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45301123X/2022-00001 | [ 发文字号 ] | 几江办发〔2022〕9号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几江街道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3-15 | [ 发布日期 ] | 2022-03-24 |
发布日期: 2022-03-24 11:06:39
各村(社区),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办事处同意,现将《几江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几江街道办事处危险化学品
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津安委〔202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工作原则,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紧紧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利用一年时间开展集中治理,务必做到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入不扎实,思想认识不足,没有分析研判管辖范围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对新情况、新问题不了解、不掌握,抓落实不到位。二是源头治理不严不实,风险管控能力不足,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开展不全面,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不彻底。三是安全投入不足,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化工企业没有按期完成泄漏检测报警、紧急切断、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的装备使用,自动消防设施功能失灵,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及管道老化。四是应急处置力量不足,个别大型企业未按要求建设企业专职消防队,个别企业没有建设相关工艺处置队和应急处置队。
(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一是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薄弱,存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不具备相关专业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要求的情况,不懂不会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二是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明确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甚至有的将自身的业务工作与安全割裂开来,安全风险因素考虑不足,导致漏管失控。三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辨识和管控制度执行不严,未按规定配备化工专业技术团队、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安全责任落实不到基层班组和一线岗位从业人员,一些重大危险源、高危风险点包保责任人只挂名不履职,一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取得自动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四是信息化监控手段严重滞后,企业对重大危险源、重点场所、基础设施等没有做好互联互通。
(三)生产储存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一是部分化学品储罐区缺乏科学规划,企业无证储存、超许可范围储存、边建设边储存,安全设施与消防应急设施不完善。二是油气储存基地本质安全水平低,紧急切断、气体检测、视频监控、雷电预警“四个系统”不完善,一些基地外部安全距离不达标,防火设施不达标,消防应急救援能力不足。
(四)交通运输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一是非法托运、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问题屡禁不止,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罐体不达标、“带病运行”等问题突出。二是源头充装查验、车辆维修保养等制度执行不严。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
1.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统筹协调,办事处安委办定期组织应急办、经济发展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民政和社区事务办、规建科(环保科)、物管科、农业服务中心、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规资局几江所;几江派出所、东城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单位,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重大问题。(应急办负责)
2.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确保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任落实到位。强化督导考核,按时间节点完成《三年行动实施计划》明确的任务。(应急办、经济科、规划建设环保科部门分工负责)
3.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各村(社区)和相关科室(站、所),有关单位将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任务明确落实到责任人,制定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办事处安委会负责)
4.,强化属地村(居)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落实落细监管执法责任,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建立完善与我街道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办事处安委会负责)
(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办事处应急办牵头,经济科配合,办事处安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安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6.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分类整治,加强老旧装置安全运行监控,分步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建立长周期安全运行的技术保障体系。(办事处牵头,办事处经济科、规划建设(环保)科、几江市场监管所、区消防救援支队配合)
7.防控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开展管道占压、交叉穿越等隐患整治“回头看”,完善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安全防控措施,提高管道本质安全水平。(办事处经济科、规资局几江所、应急办、几江市场监管所分工负责)
(三)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8.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推动线上线下监管集成,构建重大危险源常态化安全管控制度。(办事处应急办、区消防救援支队分工负责)
9.推进基于信息化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办事处应急办)
(四)提升危险化学品专业人员能力素质。
10.全面落实一线岗位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广泛发动一线员工和技术人员广泛运用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科学方法开展岗位风险辨识,明确岗位职责、强化操作技能、提升应急能力,编制简单易懂的“两单两卡”,促进一线岗位人员“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负有危险化学品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四、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治理自即日起至2023年1月,共分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2月底)。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具体方案,召开动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2年3月至11月)。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的集中风险治理工作,大力整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对事故多发、频发、易发的企业和行业要进行重点检查和督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加强问题隐患的梳理汇总,制定化解整治方案,精准施策,全力开展问题隐患整改闭环和督办跟踪工作,并总结分析本次集中治理的经验做法,分析问题和不足,固化治理成果,提出长效机制,确保本次集中治理提质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科室(站、所),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要结合重点保障制度措施落实,制定具体专项工作方案。办事处安委办要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各科室(站、所),有关单位要围绕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专业人员能力素质、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创新工作方法,要对治理走形式、责任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公开曝光,加强警示教育。
(三)加强工作督导。各村(社区)、各科室(站、所),有关部门要把本方案确定的重点治理内容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检查力度。要严格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重大风险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全面提高治理成效。办事处2月28日前向区应急局报送危险化学品集中治理工作方案,每月1日前向区应急局报送工作落实情况,12月31日前向区应急局报送书面总结材料。
附件:1.几江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隐患排查情况表
2.几江街道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
附件1
江津区几江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隐患排查情况表
签发人: 时间范围:2022年1月1日至 月 日
类别 |
检查 企业单位数量 |
发现隐患总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执法处罚 |
警示约谈 |
联合惩戒 |
职业禁入 |
出台制度措施 | ||||||||||
数量 |
已 整 改 |
整 改 率 |
数量 |
已 整 改 |
整 改 率 |
行政处罚 |
责令停产停业、停止试生产、停用设备设施 |
暂扣吊销证照 |
关闭取缔 |
罚款 |
移送司法机关 |
市级 |
区县县级 |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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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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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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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次 |
家 |
家 |
家 |
万元 |
起/人 |
次 |
家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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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
危化品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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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经营(储存)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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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使用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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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运输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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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废弃处置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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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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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江津区几江街道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
单位: 填表人: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检查时间 |
检查 单位 |
检查 方式 |
被检查 单位名称 |
重大隐患内容(摘要) |
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处罚、查封、停产、交办等,文书编号) |
移交接收部门(单位) |
整改时限 |
整改完成验收时间 |
整改验收人员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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