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2-05 10:33:18 大 中 小
江津区蔡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江津区蔡家镇2024年到户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修订)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乡村振兴局、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江津区到户产业奖补实施方案>》(津乡振发〔2023〕27号)文件精神,坚持把到户产业发展作为巩固脱贫群众“造血”机能和防止致贫返贫的有效措施,确保衔接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结合我镇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建立“先干先得、多干多得、不干不得”的正向激励机制,坚持“以奖代补”的原则,积极引导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投身到生产发展中,促进短期产业长期滚动发展,长效产业强化管理持续发展,最终帮助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获得长期、持续的收入来源,确保我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取得实效。
二、奖补对象
到户产业奖补资金帮扶对象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脱贫户、监测对象;二是拥有产业发展意愿且具备产业发展能力。
户均年纯收入低于1万元且正在发展产业项目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优先纳入。脱贫户、监测对象流转他人土地用于自己发展产业的,纳入奖补范围;该户将土地流转给他人或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产业的,不纳入奖补范围。
三、计算周期
上年10月1日——当年9月30日。
四、奖补资金及标准
(一)资金预算。2024年区级下达我镇到户产业奖补资金为82.6万元。
(二)奖补标准。根据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申报产业发展规模,结合验收实际,据实进行补助。奖补标准(附件1)为每户每年所得到户产业奖补资金不得超过3000元。若实际验收应发奖补资金超过区级补助奖补资金(82.6万元)时,按相应比例计发产业奖补资金。
(三)奖补要求。1.申报奖补资金的产业必须是当年发展实施内容,以往发展的多年生作物不在奖补范围内;2.同一地块种植多种作物的,种植面积不能重复计算,只能按1种作物计算奖补资金;3.发展产业必须达到规模要求,未达到的不予进行奖补。
五、实施程序
入户摸排登记→村级初核与公示→镇级复核与公示→项目实施监管→项目验收→发放奖补资金。项目实施各环节具体内容见附件2。
六、实施要求
(一)压实责任。镇级领导、干部为到户产业奖补项目的责任主体:以各村驻村领导为到户产业奖补项目的责任领导,驻村工作队为到户产业奖补项目的责任人,负责到户产业奖补项目的顺利实施。村(社区)领导、干部为到户产业奖补项目的实施主体:确保脱贫户、监测对象产业发展内容的真实性、统计规模的准确性,以及奖补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各帮扶责任人、产业发展指导员等负有指导、监督责任。
(二)精准摸排。切实做好入户调查,务必摸清、摸准、摸实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劳动力、资源、技能、意愿等基本情况,确保产业奖补项目切合实际、成效可见、方向不偏。
(三)强化监管。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并设立举报箱以及监督电话〔镇纪委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规模验收不实、资金奖补不公和虚造冒领、挤占贪污等行为,要予以严肃查处。
附件:1.蔡家镇到户产业奖补标准表
2.蔡家镇到户产业奖补项目实施参考程序
3.蔡家镇到户产业奖补资金申请书
4.蔡家镇2024年到户产业奖补项目验收表
5.蔡家镇xx村到户产业奖补资金花名册
江津区蔡家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3日
附件1
蔡家镇到户产业奖补参考标准表
类型 |
项目名称 |
单位 |
规模要求 |
实施内容 |
奖补标准 |
种植类 |
调味品种植 |
亩 |
1亩及以上 |
按照行业标准种植花椒、生姜、大蒜等调味品作物 |
300元/亩 |
蔬菜种植 |
亩 |
1亩及以上 |
按照行业标准种植白菜、萝卜等蔬菜作物 |
300元/亩 | |
粮油、甘蔗种植 |
亩 |
2亩及以上 |
按照行业标准种植水稻、玉米、高粱、马铃薯、大豆、绿豆、油菜、甘蔗等作物 |
300元/亩 | |
水果种植 |
亩 |
1亩及以上 |
按照行业标准种植桃子、李子、柑橘等多年生水果 |
800元/亩 | |
亩 |
1亩及以上 |
按照行业标准种植西瓜、草莓等当年结果水果 |
500元/亩 | ||
中药材 |
亩 |
1亩及以上 |
按照行业标准种植金银花、黄精各类中药材 |
500元/亩 | |
食用菌 |
亩 |
1亩及以上或 500袋及以上 |
按照行业标准种植食用菌 |
500元/亩或1元/袋 | |
新建茶园 |
亩 |
1亩及以上 |
整地、深沟吊槽栽植茶苗3000株、配施肥料 |
