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杜市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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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6094/2024-00004 [ 发文字号 ] 杜市府发〔2024〕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杜市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3-04 [ 发布日期 ] 2024-03-07

重庆市江津区杜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津区杜市镇2024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3-07 15:11:35


各村(社区),镇属相关单位,镇内各部门:

为更好的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现将《江津区杜市镇2024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杜市镇人民政府  

20243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津区杜市镇2024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涝灾害及旱灾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高效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和抗旱工作,保障全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根据江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流洪水、内涝灾害、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堤防决口的次生衍生灾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二)坚持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有关部门实行防汛抗旱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原则。

(三)坚持依法防控、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协同应对的原则。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四、防汛重点区域及基本情况

(一)场镇区域

杜市河民心桥至污水处理厂流域,全长约1500米,辐射面积2.4平方公里,涉及场镇人口1.3万人,跨河桥梁4座,防洪标准20年一遇,洪水位273m。易受灾点为阳鹊街3桥附近,工字街,鹊桥街4桥附近。

(二)主要河流区域

1. 民福溪

河流起点位于杜市镇王家村1组江巴桥,终点位于贾嗣镇五福村水利社老阳坝,境内河长31km,境内流域面积92.5平方千米,流经我镇王家、黑滩、新化3个村,最终汇入綦河。跨河桥梁8座,拦水坝1座。易受灾点为新化村大卷洞、平桥、过河处(原粮站仓库)、古坟嘴。

2. 杜市河

河流起点位于杜市镇黑滩村2社小沟,河流终点位于夏坝镇青江社区五岔,境内河长29km,境内流域面积71.4平方千米,流经我镇黑滩、胡家、月坝、三才、湘萍、龙凤、梅湾7个村(社区),最终汇入綦河。易受灾点为龙凤村洋都堂。

(三)支流区域

包括屏麓村大湾河沟、永隆村花沟河沟、湘萍溪沟、月坝村老七队河沟、新化村小卷洞河沟。

(四)水库区域

8座水库,分别为万里水库、白石口水库、石龙水库、板桥沟水库、玉屏水库、下八斗水库、卫星水库、王家水库。

五、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救灾工作。

挥:黄文科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刘宇华    人大主席

   党委副书记

谷天仁    政法委员、副镇长

                  组织委员

   宣传、统战委员

张贵林    副镇长

舒西瑞    副镇长、武装部长             

成员单位:镇属各部门、杜市派出所、司法所、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杜市所、杜市市场监督管理所、杜市卫生院、杜市学区管理中心等单位各村(社区)。

工作小组:灾情收集评估组、救援和转移安置组、工程抢险组、灾民生活物资保障组、治安保卫组、医疗卫生组、恢复重建组、宣传报道组。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由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工作职责

(一)总指挥、副总指挥职责

1. 听取各村(社区)有关汛情的汇报,确定方案的启动实施及应急响应规模,指导各村(社区)、各部门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紧急灾害救援,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

2. 听取各村(社区)对有关灾情和抗灾救灾减灾防灾工作汇报,指导防治救援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灾害损失情况进行核查、评估;协助受灾村(社区)做好灾后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工作及灾区医疗防疫、学校复课工作;组织开展因灾害损毁工程的修复工作;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和指导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互助互济等工作。

3. 及时向区有关部门汇报灾情,争取上级支持援助。    

(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日常调度工作,收集、掌握和上报灾害信息,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工作组,传达救灾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协调各工作组和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监督落实紧急救援措施;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

(三)成员单位的救灾职责

1. 党政办、应急办:负责全镇应急救援工作的综合协调,制定和修改镇级救灾应急预案,负责灾害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对灾害损失以及灾害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情况进行评估。

2.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支持引导灾害社工等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灾等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民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负责指导做好因灾遇难人员殡仪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救灾捐赠和捐赠款物的接收、下拨、管理工作。

