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3-05 20:13:25 大 中 小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家庭(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调查核实,集体评审,作出了审核审批意见。现公示如下,若有异议,请监督举报。举报电话: 023-61060727 。
一、 (拟)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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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居住地址 |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
救助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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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徐怀贵 |
重庆市江津区嘉平镇天水村1组 |
其他原因 |
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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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程勇 |
重庆市江津区嘉平镇清平社区 |
其他原因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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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穆光怀 |
重庆市江津区嘉平镇笋溪村1组 |
其他原因 |
1000 |
二、(拟)不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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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居住地址 |
不予临时救助理由 |
|
无 |
嘉平镇人民政府(盖章)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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