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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感街道:红豆村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竞争性比选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09 10:01:41

德感街道红豆村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

竞争性比选文书


为连通德感街道红豆村、圣泉街道长岭村跨境主干道,确保白家宰房至周家槽区域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德感街道办事处有关工作安排,德感街道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由我村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目前,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我村委研究,通过在德感街道公开挂网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选取承包供应商,现将有关采购事项告知如下,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招标内容

最高限

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德感街道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

21.4974万元


中标金额的10%

二、成立竞争性比选领导小组。

组长:黄永成

成员:刘丹、张维春、兰杨、冷剑锋、夏美洁。

三、工程概况、工期和施工质量要求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德感街道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江津区德感街道红豆村山王店白家宰房至周家槽

3.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1)通道全长1.056公里;

(2)修建标准为泥结石路面,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

(3)路面填筑片石厚23厘米,碎石厚7厘米;

(4)靠山侧设置自然土边沟;

(5)路基部分区域设置过水涵管;

   (6)道路起止点安装交通安全警示牌、项目公示牌各两块。

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设计图和招标清单以及红豆村要求为准,本文件发布之后招标人有权对相关建设内容及标准进行调整或变更,如发生调整或变更的,以招标人书面确认的调整或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二)工期

工程工期为60天,工期从签订合同次日起计算。上述工期已经充分考虑到下雨、停水、停电等影响工期的各种因素,投标人应当合理安排和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实现。上述工期除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之外,不作任何延长。中标人逾期竣工,每逾期1天支付招标人违约金200元。

   (三)施工质量要求

1.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质量达到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施工过程不扰民,施工结束清扫现场,确保环境卫生。

2.工程保修期为1年。

四、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支付

1.工程结算:

本工程结算价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工程量采用据实计量合格工程量,其结算价不超出中标总价。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等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则按工程量清单的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执行,类似子项由招标人审定。

计价依据以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7-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工程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DDE-2008)、《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CQGZW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08)、《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2013)(以下简称2013清单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FG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YLLHDE-2018)、《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CQGZWDE-2018)、《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 额》(CQGDDE-2018)、《重庆市爆破工程计价定额》(CQBPDE-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2018)、《重庆市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ZP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CQYQYB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为依据,结合承包人企业定额,自身实力、市场行情以及结合重庆市建委渝建发{2014}25号文、渝建发{2014}26号文、渝建发{2014}27号文、渝建发{2016}35号等为依据进行清单组价(其中人工及材料价格按投标文件中人工、材料价格执行,抽取文件中没有的人工和材料价格采用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当月公布的价格,《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价格,由业主认质认价)

2.工程款支付: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验收合格且移交招标人后,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款的70%,结算审核审定完成后30日内支付至结算审核价款的97%,若项目被区级等部门抽查审核的,在区级部门审核审定后支付。招标人审核工程结算的时间为中标人移交工程并提交完整工程结算审核资料后的60日内开展审核,审核结果作为工程结算价的依据。全部工程款的3%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期满后无息退还。

3.按照江津区的相关规定,本工程如果属于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或者审计部门工程结算财政评审或者审计范围的,最终的结算价款以相关部门的审核或者审计为准,本工程结算进行二次审核或审计的程序、时限等按照江津府发〔202010]文件规定执行。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江津区国有投资工程项目预算、变更、结算复查审核办法(试行)》[江津府发〔202010]在本合同履行过程发生变更或废止,而本工程结算时又须按照政府部门相关的新规定执行的,本工程结算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以工代赈要求

本工程按照区林业局《关于林业项目管理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津林发【2022234号)文件要求,需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和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中标单位需自愿接受该条款,并有序组织红豆村民务工,且支付给红豆村民民工工资应不低于项目总额的20%,此条款作为合同约定条款。(附件:德感街道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以工代赈用工需求和劳务报酬测算表)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参选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企业为符合本次项目基本资格条件的企业。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七、竞争性比选有关说明

(一)比选文件获取:比选文件及全部相关资料自行在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办事处网站下载。

(二)企业资质资料组成: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企业法人委托书(盖章的原件)。资质文件现场提交比选小组,比选小组审查参选企业资格,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不具备比选条件。

(三)参选资料组成:报价书、报价清单,参选资料必须为盖章原件。

(四)递交资质资料和参选资料时间:2023512日上午1000

(五)递交资料地点:江津区德感街道红豆村书记办公室

(六)开选时间:2023512日上午1030

(七)开选地点:江津区德感街道红豆村办公大厅二楼会议室

八、投标有关规定

1.所递交比选文书需进行密封,并在封口处盖上参选企业印章(鲜章)。

2.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比选文书,或未对比选文书进行密封或盖上印章的,不予接收。

3.本工程不提前报名,不缴纳参选保证金,不与供应商进行谈判,采取清单报价,参选企业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以总价最低中选法确定中选人。若投标总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需注明承诺自愿递交和承担低价风险担保,同时还需提供合理的报价说明,由招标人进行低价风险评标,中标后还需按低价风险担保有关规定缴纳风险保证金。企业中选后,经公示1天无异议,招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3日内中标单位缴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若有)后,在招标人通知的时限内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4.参选人应在报名后,自行踏勘现场。不管参选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参选文书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完全了解,并在其参选文书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5.参选人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6.工程施工中的水、电等由施工方自行负责落实,费用由施工方自行承担,比选方参与协调;工程建设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中标企业按规定的标准交纳。

7.参选人中标后,必须加强生产和安全管理,发生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安全及赔偿责任。

8.参选人中标之后与招标人拟签订的合同内容详见本文书中的合同。参选人请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考虑是否有相应履约能力,在报价中充分考虑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内容,并决定是否投标并作出合理报价。投标人一旦决定投标,将视为对本合同条款全部内容予以接受并同意在中标之后按本合同内容签署合同。

9.低价风险担保:

(一)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时提供,如不按时足额提供,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二)中标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

(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3,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85%。

(3)低价风险担保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从招标人中标通知书送达拟中标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中标资格。

    (5)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低价风险担保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三)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单位报请退还,不计利息。  

    (四)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拟中标人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或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九、比选纪律要求

1.比选过程中,各参选企业必须遵守有关比选规定,不得向比选方请客送礼,有碍比选工作正常进行,一经发现,取消参选资格。

2.比选方必须严格招投标纪律,接受办事处人大、纪检、监察的监督,不得串通参选企业里应外合暗中操作,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维春      联系电话:17708317360

  编:402251

  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红豆村青龙社

九、本文书由江津区德感街道红豆村竞争性比选领导小组解释。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红豆村村民委员会

                                2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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