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2023-00251 | [ 发文字号 ] | 德感办发〔2023〕108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德感街道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9-26 | [ 发布日期 ] | 2023-09-27 |
发布日期: 2023-09-27 14:53:19
各林区村(社区):
江津区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在区林业局的统一建设下,已于2023年7月全部投入使用,其中涉及我街视频监控为13个,分别为:051龙华镇龙华寺村、069和爱社区、013高桥溪辖区重齿和014华桦农业产业园、015圣泉街道三河村和050双龙加油站、016红豆辖区交通劝导站和017村委会及018马家湾、019临峰辖区吴家坝、020长冲辖区渔场和021长冲小学、022油溪镇韩家院子。为用好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系统,持续压实林区防火工作责任,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系统火情预警信息处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和安全底线思维
防火安全重于泰山,防火形势严峻复杂。各涉林村(社区)书记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决贯彻党中央、市、区、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要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思维,深刻认识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特别是要高度重视火情预警信息处置工作。林区火情预警信息及时科学处置是防范发生森林火灾的重要抓手,在森林特别防护期要坚持做到日研判、日分析、日调度,全年森林防火期间要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强烈责任感,认真落实严防、早知、快处要求,坚决杜绝侥幸和麻痹大意思想,坚决防范辖区内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同时统筹协调好辖区各类巡护管控救援力量及时开展应急处置,长期亲临一线研究解决防火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明确信息处置和现场管控人员
为实现林区火情早发现早处置,林火监控系统24小时正常运行,为我们提供了实时火情预警信息。按照市区林长制工作要求,结合街道防火实际,依照辖区护林员既定责任区范围,将街道所属林区划分为36个网格,实行火情预警信息网格化精准处置和现场管控,其网格责任人为村级林长(村居书记)、村(居)林业工作具体负责人、村(居)包社组干部、责任区护林员,网格责任人即为信息处置和现场管控人员。各涉林村(社区)书记要亲自带头研判分析和统筹处置火情预警信息,从源头上防范森林火灾发生,同时每个村(社区)至少安排2名村(居)干部指定负责森林防火重点时段、森林高火险期、森林火险红(橙)色预警响应期间的火情预警信息处置和现场督导管控工作,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管控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三、做好日常防范和执行报告用火制度
一是全年防火期,林火视频监控一旦发现辖区内因野外用火等产生的烟点、火点状况,系统就会立即自动将火情预警信息推送至所在区域网格责任人,各网格责任人和护林员要通过手机程序,及时处置火情预警信息和开展火情现场管控,严格做好日常防范工作,防止误处、漏处,实现报警信息动态清零,特别是在森林防火重点节假日、高火险期、森林火险红(橙)色预警响应期间,严格执行预警信息1分钟确认,火情3分钟核查,队伍5分钟出动的市区级规定,确保森林火情早发现和初期火情得以快速有效处置;二是各涉林村(社区)要进一步推深走实“十户联防”工作,统筹好辖区村(居)干部、村(居)民组长、十户联防小组长、护林员、有关单位巡护人员等力量,广泛宣传和教育引导林区农户,按照本人及本户签订的“十户联防”承诺书要求,严格执行报告用火制度,同时将报告用火制度纳入本村(社区)村规民约自治章程,依照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及时审批农户野外用火申请(申请表详见附件),落实好用火现场安全防范措施,持续督导群众履行日常防火义务,竭力改变林区群众擅自野外用火管控、教育及处罚的瓶颈局面,逐步改变街道、村(居)、林场等有关单位被动防火为辖区群众主动防火,以致促使群众长期主动自觉执行报告用火制度。
附件:农户野外用火申请表(试行)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农户野外用火申请表(试行)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基本情况 |
单位(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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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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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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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用火地点 |
德感街道 村(社区) 组社 (地块小地名) | |||||||||
申请用火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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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地点基本情况 |
地 势 |
植被 类型 |
气象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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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面积 |
(亩) |
用火 时间 |
年 月 日 时至 时 | |||||||
离森林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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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种类 |
1、烧灰积肥□;2、清除田地秸秆□;3、其他农事生产用火□; 4、其他□ (详细注明)。 | |||||||||
用火范围(四至界) |
东: 南: 西: 北: | |||||||||
安全防护措施 |
四周隔离 措施情况 |
东 |
南 |
西 |
北 | |||||
防护村居 |
落实看火人数 |
人 | ||||||||
火场专职负责人(签字) |
十户联防小组长 |
村居民小组长 |
辖区护林员 |
村居防火负责人 | ||||||
配备防火设施设备情况 |
现场指挥员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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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民委员会 意见(签字、盖章) |
村(社区)书记: 年 月 日 |
街道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意见(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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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诺:本人严格执行村(社区)森林防火规定,按照村(社区)指定的用火地点、时间、气象条件下开展控制性野外用火计划烧除作业,采用集中焚烧、小堆焚烧的方式,每处每堆焚烧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焚烧地点选择缓坡、空地和背风及远离林木位置,开设5米以上的隔离带,在三级以下风力、森林火险等级三级以下,以及空气湿度较大的阴天和下雨天气时期用火。 若本人及本户擅自野外用火,自愿接受村(社区)、街道有关处罚,引发森林火灾的严厉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接受左邻右舍、村居组、联防组长等群众监督。 承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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