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广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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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211M/2021-00280 [ 发文字号 ] 广兴府发〔2021〕36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地方性规章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广兴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5-13 [ 发布日期 ] 2021-05-20

重庆市江津区广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兴镇百日行动保百年大庆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5-20 14:10:00


广兴府发〔202136


重庆市江津区广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广兴镇百日行动保百年大庆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广兴镇百日行动保百年大庆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江津区广兴镇人民政府

2021513



广兴镇百日行动保百年大庆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根据《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江津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把百日行动保百年大庆安全生产工作干起来落下去见实效十条措施办法>的通知》(津安委办发〔2021〕28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统一部署、广泛发动

全镇上下认真学习全区百日行动和十条措施办法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各村(社区)、各部门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包括10人以上企业),要专题安排部署百日行动各村(社区)、各企业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动员会议需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进行全面动员,确保基层和一线员工明白、理解、知晓。要讲清楚“百日行动保百年大庆”为什么干、干什么、怎么干让干部群众明白重要性和操作办法措施。各单位要在515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并将本单位百日行动相关会议部署资料报镇应急办涂普云处备案。

二、宣传到位

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百日行动保百年大庆“人人关心、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声势。

一是标语宣传。镇应急办、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广兴规资所、镇经发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民政办、镇文化站等部门要结合实际制作百日行动宣传标语,督促每个企业车间、村居社区、学校等基层单位,都要在显著位置张贴至少三条以上标语。各部门要在515以前研究制定,在530日前全面完成。

二是用好宣传平台。各部门、各村(社区)要依托手机短信、QQ、微信、巡逻车宣传载体以及各劝导站等重点区域,常态化开展百日行动宣传,争取做到每日都有工作动态。

三、落实到人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按照镇政府安排部署,重点围绕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工艺、重大隐患、重要水利设施和防洪薄弱点、重点林区、重大地灾点等6个方面,督促开展本行业领域“三个公示牌”公示上墙。

一是安全责任公示牌。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工贸、消防、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等8大行业领域大企业单位要制作安全监管责任公示牌,明确“企业单位责任人、行政区域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以及举报电话”,并在醒目位置上墙公示。

二是重大风险管控公示牌。对企业单位内部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点,要逐一明确“重大风险名称、类别、主要危害因素、可能导致的事故灾害、预防及应急措施”等要素,同时明确企业单位重大风险管控责任人。

三是重大隐患整改公示牌。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期间,企业单位制作重大隐患整改公示牌,除公示重大隐患整改“五落实”情况外,要明确企业单位重大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并经验收后方可摘牌。

三个公示牌”上墙工作,要在515日前全面启动,530日前全面完成,并按要求上报挂牌情况

四、严格落实“日周月”台账

一是企业要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严格开展班组日排查、车间部门周排查、厂长经理月排查。相关部门要对企业“日周月”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台账。

二是负有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到“日周月”监管执法,执法部门每日检查执法、分管领导每周带队检查执法、主要负责人每月示范检查执法各部门每日下午4点前汇总到镇应急办

三是镇主要领导履行“一岗双责”要做到“日周月”调度,每日了解掌握、每周协调调度、每月检查督查。通过务实风险隐患排查,科学研判风险区,找准隐患薄弱点,解决“想不到、看不到”的问题。

五、督查警示

一是镇政府要成立专项督查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督查,集中力量、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协调检查、严格执法检查百日行动各项任务贯彻落实情况每月开展一次集中曝光。二是重点督查企业、部门个层面负责人开展“日周月”工作和深入基层、协同检查、严格执法情况。三是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方式,实行月度排名、警示曝光、末位发言,压实安全监管责任

六、严格执法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手段和方法就是监督执法。要在执法“清零”的基础上,提升执法强度和执法质量。对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突出违法行为,要实行“一案双查”“三责同追”“行刑结合”,依法从重处罚。

七、群众举报

镇应急办牵头,以023-47698030举报投诉电话为基础,分行业公示举报电话、明确举报内容、广泛宣传告示,把群众发动起来把群众变成安监员。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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