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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津南明珠A栋1、2单元增设电梯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2-29 15:27:54


江津区鼎山街道津南明珠A栋1、2单元业主及相关利害人:

江津区鼎山街道津南明珠A栋1、2单元何平等47户业主申请增设电梯,项目位于津南明珠A栋1、2单元。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9月8日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现根据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抄告〔2023〕36号文件内容要求,《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70号)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原《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76号)同时废止,我街道依申请对拟增设电梯内容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6日。

若单位或个人有意见和建议,请注明身份(单位名称、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在2024年3月9日下午6点前将书面意见、身份证明资料,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邮寄或直接提交至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有关利害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和提交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等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鼎山大道622号

邮编:402260联系人: 彭先生 联系电话: 47579302

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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