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嘉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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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嘉平镇人民政府(本级)2022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3-09-21 10:16:15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构成。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会务接待、机关后勤、档案等职责。

2.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纪检、综合考核、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基层党建、群团、机关支部、老干部、关工委、老体协等职责。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经济社会统计等职责,联系企业、商贸、计划、邮政电信、移动、电力、天然气、金融等职责。

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卫生、计生、社会救助、救济、残疾人事业、老龄事业发展、敬老院、社会团体和武装等职责。

5.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法制、政法、禁毒等职责。

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职责。

7.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税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职责。

8.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应急管理(消防、救灾、森林防火等)等职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督工作。

单独设置人大办公室,负责镇人大日常事务。

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镇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3843.63万元,支出总计3843.63万元。因本单位为今年新增决算列报单位,无上年决算对比数据。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本年收入合计2903.6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38.98万元,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2682.3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61.32万元。

2.收入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合计2903.66万元。因本单位为今年新增决算列报单位,无上年决算对比数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6.87万元,占本年收入比49.48%;其他收1466.78万元,占本年收入比50.52%。

3.支出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合计2682.32万元。因本单位为今年新增决算列报单位,无上年决算对比数据。其中:基本支出673.49万元,占本年支出比25.11%;项目支出2008.82万元,占本年支出比74.89%。

4.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939.98万元,全部为其他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61.32万元,全部为其他收入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主要原因是因部分建设项目尚未完工造成本年结转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36.87万元,支出总计1436.87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233.88万元,增长19.44%,主要是疫情防控、社区教育等多项工作追加补助经费。因本单位为今年新增决算列报单位,无上年决算对比数据。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36.87万元,本部分的支出总计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36.87万元。

2.收入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6.87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233.88万元,增长19.44%,主要是疫情防控、社区教育等多项工作追加补助经费。因本单位为今年新增决算列报单位,无上年决算对比数据。

3.支出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6.87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233.88万元,增长19.44%,主要是疫情防控、社区教育等多项工作追加补助经费。因本单位为今年新增决算列报单位,无上年决算对比数据。

4.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无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3.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8.44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48.95万元,增长10.21%。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会保险、公积金基数按照新标准调整追加预算。公用经费145.05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4.98万元,下降3.3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车费、劳务费、差旅费、维修费等。因本单位为今年新增决算列报单位,无上年决算对比数据。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9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3万元,下降1.0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因本单位为今年新增决算列报单位,无上年决算对比数据。

2.“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本年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6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0.39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压缩公车使用成本。

本单位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1.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领导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6万元,上升13.4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的同时,为冲抵新冠疫情影响,本年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接待增多。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公务接待共计11批次,150人次,人均接待费用约90元,公务接待费主要开支于招商引资工作等。公务车年末保有量为4辆,平均每辆公务车费用为4.9万元。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和国(境)外接待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05万元,比上年减少150.32万元,下降50.89%;比年初预算减少4.98万元,下3.32%,主要原因是树立节约意识,过紧日子压缩公用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维修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车3辆,应急保障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无此事项。

(二)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联系人:李倩 ,联系方式:023-610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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