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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18 11:05:00 大 中 小
根据《重庆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方案》(渝应急发〔2022〕76号)文件规定,救灾资金的使用按照“户报、村评、乡核、县定”的程序进行申报及审批。2023年度德感街道办事处未收到村(社区)有关使用灾后救助资金的申请,因此2023年度无灾后救助及款物使用。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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