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2-27 17:02:22 大 中 小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广兴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对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严格按照《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全镇中心工作和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升。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一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等精神作为学习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2次、党委会学法2次、机关干部集中学法1次、法律顾问讲堂学法3次,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完成法治理论考试、庭审旁听等,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以人民群众最关心事项法律知识为宣传重点,利用赶场天、院坝会,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法律法规宣讲3场次;及时更新6个村(社区)法治宣传栏共计12块,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法治素养。二是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严格按照《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召开专题会议,逐条研究,细化任务分工,制发了《广兴镇2023年法治政府年度工作要点》,并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部署,统一安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三是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由镇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明确两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照区级整改方案,逐条梳理,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自我检查和问题整改。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一是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程序。2023年广兴镇制发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征求群众意见和法律顾问意见,经镇人大审查、行政办公会审议等环节后印发。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修订完善党内规范性文件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确保规范性文件严格依法依规制作、备案。三是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及时修订完善《广兴镇财务管理制度》《广兴镇采购管理办法》等文件,不断提升财政监督水平。强化工程项目资金监管,按照事前预审、事中监督、事后评价的要求规范化使用项目资金。四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坚持出庭应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2023年,广兴镇无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
(三)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方面。一是健全完善议事规则。修订完善《广兴镇党委会议事规则》《广兴镇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全镇重大行政决策研究,为党委政府重大行政行为和决策把关,防范法律风险。2023年政府法律顾问审核合同69件,参加政府行政决策协调会议2次。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一是加强执法机制建设。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全年,累计开展安全生产、环保、应急管理等行政检查100余次,完成行政处罚6件共计0.545万元。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加强35岁以下年轻干部教育培训,要求有条件的机关干部主动考取执法证,让执法队伍不断壮大。三是加强联合执法。镇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政管理执法大队联合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定期对重点领域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效果明显提升,有效避免了多头执法扰民的不良影响。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方面。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信息164件;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条、受理2件,均按程序答复。二是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办理人大代表、群众意见建议247件,回复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公开信箱收到咨询等100余件,办复率100%,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推进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一是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完成镇调解中心、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并落实专兼职调解员入驻,每半月召开一次矛盾摸排会,尽可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23年,成功调解矛盾纠纷205件,完成率达104%,有效地化解了基层群众间矛盾,切实降低了“民转刑”“民转群”“民转诉”的案件数量,达到了“调解出手、群众握手”的美好愿景。二是坚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村(社区)成立夜间巡逻队伍,与派出所、校园安保、巡逻队相互配合,不间断全区域巡防,人民群众安全感指数不断提高。三是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成镇公共法律服务站以及6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有序推进“重庆市村居法律顾问平台”的关注率和应用率,切实打通群众法律咨询渠道。
二、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坚持原原本本学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党委会等,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知识,推动法治学习宣贯走深走实。
(二)统筹安排法治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召开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梳理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统筹安排全年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头抓,各站、所、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三)全面推进用法规范化。建立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案件等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将合法性审查设为行政决策的前置程序条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切实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规性。同时,将法治建设纳入各村(社区)年度绩效考核,不断督促基层干部提升法治思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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