3. 财政办:负责筹集救灾应急资金;负责全镇救灾应急资金的下拨、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建立灾民生活所急需食品、饮水和其他应急物资的紧急采购机制,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4.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对水情、汛情的监督和上报,提供准确水情、汛情及堤防情况,为应急预案启动实施提供决策依据;负责组织开展洪涝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储备灾民生活所需的紧急救援物资,参与洪涝灾害的灾情评估和上报工作。负责农业灾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参与农业灾害的灾情评估工作,帮助和指导灾区恢复农业生产。

5. 卫生院: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急救队伍,指导帮助灾区开展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灾区疫情监督和信息上报工作;协调药监部门为紧急救援提供必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负责各地捐助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

6. 杜市电信支局:负责抢修灾区受损的通信设施,保证救灾应急指挥通信畅通。

7. 贾嗣供电所:负责帮助灾区抢修和恢复电力设施,保证灾区电力供应。

8. 学校:负责帮助灾区恢复正常教学活动以及灾区中、小学校的恢复重建工作。

9. 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重要目标和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10. 区交巡警支队第七勤务大队:负责恢复被损坏的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保证交通畅通;负责协调运送紧急救援物资;为灾民的转移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

11. 武装部:视灾情发展,根据救灾需要,组织指挥受灾村(社区)预备役民兵参加抢险救灾;组织协调受灾村(社区)预备役民兵参加灾后重建工作。

12. 党群办:负责灾区转移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搞好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四)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1. 灾情收集评估组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办

由党政办、应急管理办、农业服务中心、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灾害的收集、整理和上报,负责对灾害损失以及灾害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情况进行评估。

2.救援和转移安置组

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自然资源规划所

由应急管理办、农业服务中心、自然资源规划所、综合应急救援队、平安建设办、派出所负责抢救、转移安置灾民和灾区集体群众财产。并设置转移路线,设立警示牌,现场领导指挥。

3.工程抢险组

牵头单位:规划建设办

由规划建设办、应急管理办、农业服务中心、规资所、供电所、供水站、电信局负责灾区水利、电力、通讯、供水、道路等基础设施的抢险和抢修。

4.灾民生活物资保障组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办

由党政办、财政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为受灾群众提供吃、穿、住等生活物资保障。  

5.治安保卫组

牵头单位:平安建设办

由平安建设办、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卫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医疗卫生组

牵头单位: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卫健办)

由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卫健办)、卫生院负责为灾民和抢险救灾人员提供医疗救治,提供必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负责灾区卫生防疫、疫情监测和住处收集上报工作。

7.恢复重建组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办

由应急管理办、党政办、财政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交警大队、规资所、学校、供电所、供水站、电信局负责帮助灾区修缮、重建因灾倒塌的灾民住房;修复因灾损毁的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帮助灾区修复或重建中、小学校舍;帮助灾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8.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党群办

党群办负责救灾工作的宣传和新闻报道

七、重点防汛区域主要负责人及责任单位安排

1. 杜市河、场镇区域

主要负责人:张贵林(副镇长)

责任单位: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供电所、供水站、电信局、学校、三才社区、月坝村、湘萍村。

2.石龙水库、老七队河沟

主要负责人:谷天仁(政法委员、副镇长)

责任单位:财政办、规资所、杜市水厂、月坝村。

3.万里水库

主要负责人:况雪宣传、统战委员

责任单位:党政办、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规资所、胡家村供水站、杜市水厂、胡家村、黑滩村。

4.白石口水库、湘萍溪沟

主要负责人:张贵林(副镇长)

责任单位:规建环保办、综合执法大队、规资所湘萍村供水站、湘萍村。

5.板桥沟水库、玉屏水库、大湾河沟

主要负责人:舒西瑞武装部长、副镇长)

责任单位: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规资所、梅湾屏麓村供水站、屏麓村、梅湾村、新场社区。

6.下八斗水库、卫星水库、花沟河沟

主要负责人:谷天仁政法委员、副镇长)

