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杜市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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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6094/2023-00012 [ 发文字号 ] 杜市府发〔2023〕2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杜市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6-27 [ 发布日期 ] 2023-07-06

重庆市江津区杜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津区杜市镇2023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7-06 16:33:57

各村(社区),镇属相关单位,镇内各部门:

为更好的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现将江津区杜市2023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杜市镇人民政府  

20236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津区杜市镇2023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涝灾害及旱灾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高效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和抗旱工作,保障全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根据江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流洪水、内涝灾害、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堤防决口的次生衍生灾害。

    二、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二)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三)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四)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四、防汛重点区域及基本情况

(一)场镇区域

杜市河民心桥至污水处理厂流域,全长约1500米,辐射面积2.4平方公里,涉及场镇人口1.3万人,跨河桥梁4座,防洪标准20年一遇,洪水位273m。易受灾点为阳鹊街3桥附近,工字街,鹊桥街4桥附近。

(二)主要河流区域

1. 民福溪

河流起点位于杜市镇王家村1社江巴桥,终点位于贾嗣镇五福村水利社老阳坝,境内河长31km,境内流域面积92.5平方千米,流经我镇王家、黑滩、新化3个村,最终汇入綦河。跨河桥梁8座,拦水坝1座。易受灾点为新化村大卷洞、平桥、过河处(原粮站仓库)、古坟嘴。

2. 杜市河

河流起点位于杜市镇黑滩村2社小沟,河流终点位于夏坝镇青江社区五岔,境内河长29km,境内流域面积71.4平方千米,流经我镇黑滩、胡家、月坝、三才、湘萍、龙凤、梅湾7个村社区,最终汇入綦河。易受灾点为龙凤村洋都堂。

(三)支流区域

包括屏麓村大湾河沟、永隆村花沟河沟、湘萍溪沟、月坝村老七队河沟、新化村小卷洞河沟。

(四)水库区域

8座水库,分别为万里水库、白石口水库、石龙水库、板桥沟水库、玉屏水库、下八斗水库、卫星水库、王家水库。

、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救灾工作。

挥:程迪锋    镇党委书记

黄文科    镇长

副总指挥:刘宇华    人大主席

谷天仁    政法委员、副镇长

                  组织委员

朱安永    纪委书记

   宣传、统战委员

张贵林    副镇长

舒西瑞    副镇长、武装部长             

成员单位:镇属各部门、杜市派出所、司法所、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杜市所、杜市市场监督管理所、杜市卫生院、杜市学区管理中心等单位各村(社区)。

工作小组:灾情收集评估组、救援和转移安置组、工程抢险组、灾民生活物资保障组、治安保卫组、医疗卫生组、恢复重建组、宣传报道组。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由镇应急办主任党政办主任、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

(一)指挥部职责

1. 听取各村社区有关汛情的汇报,确定方案的启动实施及应急响应规模,指导各村社区、各部门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紧急灾害救援,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

2. 听取各村社区对有关灾情和抗灾救灾减灾防灾工作汇报,指导防治救援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灾害损失情况进行核查、评估;协助受灾村社区做好灾后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工作及灾区医疗防疫、学校复课工作;组织开展因灾害损毁工程的修复工作;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和指导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互助互济等工作。

3. 及时向区有关部门汇报灾情,争取上级支持援助。    

(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日常调度工作,收集、掌握和上报灾害信息,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工作组,传达救灾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协调各工作组和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监督落实紧急救援措施;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

(三)成员单位的救灾职责

1. 党政办、应急办:负责全镇应急救援工作的综合协调,制定和修改镇级救灾应急预案,负责灾害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对灾害损失以及灾害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情况进行评估。

2.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灾民生活救助预案;收集和上报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监督检查灾区应急救济措施落实情况;负责制定应急救灾款的分配方案以及应急救灾款物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救灾捐赠和捐赠款物的接收、下拨、管理工作。

