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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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6-08 14:00:00

2020年鼎山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按照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法治工作相关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不懈的深入开展依法治街和普法工作,凝心聚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工作情况

(一)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统领法治建设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重庆市委、江津区委有关工作安排,扎实推进法治各项工作,切实加强法治工作领导,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鼎山街道严格遵循党领导法治工作的原则,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法治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积极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治保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是通过法治专题培训、网络学法考试等方式组织街道全体工作人员及社区两委会工作人员进行法治教育及培训;二是通过法治院坝会、社区普法微宣讲等送法进基层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机关干部、社区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二)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

1.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街有执法人员共16人,各行政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利用现场执法记录设备,实现执法行为全过程实时记录;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一旦发现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和行政错案,坚决予以依法追究;四是改进行政执法作风,树立良好执法形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全年全街行政执法案件122件,无一投诉或上级纠正案件。

2.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二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投诉渠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四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3.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因规划调整新成立社区的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辖区调解组织基础;二是进一步推进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在辖区构建联调联动机制。街道配备了两名专职调解员,一名派驻南城派出所调解室,加强警调对接,一名驻信访接待科,加强访调对接;三是加强辖区调解骨干业务培训,通过传帮带进一步提高辖区调解整体业务水平;四是加强对辖区各调委会的日常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做好调解员调解案件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提高调解员工作热情。

4.加大普法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年初将年度普法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二是进一步完善了街道和社区的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新建成独立的鼎山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三是清理辖区内社区法律顾问签订情况,对已到期的4份法律顾问合同进行了续签,辖区内社区法律顾问做到了全覆盖;四是加大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对东门等三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配备了专门用于播放普法宣传视频的电视及为各社区配置新编法律书籍120余册;五是开展了“国家安全日”“禁毒月”民法典宣讲等集中宣传活动,并在辖区内通过小区宣传栏、LED等形式营造普法的浓厚氛围。

二、落实法治建设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一)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党工委中心组学习、机关支部党员大会、全体机关人员大会、社区干部大会等各种学习形式要求机关全体干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精髓,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努力在工作中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充分发挥党工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街道党工委定期听取了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加强了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三)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街道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进行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是建立街道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设立法律顾问,并保证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立《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党工委会议事规则》、《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并将会议内容如实记录、完整存档;三是加强街道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并对街道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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