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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鼎山街道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12-06 | [ 发布日期 ] | 2024-12-06 |
发布日期: 2024-12-06 17:44:07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工委
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运用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党委、居委会,街道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鼎山街道关于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运用方案》已经街道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工委
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11日
鼎山街道关于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积分制
推广运用方案
采用乡村治理积分制,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法宝。根据中共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工委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乡村治理清单制、积分制、“院落制”推广运用有关方案的通知》(鼎山工委白头2022-8)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开展工作实际,现将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运用方案进一步完善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街道7个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的涉农社区。
二、积分制实施内容
(一)完善的积分体系。
1.积分内容要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紧扣党建引领下的德治、自治、法治结合。
2.积分标准要尽可能量化细化,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其分值权重、评价标准、奖惩措施等环节须具有科学性、操作性。
(二)达标的积分超市。积分超市原则上要做到“六有”,即: 有固定场所、有统一招牌、有明码标价、有管理制度、有发放台账、有专人管理。
(三)充分的群众参与。所在社区居民参与积分的户数占本社区常住居民总户数比例原则应达到80%以上。
(四)齐备的公示公告。积分台账、积分评定、积分超市兑换等需公开事项须按要求定期公示公告,接受居民监督。
(五)丰富的成果运用。正向激励与反面教育相结合,充分将积分情况作为评价依据,认真开展物资、服务兑换,“文明户”“五星文明户”“清洁户”“好媳妇”“好婆婆”评选,灰榜曝光通报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涉农社区书记为积分制推广运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业领导和农业服务岗负责指导和督查社区积分制工作开展。
(二)定期开展评比和兑换。各社区按照社区实际,制定积分管理办法,并按照管理办法开展积分制工作,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评比,就将评比结果公示公告。社区可安排时间统一兑换积分,也可以根据群众意愿随时兑换。农业服务岗一年不少于一次对各社区积分制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三)做好资料的收集。积分制开展要做到公正公平,接受群众监督。群众的积分台账,兑换台账,兑换时的相片和兑换人签字等资料要留存。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社区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强积分制推广运用的宣传。选树典型,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方式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乡村治理氛围。
附件:1.积分制分值参考标准。
2.积分台账
3.积分制综合评定表
附件1
积分制分值参考标准
(仅供参考,可自行增减)
一、基础评分
1.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无违反村规民约、违法乱纪的行为发生,1分;
2.不搞封建迷信,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无参与涉黑涉恶、非法信访等行为,1分;
3.无违背社会公德,如不赡养老人、不遵守公共秩序等行为,1分;
4.团结邻里,乐于助人,无邻里纠纷和吵架斗殴现象,1分;
5.无婚丧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行为,1分;
6.院坝散落垃圾及时清理,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有序,畜禽养殖方式和圈棚规范有序,1分;
7.房前屋后无其他杂物,无污水横流,无乱搭乱建,无不规范的标语及垃圾广告,1分;
8.柴禾粮菜、农具定点堆放有序,1分;
9.室内、厨房干净整洁,家具、厨具、生活用品、物件等摆放整齐有序,1分;
10.有卫生厕所,厕所整体结构完整,厕屋内清洁卫生,无粪便暴露,对环境不造成污染,定期清理,不得有蝇蛆和浓烈臭味,1分;
二、加分项
1.积极参与帮助贫困户打扫卫生、清理村庄垃圾、移风易俗宣传、宣传党的政策制度、脱贫攻坚政策、乡风文明等志愿服务活动,并具有一定时长(时长不低于1小时),每次1分;
2.积极参加社会活动,镇级每次1分、区级每次2分、市级以上每次3分;
3.有见义勇为事迹的,按照感动“江津十大人物”“重庆好人”“中国好人”等评选活动,评选出的“孝老爱亲”“敬业奉献”“自强不息”“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等(以新闻报道、文件等资料为准),加3分;
4.获评镇级荣誉,加1分;获评区级“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美丽家园”等荣誉2分;获评市级荣誉,加3分、获评全国级荣誉,加4分。
5.其他加分事项。
三、扣分项
1.不服从村两委管理,发生违反村规民约行为一次扣1分;
2.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的,发现一次扣1分;
3.家庭成员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现一次扣2分;
4.发生不履行赡养、抚养义务的,发现一次扣2分;
5.其他扣分事项。
— 1—
附件2
XX年鼎山街道XX社区居民积分台账
(供参考)
序号 |
组别 |
户主名 |
积分情况 |
月度积分 |
累计积分 |
备注 |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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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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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换消减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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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剩余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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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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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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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换消减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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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剩余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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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运用综合评定表
社区: 评定时期:
积分体系 |
积分超市 |
群众参与 |
公示公告 |
成果运用 |
整体评价 |
总分 | |||||||||||
内容完善 |
标准细化 |
固定场所 |
统一招牌 |
明码标价 |
管理制度 |
发放台账 |
专人管理 |
达到80% |
超过80%,低于90% |
超过90% |
积分台账 |
积分评定 |
积分兑换 |
先进评比 |
灰榜暴光 | ||
5分 |
5分 |
5分 |
5分 |
5分 |
5分 |
5分 |
5分 |
5分 |
10分 |
15分 |
5分 |
5分 |
5分 |
5分 |
5分 |
5分 |
100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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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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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定人员:
— 1 —
— 1 —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工作委员会综合指挥室 2024年11月11日印发
— 1 —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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