3. 财政办:负责筹集救灾应急资金;负责全镇救灾应急资金的下拨、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建立灾民生活所急需食品、饮水和其他应急物资的紧急采购机制,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4.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对水情、汛情的监督和上报,提供准确水情、汛情及堤防情况,为应急预案启动实施提供决策依据;负责组织开展洪涝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储备灾民生活所需的紧急救援物资,参与洪涝灾害的灾情评估和上报工作。负责农业灾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参与农业灾害的灾情评估工作,帮助和指导灾区恢复农业生产。

5. 卫生院: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急救队伍,指导帮助灾区开展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灾区疫情监督和信息上报工作;协调药监部门为紧急救援提供必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负责各地捐助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

6. 电信局:负责抢修灾区受损的通信设施,保证救灾应急指挥通信畅通。

7. 供电所:负责帮助灾区抢修和恢复电力设施,保证灾区电力供应。

8. 学校:负责帮助灾区恢复正常教学活动以及灾区中、小学校的恢复重建工作。

9. 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重要目标和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10. 交警大队:负责恢复被损坏的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保证交通畅通;负责协调运送紧急救援物资;为灾民的转移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

11. 武装部:视灾情发展,根据救灾需要,组织指挥受灾村社区预备役民兵参加抢险救灾;组织协调受灾村社区预备役民兵参加灾后重建工作。

12. 党群办:负责灾区转移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搞好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四)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1. 灾情收集评估组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办

由党政办、应急管理办、农业服务中心、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灾害的收集、整理和上报,负责对灾害损失以及灾害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情况进行评估。

2. 救援和转移安置组

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自然资源规划所

应急管理办、农业服务中心自然资源规划所、综合应急救援队、平安建设办、派出所负责抢救、转移安置灾民和灾区集体群众财产。并设置转移路线,设立警示牌,现场领导指挥。

3. 工程抢险组

牵头单位:规划建设办

规划建设办、应急管理办、农业服务中心、规资所、供电所、供水站、电信局负责灾区水利、电力、通讯、供水、道路等基础设施的抢险和抢修。

4. 灾民生活物资保障组

牵头单位:民政和社会事务办

由党政办、财政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为受灾群众提供吃、穿、住等生活物资保障。  

5. 治安保卫组

牵头单位:平安建设办

平安建设办、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卫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 医疗卫生组

牵头单位: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卫健办)

由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卫健办)、卫生院负责为灾民和抢险救灾人员提供医疗救治,提供必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负责灾区卫生防疫、疫情监测和住处收集上报工作。

7. 恢复重建组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办

由应急管理办党政办、财政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交警大队、规资所、学校、供电所、供水站、电信局负责帮助灾区修缮、重建因灾倒塌的灾民住房;修复因灾损毁的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帮助灾区修复或重建中、小学校舍;帮助灾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8. 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党群办

党群办负责救灾工作的宣传和新闻报道

七、重点防汛区域主要负责人及责任单位安排

1. 杜市河、场镇区域

主要负责人:张贵林

责任单位: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供电所、供水站、电信局、学校、三才社区、月坝村、湘萍村。

2. 石龙水库、老七队河沟

主要负责人:谷天仁

责任单位:财政办、规资所、杜市水厂、月坝村。

3. 万里水库

主要负责人:况雪

责任单位:党政办、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规资所、胡家村供水站、杜市水厂、胡家村黑滩村

4. 白石口水库、湘萍溪沟

主要负责人:张贵林

责任单位:规建环保办、综合执法大队、规资所湘萍村供水站、湘萍村。

5. 板桥沟水库、玉屏水库、大湾河沟

主要负责人:舒西瑞

责任单位: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规资所、梅湾屏麓村供水站、屏麓村、梅湾村、新场社区。

6. 下八斗水库、卫星水库、花沟河沟

主要负责人:谷天仁

责任单位:应急办、平安办、规资所、永隆村供水站、永隆村、高歇社区。

7. 民福溪、王家水库

主要负责人:张强

责任单位:党群办、规资所、王家村。

8. 小卷洞河沟

主要负责人:朱安永

责任单位:党群办纪委监委办公室、规资所、新化村。

9. 地质灾害点

主要负责人:张贵林

责任单位:规资所、涉及村驻村组、相关村社。

、应急预案的启动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本预案负责处置灾害工作。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防汛抗旱总指挥,启动本预案。