责任单位:应急办、平安办、规资所、永隆村供水站、永隆村、高歇社区。

7.民福溪、王家水库

主要负责人:张强组织委员

责任单位:党群办、规资所、王家村。

8.小卷洞河沟

主要负责人:张强(组织委员

责任单位:党群办、规资所、新化村。

9.地质灾害点

主要负责人:张贵林(副镇长)

责任单位:规资所、涉及村驻村组、相关村社。

八、应急预案的启动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本预案负责处置灾害工作。根据江津区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发布暴雨蓝色、黄色预警信号,江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江津区山洪灾害、江河洪水和城市内涝黄色预警, 启动江津区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以及辖区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镇防汛抗旱总指挥,启动本预案。

1.在汛期,场镇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已超过100毫米,并且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2.杜市河、民福溪等流域水位全面接近洪水位(杜市河273米、民福溪241米),并预报将超过洪水位。

3.水库、堤防工程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4.镇内水利工程遭受超标准洪水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出现局部及大面积的干旱情况发生。

6.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启动预案的。

(一)报警和组织避险。

启动应急预案后,由各重点防汛区域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到负责的区域采取拉响警报、敲打铜锣、网络扩散等方式向群众报警,同时组织群众有序转移和安全避险。

(二)灾情收集、报告与核查。

各村(社区)要保证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宿,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漏岗。要做好值班值宿记录,遇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预案启动后,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上报灾情,对灾害造成的损失及社会影响进行评估,为救灾决策提供依据。各村(社区)对辖区内发生的洪涝等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立即上报镇政府。灾情稳定之前, 每天中午12时前向镇政府报告情况,有灾报灾,无灾报安。灾情报告的内容要规范,主要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背景、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人口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情况、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农作物受灾情况、救灾工作情况、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初次报告情况不必求全,了解多少报告多少,灾情发展变化情况要随时报告,要严肃灾情统计上报工作纪律,对统计报表实行审查、签批制度、层层把关。对漏报、迟报、瞒报和虚报灾情的,镇里将予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灾情稳定后,各村(社区)要及时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查工作,确保灾情数据准确、详实。要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核对灾情数据,避免数出多头。对于倒塌房屋和因灾死亡人口情况,要掌握到户、到人,并建立倒房户、死亡人员花名册。

(三)为灾区提供应急保障。

1. 灾民生活障碍。预案启动后,灾民生活物资保障组及时为转移的灾民提供临时住所、生活用水、应急食品、衣被等,全力保障灾区群众生活物资供应。

2. 交通、通讯保障。预案启动后,工程抢险组要通过抢修道路和设备,通过维护和加固等措施,保证灾区交通、通讯畅通。同时交通部门要为紧急救援工作组织调度车等必要的交通和运输工具。

3. 抢险救灾保障。预案启动后,救援和转移安置组要为参加抢险救灾的预备役民兵准备必要的专用物资、器材,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4. 医疗保障。预案启动后,医疗卫生组要根据紧急救援工作需要,组织医疗队深入灾区,帮助灾区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紧急救治。

5. 社会治安保障。预案启动后,治安保卫组要根据需要,帮助各村(社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维护社会治安,保证灾区社会稳定。

(四)组织开展救灾应急捐助活动。

民政办要根据救灾工作的实际需要,适时组织开展救灾应急捐助活动,广泛募集紧急救援和救济灾民所需资金和物资。

(五)预防次生灾害。

在开展紧急救援工作的同时,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等部门要密切注意灾情的发展,提前做好次生灾害的预报和预防工作。卫生院对饮水和食品卫生进行检验,确保饮水食品安全,做好灾区疫病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六)灾后恢复与重建。

帮助灾区修缮、重建因灾倒塌和损坏的(社区)民住房;修复因灾损毁的交通、水利、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帮助灾区修复或重建中、小学校舍,恢复正常的教学活动。

