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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和爱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2026年庭院经济项目材料采购网上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3 15:08:29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和爱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2026年庭院经济项目材料采购网上询价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和爱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2026年庭院经济项目材料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79800元)

     (一)采购项目名称:江津区德感街道和爱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2026年庭院经济项目材料采购。

     (二)询价数量及规格:本次询价为一次性包干总价,币种为人民币,包含:货物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成交后不再增补任何额外费用。

序号

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单位

规格

合计(元)

1

水泥

79800

3

325#水泥

79800

2

石粉

10

3

河沙

10

4

5000

宽10*高10*长20    (cm)

5

大木方

4000

厚3*宽8(cm)杉木

6

小木方

20

厚3*宽4(cm)杉木

7

防腐木

3500

厚1*长4(cm)

8

树脂瓦

90

长4(m)

9

杉杆棒

250

4/4.5/5(m)杉木

10

鸡舍圈网

175

长25*高2(m)

11

螺丝钉

1/3

万颗

5/2.5(cm)

12

钉子

10

10(kg)

13

铁丝

10

8#

14

铁抓子

400

15

螺丝盖帽

350

10(cm)

16

竹片

700

2(m)

17

轧带

15/15

50/20(cm)

18

角子

350

4(m)

                              最高限价:合计:79800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询价时间及地点

1、本次询价将委托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发布询价公告,公告期3个工作日,即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5日。

2、询价时间及方式: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5日,采购人自由选择潜在供应商进行询价,供应商需将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主动询价报名文件装订和密封后交刘老师处留存,并填报报名登记表,联系电话:13594038879。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月15日17时00分,对于逾期或报价资料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报名未通过的报价单位不予接收。

3、报名时间截止后于2026年8月17日上午10时将在江津区德感街道和爱社区会议室现场公布询价结果。

四、询价报名文件组成

1、报价表(盖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盖章);

3、法人委托书(盖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盖章);

5、报价人资质相关证明(复印件盖章)。

五、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七、报价有关要求

1、各报价人只对本项目询价内容清单作完整唯一报价。

   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

(2)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的;

(3)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未加盖公章等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装订、密封的;

(4)投标文件不能完全满足项目实质性要求的。

2、超过规定时间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5、报价人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6、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

八、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

(二)交货地点:

按照江津区德感街道和爱社区指定地点进行交货。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四)付款方式:

       (1)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并验收完成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2)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全款。

九、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预成交供应商,最终结果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二)质疑和投诉:

    1、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答复: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

(2)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两个日历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3)质疑答复方式。

           采购人通过补遗方式对质疑进行答复。

3、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名称: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和爱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594038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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