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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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588047239X/2024-00007 [ 发文字号 ] 鼎山办白头2023-4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机构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鼎山街道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3-11-17

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1-17 09:24:04

各社区,街道相关科室: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江津区税务局《转发<关于作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津医保发〔20232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街道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经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参加基本医保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各社区,相关科室要凝聚思想共识,充分认识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务必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街道层面坚持办事处主任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社保所负责人具体落实,社区层面坚持社区书记要亲自布置,负责(社保)的专干具体抓落实。

二、强化宣传引导,指导依法参保

各社区要充分运用好各种宣传阵地和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确保家喻户晓,把参保目的、筹资标准、缴费方式、报销范围和比例、资助政策等内容讲清楚、讲透彻。防止诋毁参保筹资政策的言行,切实增强群众主动参保意识。在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中,对于群众关注的重点焦点难点问题,各社区要主动收集、研判,有针对性地进行正确引导和研究解决。社区不能解决的,及时报请街道研究解决。

三、密切部门协作,实现应保尽保

各社区、相关科室要密切沟通协作,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协调配合,及时准确无误地将特殊对象台账与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提供江津区2024年度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名单进行比对,信息有误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修改完善,社保所牵头做好事后资助,退费等相关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和特殊人群“一个不漏”,百分百参保。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参保台账

各社区要紧紧围绕街道下达的参保计划,采取定人员、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间、定责任的办法,分解社区筹资任务,核实有关群体人员,确保参保信息准确无误。建立健全居民医保参保台帐、职工医保参保台帐、市外参保人员台帐、未参保人员台账,特别是对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等7类低收入人口以及计生奖扶对象在乡老复员军人等特殊人群分类建立台账,做到家底清、情况明,防止错参漏参,杜绝虚假参保、重复参保,确保全民参保、应保尽保,圆满完成2024年度参保筹资任务。

(二)关注重点特殊人群

2023年度特殊人群资助参保政策有所调整,除了对特困人员100%全额资助,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边缘户等6类对象都需要自己按照比例缴费,特别是稳定脱贫户,2023年资助50元,2024年资助30元,各社区在入户走访宣传时,一定要把政策讲清楚讲透彻。以上7类低收入人口必须确保100%参保。

附件: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及标准

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

                          20231115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及标准.doc
11.15鼎山办白头2023-46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收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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