实际、成效可见、方向不偏。重点了解有意愿种植糯玉米、西瓜等特色产业。

(三)项目实施

1.购种子补助。根据前期的摸底情况,统筹使用一部分产业奖补资金购买种子,发放给有意愿种植的脱贫户、“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户”。

2.种植养殖补助。根据脱贫户、“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户”实际种植养殖情况进行补助。

3.销售类补助。各村通过民主评议、公示等程序上报销售类台账申请销售类补助。

(四)技术指导。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监督业主单位对脱贫户、“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户”的生产全程提供技术指导,保证农产品品质。

(五)产品验收。按照津财农〔2024〕111号文件要求,组织好镇村人员对脱贫户和“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户”种植养殖的农产品开展检查验收,完善验收资料和拨款资料。

六、实施要求

(一)压实责任。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周密安排、认真部署,各村为到户产业资金奖补项目的实施主体,帮扶责任人、产业指导员负有指导、监督责任。

(二)注重实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抓好项目的推进和质量监管工作,真正提升产业发展和到户产业奖补资金的实效。

(三)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重庆市江津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津财农〔2022〕46号)、《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方案》(津财农〔2022〕85号)要求,完善报账拨付资料,务必做到报账资料合规、真实、有效、完善,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并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镇纪委应加强监督,对资金奖补不公和虚造冒领、挤占贪污等行为,应严肃查处。

附件:1.江津区嘉平镇到户产业奖补项目实施参考程序

2.江津区嘉平镇到户产业奖补参考标准表

3.江津区嘉平镇到户产业奖补资金申请书

4.江津区嘉平镇到户产业奖补项目验收表

5.江津区嘉平镇到户产业奖补资金花名册

附件1

江津区嘉平镇到户产业奖补项目实施参考程序

一、入户摸排登记。镇村组织开展入户摸排,帮助脱贫户、“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户”确定产业项目,指导其填写《江津区到户产业奖补资金申请书》(附件3),经农户和核查人确认签字后,报村(社区)汇总。

二、村级初核与公示。镇(街道)驻村领导、驻村工作队、村(社区)两委对申报户进行逐一核实,形成初核名单,并在村(社区)政务公开栏醒目位置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产业类别、规模、奖补标准等信息。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箱以及监督电话〔镇(街道)纪(工)委和区乡村振兴局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村级公示无异议后,报镇审核。

三、镇级复核与公示。镇(街道)组织复核,并对奖补标准、奖补对象等内容进行研究审核。审核结果在镇域范围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四、项目实施监管。镇产业发展指导员、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等要加强对脱贫户、“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户”产业发展技术的指导、产业发展情况的监督,加强到户产业奖补项目发展过程中的检查、督促,确保按申报内容完成项目实施。

五、项目验收。产业奖补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后,各村对项目完成情况开展100%初验收。镇(街道)组织相关人员对每村项目完成情况开展100%复核验收。

验收情况要做好记录,参与验收人员要签字。验收不合格的,要责成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不予纳入奖补范围。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验收人员对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验收内容包括核准种植面积、密度、技术、规模要求及管护情况。脱贫户、监测对象养牛、养羊、养猪、养鸡(鸭)等在购进种苗3个月后进行再次验收,验收时要查清养殖品种、数量是否符合养殖要求。

六、发放奖补资金。验收合格后,验收结果分别在镇、村两级公示栏公示3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奖补资金应及时拨款到户,不晚于当年9月30日。拨款申请资料应包括村拨款申请(原件)、脱贫户、监测对象申请、最终奖补名单、村和镇验收表。每户脱贫户、“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户”产业照片应作为照片档案存档。

附件2

江津区嘉平镇到户产业奖补参考标准表

类型

项目名称

单位

规模要求

实施内容

奖补标准

种植类

调味品种植

1亩及以上

按照行业标准种植花椒、生姜、大蒜等调味品作物

≤300元/亩

蔬菜种植

1亩及以上

按照行业标准种植白菜、萝卜等蔬菜作物

≤300元/亩

粮油、甘蔗种植

2亩及以上

按照行业标准种植水稻、玉米、高粱、马铃薯、大豆、绿豆、油菜、甘蔗等作物

≤300元/亩

水果种植

1亩及以上

按照行业标准种植桃子、李子、柑橘等多年生水果

≤800元/亩

1亩及以上

按照行业标准种植西瓜、草莓等当年结果水果

≤500元/亩

中药材

1亩及以上

按照行业标准种植金银花、黄精各类中药材

≤500元/亩

食用菌

1亩及以上或

500袋及以上

按照行业标准种植食用菌

≤500元/亩或1元/袋

新建茶园

1亩及以上

整地、深沟吊槽栽植茶苗3000株、配施肥料

≤500元/亩

类型

项目名称

单位

规模要求

实施内容

奖补标准

养殖类

1头及以上

存栏1头及以上

≤500元/头

1头及以上

存栏1头及以上

≤1000元/头

3只及以上

存栏3只及以上

≤300元/只

小家禽、兔

30只及以上

存栏30只及以上

≤10元/只

水产养殖

2亩以上

新购买鱼苗、虾苗等每亩500尾以上

≤500元/亩

蜜蜂

2箱以上(每箱5脾以上)

存栏2箱以上(每箱5脾以上)

≤300元/箱

注:1.本表补助标准均为当年新种养殖项目,往年种养殖的不纳入奖补范围。

2.其他农业项目奖补标准由各镇街自行研究决定。

3.享受过其他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奖补政策。

4.具体补助标准根据补助资金情况确定。

附件3

江津区嘉平镇到户产业奖补资金申请书

(参考模板)

村(社区)民(居民)委员会:

本人:     ,身份证号:       ,是     镇(街道)  村(社区)脱贫户或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户,     年拟发展            (头、只、亩)。现根据到户产业奖补政策,申请到户产业奖补资金。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人承诺:对发展的种植作物按时管护(对养殖的畜禽按时出售)。

核查人(签字):


附件4

江津区嘉平镇到户产业奖补项目验收表

时间:年  月  日

脱贫户(“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户”)姓名:                           住址:

项目名称:                             实施年度:

实施内容:

验收意见:

验收人签字

单位

姓名

附件5

______镇(街道)到户产业奖补资金花名册

(摸底和发放名单格式)

填报单位:

序号

镇(街道)

村(社区)

脱贫户(监测对象)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调味品

蔬菜

粮油

多年生水果

1年生水果

中药材

食用菌

茶叶

禽类

水产

蜜蜂

其他

奖补金额(元)

备注

,

注:此表仅为填报模板,请各镇(街道)按照模板样式填报Excel表格。

填报人:               分管领导:                主要领导:                填报人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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