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嘉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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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嘉平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4-04-03 12:29:50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就业、社保、医保、医疗救助、劳动维权等各项政策法规并提供咨询服务。

2.承担辖区内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业务的具体经办工作。

3.承担辖区内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申报、审核、公示等工作。

4.做好辖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信息服务,组织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

5.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协助下岗失业等人员办理社保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提供就业再就业援助服务。

6.开展辖区用人单位劳动用人情况的日常检查;协助区人力社保局开展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协助区医保局开展医疗保障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7.做好辖区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信访维稳工作。

8.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由重庆市江津区嘉平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构成,为重庆市江津区嘉平镇人民政府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62.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0.64万元,主要是新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预算0.4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62.42万元,其中:教育支出0.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0.64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0.64元,本年无项目支出。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42万元,比2023增加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2元,比2023增加0.6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用经费综合定额经费等,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3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4年将本单位项目经费预算在主管单位重庆市江津区嘉平镇人民政府(本级),主要用于开展社会保障和就业活动等工作。

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未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倩  联系方式023-610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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