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公开

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3-02-28 15:15:48

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涉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

2.参与编制涉农产业发展规划及组织实施。

3.负责农业新品种、农业新技术、农业新机械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承办农产品及其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机安全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指导、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并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承办农村经营管理事务性工作。

4.负责辖区内动物疫病的预防、免疫和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负责动物疫情普查、调查、监测、疫情报告和畜禽圈舍环境的消毒等工作。负责兽药、饲料等养殖业投入品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和畜牧统计工作。

5.承担森林、林地、湿地、自然保护地等林业资源保护、管理的具体工作。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森林抚育等林业工程。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服务工作。推广林业科技、提供技术服务。指导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6.负责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防洪、节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水库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组织指导并落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和防止水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承担防汛抗旱水务安全生产等日常工作。承担辖区内河长制推行中的组织、协调、服务等具体工作。

7. 负责辖区内农村能源、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工作。

8.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宣传培训、资金计划落实、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等工作。负责开展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等工作,协调开展社会扶贫工作。

9.负责移民管理工作,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10.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是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下设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73.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3.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6.75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动调资以及压缩公用经费导致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73.9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4.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23万元,农林水支出622.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1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6.7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6.7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3.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3.97万元,比2023年减少1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3.97万元,比2023年减少16.75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动调资以及压缩公用经费导致经费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2年持平。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3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事业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4.86万元,比上年增加22.7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调入人员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无特定目标类项目。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韩洪 联系方式:023-4757950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