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慈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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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慈云镇人民政府(本级) 2022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3-09-04 16:32:42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单位构成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会务接待、机关后勤等职责。

2)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民宗侨台、基层党建、群团等职责。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编制镇道、村道公路管理养护计划和道路建设规划、负责辖区内的镇道的管理养护工作、项目管理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卫生、计生、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

5)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宣传、统战等职责。

7)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职责。

8)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9)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退耕还林、自然保护区管护、森林防火安全、林业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河长制、饮用水源地管护、农村人饮工程、防汛抗旱工作、水利设施建设。

10人大办公室单独设置。镇纪委、武装部、工会、团委、妇联等工作明确人员具体承担。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1462.59万元,支出总计1462.59万元。因本单位为今年新增决算列报单位,无上年决算对比数据

2.收入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合计1462.59万元。因本单位为今年新增决算列报单位,无上年决算对比数据

3.支出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合计1462.59万元因本单位为今年新增决算列报单位,无上年决算对比数据其中:基本支出974.99万元,占本年支出比66.66%;项目支出487.6 万元,占本年支出比33.34%

4.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62.59万元,支出总计1462.59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52.85万元,增长11.67%,主要是年终追加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因本单位为今年新增决算列报单位,无上年决算对比数据

2.收入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2.59万元。较年初增加152.85万元,增长11.67%。主要是年终追加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因本单位为今年新增决算列报单位,无上年决算对比数据

3.支出情况。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2.59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52.85万元,增长11.67%,主要是年终追加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因本单位为今年新增决算列报单位,无上年决算对比数据

4.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无结转结余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4.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5.86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34.55万元,增长5.07%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会保险、公积金基数按照新标准调整追加预算公用经费259.13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63.26万元,增加32.29%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及年终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弥补公费经费不足。因本单位为今年新增决算列报单位,无上年决算对比数据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5.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47万元,下降29.23%,主要原因是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3、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因本单位为今年新增决算列报单位,无上年决算对比数据

2.“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公务车购置费支出24.97万元。支出年初预算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采购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压缩公车购置资金

  本单位2022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34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16万元,下降56.5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压缩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本单位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7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8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下降。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91,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9.6元,车均维护费3.1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13万元,年初预算增加63.26万元,增加32.29%主要是年中预算调整及年终追加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其中会议费3.27万元,培训费2.01万元。因本单位为今年新增决算列报单位,无上年决算对比数据机关运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维修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无此事项。

)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联系人:李红荣 联系方式:023-4771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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