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7-25 12:25:00 大 中 小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财政管理和监督,非税收入征管,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票据管理和政府采购,负责种粮综合直补信息维护,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负责农村财务管理等。
(二)机构设置
2018年度,纳入本地区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机关财政供养人员数59人,其中:在职人员59人,行政人员2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4人,事业人员27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15.34万元,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88.27万元,结转下年项目资金227.07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06.55万元,占上级转移支付的81.55%,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义务教育保障、基本财力保障、政法保障等方面投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08.79万元,占上级转移支付的18.45%,专项用于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城乡社区等方面投入。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98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2.56万元,占73%;项目支出535.71万元,占27%。
安排村(社区)转移支付183.81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41.93万元,占转移支付的77.22%,主要用于增强村(社区)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专项转移支付41.88万元,占镇街转移支付的22.78%。主要用于市政建管、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环境保护等方面支出。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项目资金227.07万元,分别是松材线虫防治经费72万元,农业综合改革经费100万元,镇街民生实事50万元,居民医保经费5.0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678.5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52万元;教育支出为10.9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为91.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332.9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为119.7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1.88万元;农林水支出为444.3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为7.5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为127.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为53.3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2.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3.07万元;公用经费435.92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81.2减少68.4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镇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6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区内因公出行、相关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6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3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镇实施公车改革后,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3.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区内相关单位、其他镇街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0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50.25减少47.1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镇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逐年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241批次,106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2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2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9.2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资料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开支,较2017年增加15.8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部门预算范围内政府采购5.49万元,均为货物类采购。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747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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