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3-01 17:04:25 大 中 小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江津委办发(2019)44号执行,主要承担辖区社区服务队伍建设、促进居民自治、协调物业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构成。
按照江津委办发(2019)44号执行,几江街道设置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总计475.09 万元,支出总计475.09 万元。收支较上年预算数下降61.08万元, 下降11.39% ,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压缩公务费。
(二)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数475.09 万元,其中:上年结转 0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5.0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1.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压缩公务费,经费拨款减少61.08 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数 475.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 万元,教育支出2.4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73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48 万元,农林水支出358.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58 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1.0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61.08 万元,项目支出增加 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 475.09万元,支出年初预算数475.09万元。收支较上年预算数减少61.08 万元, 下降11.39% ,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压缩公务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75.09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75.09 万元,比2023年减少6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09万元,比2023年减少61.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压缩公务费等,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0 万元,比2023年增加(或减少) 0 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同比持平。
2024年本单位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同比持平。
2024年本单位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0.08 万元,比上年减少13.59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压缩公务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数据。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未设置绩效目标。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九、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伍志敏 手机:13594036325 办公室座机:02347212909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