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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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2-08-30 09:14:55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职能职责是按照江津委办发(2019)44号执行,具体如下:1、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秘、法制、武装、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会务接待、机关后勤等职责。2、负责机关和辖区纪检、宣传、统战、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民宗侨台、基层党建、群团等职责。3、负责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4、负责辖区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5、负责辖区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6、负责辖区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7、负责办事处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和辖区协税赋税等职责。8、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9、负责辖区农业、林业、渔业、水利、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畜牧兽医等服务性工作。10、负责辖区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文旅发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11、负责辖区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劳资争议、就业、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服务性工作。12、负责做好辖区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13、主要承担辖区内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畜牧兽医等领域行政执法的职责。14、主要承担辖区社区服务队伍建设、促进居民自治、协调物业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单位机构是按照江津委办发(2019)44号执行,具体单位如下:1、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设置党政内设机构8个,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下设大西门、城南、得胜、小西门、通泰门、大什字、小什字、四牌坊、南门、桥南社区、武城社区、西关社区、三五三九、共13个社区和五举村,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办公室单独设置。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街道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党群工作办公室明确1至2名群团工作综合岗位承担。2、街道事业站所设置要体现基层公共服务需要,做到职能衔接、工作互动,统一设置事业站所6个,即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单位机构:按照江津委办发(2019)44号文件,撤销市政园林管理所,新成立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几江街道原市政园林管理所人员编制相应划转到街道所属事业单位。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主要承担社区服务队伍建设、促进居民自治、协调物业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事务性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8,382.68万元,支出总计8,382.6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1.73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减少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费,严格过紧“十条”日子,同时减少了市政园林绿化部分体制调整经费、三创经费、违建等专项经费、支付上年结余的非财政同级拨款72.56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8,321.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8.56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费,严格过紧“十条”日子,同时减少了市政园林绿化部分体制调整经费、三创经费、违建等专项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50.24万元,占99.1%;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71.01万元,占0.9%。年初结转和结余非财政拨款结余61.44万元,占0.7%。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8,322.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0.18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费,严格过紧“十条”日子,同时减少了市政园林绿化部分体制调整经费、三创经费、违建等专项经费。其中:基本支4,145.96万元,占49.8%;项目支出4,176.84万元,占50.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9.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5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余额为当年非同级财政部门拨入应付未完工的老旧小区电梯补助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250.2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53.07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费,严格过紧“十条”日子,同时减少了市政园林绿化部分体制调整经费、三创经费、违建等专项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8,25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3.07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费,严格过紧“十条”日子,同时减少了市政园林绿化部分体制调整经费、三创经费、违建等专项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61.33万元,增长25.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机关在职人员年终绩效考核奖和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三创经费等专项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8,25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3.07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费,严格过紧“十条”日子,同时减少了市政园林绿化部分体制调整经费、三创经费、违建等专项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61.33万元,增长25.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机关在职人员年终绩效考核奖和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三创经费等专项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0.81万元,占1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10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年终考核奖提标等增长支出。

(2)教育支出11.0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1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一切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95.63万元,占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2.35万元,增长379.9%,主要原因是创卫经费、“春牛迎春”大型文艺活动支出、“五人制”足球场专项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83.96万元,占1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3.95万元,增长41.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年终考核奖调标、社区公用事业经费投入、民政优抚人员救济、临困人员支出增加等。

(5)卫生健康支出432.51万元,占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5.66万元,增长119.7%,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医保、职业年金、养老保险,迎检创国卫“小而散”专项经费等增加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3,315.11万元,占4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2.62万元,增长8.2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年终考核奖调标、城区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市政实施改造增加支出。

(7)农林水支出652.51万元,占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73万元,增长12.9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年终考核奖调标、村公益岗位人员补助支出等增加。

(8)交通运输支出63.47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47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专款整治五举双石场公路安全隐患工程款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233.25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97万元,增长77.7%,主要原因是个人缴款基数调整。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1.98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12万元,下降22.6%,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减少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45.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17.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9.02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年终绩效考核奖调标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其它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828.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06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机关公务车维修费、科室宣传活动费、办公楼维修费等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电话费、网络费)、印刷费、维修费、劳务费、出差费、车辆运险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房租补助(租赁)、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6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公用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下降。二是实施公车改革后,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同比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严禁同城接待,严格“四单合一”,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51万元,增长34.8%,主要原因机关公务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2021年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34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各部门应急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4万元,增长42.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机关公务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51万元,增长34.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机关公务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严禁同城接待,严格“四单合一”,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7.1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8.5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电话费、网络费)、印刷费、维修费、劳务费、出差费、车辆运险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房租支出(租赁)、物管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06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机关公务车维修费、科室宣传活动费、办公楼维修费等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各部门应急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和市政高空洒水作业工程车辆等支出。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0.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2.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8.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9.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3.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5%。主要用于采购一是办事处机关科室、村社区办公室设施设备;二是市政工程、三创工作、社区阵地建设、疫情防控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1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6项,涉及资金3205.4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有效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如下:

2020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项目)名称

城区日常运行维护费

自评总分(分)

90.25

主管部门

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

实施单位

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周可波

联系电话

13708384528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总量

2350

总量

2350

1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350

其中:财政资金

235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园林绿化管护21371平方米、公厕管理36座,几江市政监察执法大队和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综合业务开展,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市容环境面貌,给市民们提供一个干净、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和出行环境。

加强了城区日常维护保养,提高了城区环境保护水平,做好了绿化、市政、环卫维护的保养工作;完成了园林绿化管护21371平方米、公厕管理36座,几江市政监察执法大队和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综合业务开展,进一步提升了城市形象和市容环境面貌,给市民们提供了一个干净、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和出行环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园林绿化管护面积

平方米

≥21371

21371

100

10

10


公厕管理数量

≥36

36

100

10

10


质量指标

上级部门考核合格率

%

≥90

92

100

15

15


时效指标

发现问题限时整改

季/次

≤6

6

100

10

10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

%

≥10

9.35

35

15

5.25

未完成原因:部分群众环保意识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对城区开展环保业务的同时,注意加大环保教育宣传力度,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提高人居环境舒适度

%

≥20

30

100

20

2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

≥95

98

100

10

10


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伍志敏邮箱:1796505202@qq.com,电话:“023-4721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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