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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杜市镇文化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4-09-18 11:08:21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承担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文旅发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镇级下设二级预算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8.22万元,支出总计48.2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3万元、缩减22.41%,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调整,本部门编制人员减少1人,同时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8.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3万元,缩减22.41%,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调整,本部门编制人员减少1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22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8.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3万元,下降22.4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调整,本部门编制人员减少1人,同时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6.73万元,占96.91%;项目支出1.49万元,占3.09%。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2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93万元,缩减22.41%。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调整,本部门编制人员减少1人,同时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3万元,下降22.41%,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调整,本部门编制人员减少1人,同时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6.73万元,占96.91%;项目支出1.49万元,占3.09%。

2.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18万元,占比0.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缩减5.2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培训次数。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13万元,占64.5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5万元,缩减7.3%,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调整,本部门编制人员减少1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68万元,占24.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万元,缩减8.68%,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调整,本部门编制人员减少1人。

(4)卫生健康支出2.95万元,占6.12%,较年初预算数一致。

(5)住房保障支出2.28万元,占4.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万0.82元,增长56.55%,主要原因是本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增。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7万 元,缩减13.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落实过紧日子等要求。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3万元,下降52.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差旅费及加班餐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镇文化服务中心三公经费支出0.49万元,均为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逐渐放开,公务活动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等国有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7692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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