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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城镇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5-02-07 17:52:48

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城镇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津委编(2024)35号执行,承担城镇规划建设环保管理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市政园林、物业管理、村社区事务等服务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城镇建设服务中心属几江街道下设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收入总计380.80万元,支出总计380.8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数380.8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0.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94.2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调出、压缩公用经费。

(三)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数380.8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8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8.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6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94.2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94.2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380.80万元,支出年初预算数380.8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8万元,比2024年减少9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减少94.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调出、压缩公用经费;项目支出 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同比持平。

本单位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同比持平。

本单位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情况说明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

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比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2025年预算公用经费43.90万元,比上年增减少26.18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缩公用经费预算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本单位无项目预算收支,未设置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伍志敏联系方式:手机13594036325,办公室座机:023-4721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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