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嘉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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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嘉平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5-09-17 10:56:41

一、单位基本情况

嘉平镇地处江津区南部,全镇辖7村1居,幅员面积89平方公里,总人口约2.4万人,是典型的农业镇。

(一)职能职责。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构成。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会务接待、机关后勤、档案等职责。

2.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纪检、综合考核、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基层党建、群团、机关支部、老干部、关工委、老体协等职责。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经济社会统计等职责,联系企业、商贸、计划、邮政电信、移动、电力、天然气、金融等职责。

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卫生、计生、社会救助、救济、残疾人事业、老龄事业发展、敬老院、社会团体和武装等职责。

5.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法制、政法、禁毒等职责。

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职责。

7.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税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职责。

8.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应急管理(消防、救灾、森林防火等)等职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督工作。

9.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渔业、水利、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畜牧兽医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扶贫开发、气象、科技、科协、自来水、水环境管理、面源污染防治等职责。

10.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文旅发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统战、民宗侨台、民主党派、精神文明、教育、文化、体育、旅游、招商引资、广电、协会、商会、网络安全、政府网站维护等职责。

11.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劳资争议、就业、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保医保、公共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等职责。

12.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13.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承担辖区内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畜牧兽医、交通等领域行政执法。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

14.扶贫开发中心:主要承担扶贫开发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促进政策落实、信息宣传、档案整理等服务性工作。

单独设置人大办公室,负责镇人大日常事务。

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镇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收入总计1932.56万元,支出总计1932.5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2871.38万元减少938.82万元,下降32.7%,主要原因是非同级拨款收入减少,本年较上年减少了农村综合改革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本单位收入包括2024年一般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5.99万元、其他收入206.4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80.13万元,支出总计包括2024年支出1601.0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31.48万元。

2.收入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收入合计1752.4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97.4万元,下降5.2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5.99万元,占本年收入比88.22%;其他收206.44万元,占本年收入比11.78%。2024年度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非同级拨款收入减少,本年较上年减少了农村综合改革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3.支出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支出合计1601.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0.43万元,减少40.51%。其中:基本支出778.26万元,占本年支出比48.61%,较上年增长3.43%;项目支出822.82万元,占本年支出比51.39%,较上年下降57.57%。2024年度支出下降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4.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80.13万元,全部为其他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31.48万元,全部为其他收入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主要原因是非同级拨款收入增加,结转结余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45.99万元,支出总计1545.99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36.67万元,减少2.3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减少,如文化旅游预算等。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63万元,减少0.94%,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减少,如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等。

2.收入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5.99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36.67万元,减少2.3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减少,如文化旅游预算等。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63万元,减少0.94%,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减少,如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等。

3.支出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5.99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36.67万元,减少2.3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减少,如文化旅游预算等。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63万元,减少0.94%,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减少,如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等。

4.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无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5.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0.08万元, 占总支出的58.87%,比年初预算增加16.6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增人员经费等;

(2)国防支出1.55万元,占总支出的0.1%,比年初预算减少4.78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民兵应急队伍建设经费减少等;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2.59万元,占总支出的3.4%,比年初预算减少19.7万元,主要原因是创文经费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66万元,占总支出的12.33%,比年初预算增加8.33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增人员社保经费等;

(5)卫生健康支出56.25万元,占总支出的3.64%,比年初预算增加6.43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增人员经费等;

(6)节能环保支出4.89万元,占总支出的0.32%,比年初预算减少1.07万元,主要原因是环保支出减少;

(7)城乡社区支出67.20万元,占总支出的4.35%,比年初预算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政设施管护与运行支出减少等;

(8)农林水支出157.72万元,占总支出的10.2%,比年初预算增加84.57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2024年涉农项目等;

(9)交通运输支出35.21万元,占总支出的2.28%,比年初预算减少120.72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养护支出减少;

(10)住房保障支出48.24万元,占总支出的3.12%,比年初预算增加4.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6万元,占总支出的1.4%,比年初预算增加4.35万元,主要原因是应急救灾等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8.26万元,较上年增加25.82万元,增长0.34%,较年初预算增加89.28万元,增长12.96%。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26.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56万元,增长3.5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政策性调增经费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支出152.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7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嘉平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嘉平镇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4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万元,下降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1万元,下降22.22%,主要原因是:全面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以只减不增为刚性约束,从严从紧控制开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坚决禁止公车私用行为;规范公务接待管理,确保支出符合规定标准与范围,并严格限制陪餐人员规模。

2.“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本年支出。

本单位2024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7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4.28万元,下降21.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万元,下降0.6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压缩公车使用成本。

本单位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7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领导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3万元,下降36.13%;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公务接待共计14批次,105人次,人均接待费用约72.38元,公务接待费主要开支于招商引资、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领导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等。公务车年末保有量为4辆,平均每辆公务车费用为3.92万元。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和国(境)外接待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11万元,比上年增加4.27万元,上升2.8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公用经费支出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维修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车3辆,应急保障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0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08%。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无此事项

(二)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联系人:李沛枝 ,联系方式:023-610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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