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蔡家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江津区蔡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蔡府发〔2023〕97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并经镇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重庆市江津区蔡家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蔡府发〔2021〕37号)、《重庆市江津区蔡家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非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的通知》(蔡府发〔2019〕175号)、《重庆市江津区蔡家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蔡府发〔2015〕197号)等3件文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重庆市江津区蔡家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
蔡府发〔2021〕37号 |
2 |
重庆市江津区蔡家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非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的通知 |
蔡府发〔2019〕175号 |
3 |
重庆市江津区蔡家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
蔡府发〔2015〕19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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