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慈云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江津区慈云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慈云府发〔2023〕30号
各村(社区),镇机关各部门: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范管理,我镇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关于印发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慈云府发〔2023〕9号)《关于印发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到户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慈云府发〔2023〕10号)等2项文件(见附件)因所制依据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等原因,现予以废止,特此通知。
附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慈云府发〔2023〕9号 |
2 |
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慈云镇人民政府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到户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
慈云府发〔2023〕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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