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杜市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江津区杜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杜市府发〔2023〕3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经镇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废止以下文件:《关于印发2022年杜市镇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免费健康体检实施方案的通知》(杜市府发〔2022〕2号)、《关于印发杜市镇2022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杜市府发〔2022〕18号)、《关于印发杜市镇2022年度乡村治理积分制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的通知》(杜市府发〔2022〕40号)、《关于印发 <杜市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 的通知》(杜市府发〔2022〕53号)、《关于印发杜市镇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杜市府发〔2022〕54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废止文件的目录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文件的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2022年杜市镇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免费健康体检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杜市府发〔2022〕2号 |
2 |
《关于印发杜市镇2022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
杜市府发〔2022〕18号 |
3 |
《关于印发杜市镇2022年度乡村治理积分制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杜市府发〔2022〕40号 |
4 |
《关于印发 <杜市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 的通知》 |
杜市府发〔2022〕53号 |
5 |
《关于印发杜市镇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
杜市府发〔2022〕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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