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广兴镇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广兴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公开

江津区广兴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5-10-17 11:33:34

一、单位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承担辖区内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畜牧兽医等领域行政执法的职责。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机构设置重庆市江津区广兴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个。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47.08万元,支出总计147.08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12.2万元,增长9.05%,主要原因为事业单位人员保险基数调增补缴

2. 收入情况。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7.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0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其他收入。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12.2万元,增长9.05%,主要原因为事业单位人员保险基数调增补缴

3. 支出情况。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88万元,占比95.10%。项目支出7.2万元,占比4.9%。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12.2万元,增长9.05%,主要原因为事业单位人员保险基数调增补缴

4. 结转结余情况。无结转结余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7.08万元,支出总计147.08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12.2万元,增长9.05%,主要原因为事业单位人员保险基数调增补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万元,增长9.05%,主要原因为事业单位人员保险基数调增补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27万元,降低5.32%。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万元,增长9.05%。主要原因为事业单位人员保险基数调增补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27万元,降低5.32%。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

3.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93万元,占比72.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7万元,降低8.7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育支出0.25万元,占比0.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7万元,降低69.51%,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三保”政策,减少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万元,占比13.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1万元,增长50.11%,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保险基数调增补缴。

(4)卫生健康支出7.7万元,占比5.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住房保障支出6.2万元,占比4.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2万元,占比4.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2万元,增长3.39%,主要原因为事业单位人员保险基数调增补缴公用经费23.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8万元,增加13.46%,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按编制所在单位划分。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设备维修、日常办公耗材、水电气费开销、工会经费、临聘人员补助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部门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无公务接待。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0万元。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单位对整体和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7.2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单位只需公开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交通安全劝导员补助

自评

总分

(分)

100

项目主管

部门

广兴镇人民政府

财政归口科室

预算科

项目

联系人

陈瑶

联系电话

47698463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7.2

7.2

7.2

100%

10

10

其中:

财政拨款

7.2

7.2

7.2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开展应急演练

开展应急演练

开展应急演练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说明

补助人数(户数)

人次

6

6

0

100

20

30


补助合格率

%

90

100

0

100

20

10


补助按时到位率

%

90

100

0

100

20

20


补助政策知晓率

%

90

100

0

100

30

30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有效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提升了居民生活质量。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瑶    联系电话:023-4769846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