500元/亩 | |
类型 |
项目名称 |
单位 |
规模要求 |
实施内容 |
奖补标准 |
养殖类 |
猪 |
头 |
1头及以上 |
存栏1头及以上 |
500元/头 |
牛 |
头 |
1头及以上 |
存栏1头及以上 |
1000元/头 | |
羊 |
只 |
3只及以上 |
存栏3只及以上 |
300元/只 | |
小家禽、兔 |
只 |
30只及以上 |
存栏30只及以上 |
10元/只 | |
水产养殖 |
亩 |
2亩以上 |
新购买鱼苗、虾苗等每亩500尾以上 |
500元/亩 | |
蜜蜂 |
箱 |
2箱以上(每箱5脾以上) |
存栏2箱以上(每箱5脾以上) |
300元/箱 |
注:1.本表补助标准均为当年新种养殖项目,往年种养殖的不纳入奖补范围。
2.享受过其他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奖补政策。
3.具体补助标准根据补助资金情况确定。
附件2
蔡家镇到户产业奖补项目实施参考程序
一、入户摸排登记。镇村组织开展入户摸排,帮助脱贫户、监测对象确定产业项目,指导其填写《江津区到户产业奖补资金申请书》(附件3),经农户和核查人确认签字后,报村(社区)汇总。
二、村级初核与公示。镇驻村领导、驻村工作队、村(社区)两委对申报户进行逐一核实,形成初核名单,并在村(社区)政务公开栏醒目位置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产业类别、规模、奖补标准等信息。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箱以及监督电话〔镇纪委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村级公示无异议后,报镇级审核。
三、镇级复核与公示。镇级组织复核,并对奖补标准、奖补对象等内容进行研究审核。审核结果在镇域范围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四、项目实施监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产业发展指导员、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等要加强对脱贫户、监测对象产业发展技术的指导、产业发展情况的监督,加强到户产业奖补项目发展过程中的检查、督促,确保按申报内容完成项目实施。
五、项目验收。产业奖补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后,各村对项目完成情况开展100%初验收。镇级组织相关人员对每村项目完成情况开展100%复核验收。
验收情况要做好记录,参与验收人员要签字。验收不合格的,要责成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不予纳入奖补范围。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验收人员对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验收内容包括核准种植面积、密度、技术、规模要求及管护情况。脱贫户、监测对象养牛、养羊、养猪、养鸡(鸭)等在购进种苗3个月后进行再次验收,验收时要查清养殖品种、数量是否符合养殖要求。
六、发放奖补资金。验收合格后,验收结果分别在镇、村两级公示栏公示3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奖补资金应及时拨款到户,不晚于当年9月30日。拨款申请资料应包括村拨款申请(原件)、脱贫户、监测对象申请、最终奖补名单、村和镇验收表。每户脱贫户、监测对象产业照片应作为照片档案存档。
附件3
蔡家镇到户产业奖补资金申请书
(参考模板)
村(社区)民(居民)委员会:
本人: ,身份证号: ,是 镇(街道) 村(社区)脱贫户(监测对象), 年拟发展 (头、只、亩)。现根据到户产业奖补政策,申请到户产业奖补资金。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人承诺:对发展的种植作物按时管护(对养殖的畜禽按时出售)。
核查人(签字):
附件4
蔡家镇2024年到户产业奖补项目验收表
时间:年 月 日
脱贫户(监测对象)姓名:住址: | ||
项目名称:实施年度: | ||
实施内容: | ||
验收意见: | ||
验收人签字 |
单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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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附件5
蔡家镇xx村到户产业奖补资金花名册
(摸底和发放名单格式)
序号 |
村(社区) |
脱贫户(监测对象)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调味品 |
蔬菜 |
粮油 |
多年生水果 |
1年生水果 |
中药材 |
食用菌 |
茶叶 |
猪 |
牛 |
羊 |
禽类 |
水产 |
蜜蜂 |
其他 |
奖补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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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仅为填报模板,请各村按照模板样式填报Excel表格。
填报人: 村书记姓名: 填报人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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