九、工作要求

(一)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灾情发生后,各村(社区)、各单位和个人都要无条件地服从救灾应急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命令,顾全大局,执行调度。对拒不执行命令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各村(社区)一把手负总责,安全区要有专人做好灾民的接收安置工作。

(二)要尽职尽责,工作到位。发生灾情后,救灾应急总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各村(社区)要恪尽职守,及时掌握情况,按预案要求将转移安置灾民的组织、调度、指挥等措施向领导小组汇报,并组织实施。

(三)要坚持先人后物的原则。在灾民紧急转移过程中,要坚持“救人第一”,先保人身安全,后抢救财产。力争确保不出现一人因工作失误死亡或失踪。如情况发生变化与应急预案的规定不符时,要及时报告。各村(社区)应及时采取临时补救措施,保证灾民转移工作不出任何漏洞,避免因工作失误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更大的损失。

(四)要充分加强对易受灾区域内群众应急转移的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积极主动服从指挥,配合工作,保证转移安置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附件:杜市镇水旱灾害风险点应急处置卡


附件

杜市镇水旱灾害风险点应急处置卡

序号

风险

灾害阈值

末端叫应

威胁对象

转移避险

现场

管控

风险

类别

风险点名称

位置

责任人

雨情

水情

险情

责任人

威胁户数

威胁

人数

责任人

需转移户数

需转移人数

其他工作人员

责任人

其他工作人员

1

山洪灾害易发点

三才社区1组阳鹊街

三才社区阳鹊街3

舒西瑞

83

mm

大于20年一遇

河水上涨

杨红群

11

28

赵东霞

11

28

毛德平

陈正清

阮必跃

胡家鸿

杨红群

毛德平

赵东霞

2

山洪灾害易发点

三才社区2组工字街

三才社区工字街1

舒西瑞

124mm

大于20年一遇

河水上涨

杨红群

23

60

钟勇

23

60

赵东霞

钟勇

彭庆伟

殷世昌

汪才芬

刘德明

邱平

杨红群

钟勇

汪才芬

3

山洪灾害易发点

三才社区3组鹊桥街

三才社区鹊桥街4

舒西瑞

83

mm

大于20年一遇

河水上涨

杨红群

15

52

杨承刚

15

52

汪才芬

杨承刚

杨浩

沈娅

刘学慧

幸国友

杨红群

杨承刚

杨浩

沈娅

4

山洪灾害易发点

湘萍村1

湘萍村1组鸭子坝

舒西瑞

100mm

大于20年一遇

河水上涨

毛兴兵

9

35

张元均

9

35

吴昊

王永琪

罗时华

毛兴兵

王永琪

5

山洪灾害易发点

湘萍村2

湘萍村2组村办公室旁边

舒西瑞

83

mm

大于20年一遇

河水上涨

毛兴兵

7

21

张元均

7

21

樊光婷

张元均

白应良

毛兴兵

樊光婷

张元均

6

山洪灾害易发点

龙凤村3

龙凤村3组双河口

舒西瑞

124mm

大于20年一遇

河水上涨

贺春燕

12

29

李飞城

12

29

贺春燕

曹素容

龚元平

曾礼

李飞城

李莲洁

沈泽全

张德贵

李耀彬

戴国荣

李跃辉

李朝英

贺春燕

贺春燕

龚元平

曾礼

李飞城

李莲洁

7

山洪灾害易发点

新化村2

新化村2

舒西瑞

100mm

大于20年一遇

河水上涨

李德宏

4

11

李德宏

4

11

陈昌琴

莫德明

李德宏

陈昌琴

莫德明

填表说明:1.风险点类型包括防洪薄弱点、城镇易涝点、山洪灾害易发点、漫水路桥、病险水库、易旱的集中供水水源地、易旱的群众自供水点等。2.位置具体到镇(街道)、村社、小地名。3.灾害阈值是指发生水旱灾害时雨情或水情或险情的临界值;险情根据风险点实际情况进行描述;4.风险点责任人为镇分管领导,其余责任人为点位上具体负责相关工作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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