1.在汛期,场镇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已超过100毫米,并且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2杜市河、民福溪等流域水位全面接近洪水位,并预报将超过洪水位。

3.水库、堤防工程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4.镇内水利工程遭受超标准洪水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出现局部及大面积的干旱情况发生。

6.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启动预案的。

(一)报警和组织避险。

启动应急预案后,由各重点防汛区域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到负责的区域采取拉响警报、敲打铜锣、网络扩散等方式向群众报警,同时组织群众有序转移和安全避险。

(二)灾情收集、报告与核查。

各村社区要保证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宿,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漏岗。要做好值班值宿记录,遇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预案启动后,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上报灾情,对灾害造成的损失及社会影响进行评估,为救灾决策提供依据。各村社区对辖区内发生的洪涝等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立即上报镇政府。灾情稳定之前,每天中午12时前向镇政府报告情况,有灾报灾,无灾报安。灾情报告的内容要规范,主要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背景、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人口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情况、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农作物受灾情况、救灾工作情况、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初次报告情况不必求全,了解多少报告多少,灾情发展变化情况要随时报告,要严肃灾情统计上报工作纪律,对统计报表实行审查、签批制度、层层把关。对漏报、迟报、瞒报和虚报灾情的,镇里将予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灾情稳定后,各村社区要及时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查工作,确保灾情数据准确、详实。要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核对灾情数据,避免数出多头。对于倒塌房屋和因灾死亡人口情况,要掌握到户、到人,并建立倒房户、死亡人员花名册。

(三)为灾区提供应急保障。

1. 灾民生活障碍。预案启动后,灾民生活物资保障组及时为转移的灾民提供临时住所、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物资,确保灾民得到妥善安置。

2. 交通、通讯保障。预案启动后,工程抢险组要通过抢修道路和设备,通过维护和加固等措施,保证灾区交通、通讯畅通。同时交通部门要为紧急救援工作组织调度车等必要的交通和运输工具。

3. 抢险救灾保障。预案启动后,救援和转移安置组要为参加抢险救灾的预备役民兵准备必要的专用物资、器材,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4. 医疗保障。预案启动后,医疗卫生组要根据紧急救援工作需要,组织医疗队深入灾区,帮助灾区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紧急救治。

5. 社会治安保障。预案启动后,治安保卫组要根据需要,帮助各村社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维护社会治安,保证灾区社会稳定。

(四)组织开展救灾应急捐助活动。

民政办要根据救灾工作的实际需要,适时组织开展救灾应急捐助活动,广泛募集紧急救援和救济灾民所需资金和物资。

(五)预防次生灾害。

在开展紧急救援工作的同时,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等部门要密切注意灾情的发展,提前做好次生灾害的预报和预防工作。卫生院对饮水和食品卫生进行检验,确保饮水食品安全,做好灾区疫病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六)灾后恢复与重建。

帮助灾区修缮、重建因灾倒塌和损坏的社区民住房;修复因灾损毁的交通、水利、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帮助灾区修复或重建中、小学校舍,恢复正常的教学活动。

、工作要求

(一)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灾情发生后,各村社区、各单位和个人都要无条件地服从救灾应急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命令,顾全大局,执行调度。对拒不执行命令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各村社区一把手负总责,安全区要有专人做好灾民的接收安置工作。

(二)要尽职尽责,工作到位。发生灾情后,救灾应急总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各村社区要恪尽职守,及时掌握情况,按预案要求将转移安置灾民的组织、调度、指挥等措施向领导小组汇报,并组织实施。

(三)要坚持先人后物的原则。在灾民紧急转移过程中,要坚持“救人第一”,先保人身安全,后抢救财产。力争确保不出现一人因工作失误死亡或失踪。如情况发生变化与应急预案的规定不符时,要及时报告。各村社区应及时采取临时补救措施,保证灾民转移工作不出任何漏洞,避免因工作失误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更大的损失。

   (四)要充分加强对易受灾区域内群众应急转移的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积极主动服从指挥,配合工作,保证转移安置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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