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蔡家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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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09477295M/2020-00020 [ 发文字号 ] 蔡府发〔2020〕318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蔡家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11-17 [ 发布日期 ] 2020-03-20

重庆市江津区蔡家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蔡家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3-20 10:50:00

蔡府发〔2020318

江津区蔡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蔡家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现将《蔡家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津区蔡家镇人民政府

                        20201117

蔡家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落细“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江津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安委发〔20209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和底线思维,围绕坚决防控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核心目标,坚持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主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提升蔡家全领域全行业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全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安全发展理念更加深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高,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推动各部门、村居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生产安全事故“零”死亡,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分2个专题和7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开展“看、学、讲、谈”活动。镇、村(社区)要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纳入镇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村居两委会议进行专题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村居、各部门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每年度宣传工作重点,通过各类媒体资源、宣讲会等,深入广泛开展宣传;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创新开展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活动;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江津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强化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个必须”责任制落实,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为重点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由各部门、村居负责,按属地属事原则明确所有行业领域的监管单位,消除盲区漏洞。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强化责任、严格执法,推动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加强产业结构和布局规划调整优化,不断改善安全生产基本面,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行业领域及公共安全风险管控,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化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五是进一步夯实安全监管基层基础。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镇政府切实落实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和监管执法人员、经费、车辆等装备的保障职责。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联合教育部门加快安全生产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镇应急办牵头,镇党政办、党群办、宣传办、经发办、财政办、学区办、司法所和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村居分工负责)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是夯实企业安全标准化基础。以安全生产风险控制为方向,以推动构建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安全管理体系为核心,以促进企业依照法律法规标准持续改进为途径,根据规模大小和风险等级,按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确定3年建设任务,制定工作措施、激励机制,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和评审。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改革,积极推行与行政执法相结合的安全标准化评审机制。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和评审工作监督,建立安全标准化评审责任追究及诚信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安全标准化资料化、形式化问题。二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把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责任作为责任体系建设的核心,建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公示、培训和考核奖惩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保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落实“总工程师”制度,探索建立安全总监制度,2021年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强化安全投入保障,督促企业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严格三级教育,根据风险管控要求,加强针对性教育培训,为落实安全责任提供能力保障。三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强化“新、变、危”因素风险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四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治什么怎么治”,2021年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报自改,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五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机制。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企业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镇应急办牵头,镇经发办、农服中心、财政办、规建办、平安办(公路办)、市场监管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布置,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完善危险化学品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职责清单,消除监管盲区。三是制定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控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严禁引入淘汰或落后产能,防止新增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四是提高精准执法、规范执法水平,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镇应急办牵头,镇派出所、经发办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消防安全整治

一是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据实推进《江津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计划(20202022年)》落实。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一区一策”综合治理,优化停车资源建设管理,健全部门间联合执法管理机制,有效根治“停车难”问题,2022年分类分批完成整改。二是针对超市、学校、医院、敬老院等重点场所,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2022年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居民聚居楼栋、家庭生产加工作坊、电动车、彩钢板建筑、“三合一”场所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将居民聚居楼栋消防风险治理列入民生实事工程,2022年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教育、民政、民族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据实梳理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2年行业系统突出风险、重大隐患基本整改完毕。五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认真落实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指导意见,镇宣传办、司法所、学区办、社保所等部门按职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加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抓实重点人群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全员消防培训制度,不断提升消防安全认识水平和防范能力。(镇应急办牵头,镇经发办、学区办、农服中心、宣传办、民政办、社保所、规资所、规建办、市政执法大队、平安办(公路办)、文化服务中心、卫健办、蔡家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各村居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新建公路要同时完成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全面排查整治生命防护工程隐患,创新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机制,加大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力度,20212022年按规划持续推进建设任务,未按规定实施生命防护工程的路段不得通行农村客运车辆和校车。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加强城市桥梁隐患排查治理,2020年完成城市桥梁护栏升级改造。二是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到2022年,完成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推动在用“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三是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加强9座以上租赁客车安全监管。四是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深化“打非治违”,坚决清查“黑站点”“黑车”。五是加强应急救援救治救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按照全市统一的120调度指挥信息系统建设要求,加强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建设,认真宣传贯彻《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镇派出所、平安办(公路办)牵头,学区办、市政执法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应急办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水上交通安全整治

一是加强自用船舶和清溪沟水域安全监管,为符合条件的自用船舶办理证件。二是加强船员安全教育培训,落实船主安全主体责任。三是严厉打击违法客货运输、非法捕鱼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开展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五是开展“三无”船舶清理,所有“三无”船舶全部清理上岸或销毁。(镇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镇农业服务中心、清溪沟水库管理所、清溪沟村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一是严格非煤矿山控制性发展。配合区级主管部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强化矿山整合重组,严格控制矿山数量。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配合区应急局,督促企业坚持“一体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务实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严防露天矿山坍塌、爆炸、机械伤害、运输、触电、火灾等事故,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全员安全技能。三是结合区级主管部门要求,推广信息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装备,督促企业加强机械化改造,提升监测预警、安全管理水平。四是针对露天矿山不按开采设计作业、石油天然气违规违章等突出违法行为,配合区级主管部门集中开展针对性整治,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镇应急办牵头,镇派出所、规资所、经发办、规建办、农业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建设安全整治

一是强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将城市安全韧性和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二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严肃整改固安全。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加强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三健全完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强化因工程建设导致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四是严厉打击工程建设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市场秩序。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各工程建设行业领域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坚决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及招投标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完善事故查处联合惩处机制。五是狠抓重大风险防范,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突出复杂地质、工况条件下隧道、桥梁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强化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明确建设单位在总体风险评估工作中的牵头组织责任,以项目关键人员到岗、履职为核心,突出危大工程和分包单位管理,聚焦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车辆伤害五类事故的防控措施,严格查处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突出违法行为。六是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预算,提升行业监管能力。(镇规建办牵头,镇市政执法大队、农服中心、派出所、平安办(公路办)、应急办、市场监管所、规资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场镇运行安全整治

一是积极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场镇创建。把安全发展贯穿于场镇规划建设管理全生命周期,落实场镇运行各项安全要素。严格执行涉及场镇运行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积极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场镇创建,切实巩固平安江津建设成果。二是健全完善场镇运行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细化明确场镇公共设施、地下基础设施、公共空间安全监管和场镇运行安全保障责任清单,做到责任落实无空档、监督管理无盲区。三是开展场镇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围绕市政公用设施、地下基础设施等重点,定期组织开展场镇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排查整治设施运行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四是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围绕场镇道路桥梁、地下管线管廊、燃气、排水、照明及户外广告设施等地下空间、集市公共空间等重点,加强场镇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建立风险管控责任、措施、应急预案“三类”台账,推进集市综合管理各类平台联动互通、信息共享,充分运用大数据、智能化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场镇运行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应对处置。制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标准,实施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清单化,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实现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穿透式。五是打击影响场镇运行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紧紧抓住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照单执法,确保整治到位。依法打击集市违法建设、影响消防通道、损坏公共设施、侵占公共空间、渣土车辆违法运输倾倒等行为。对影响集市运行安全的突出非法违法行为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加强联合执法,确保执法成效。六是大力推进场镇运行安全“集市众管”。强化场镇运行安全网格化管理,拓展深化场镇综合管理“门前三包”“五长制(街长、路长、巷长、楼长、店长)”。充分利用政务服务热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拓宽市民参与场镇运行安全的渠道,健全影响场镇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格局。七是强化场镇运行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健全场镇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能力建设,建立场镇应急救援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多部门协同预警发布和响应处置机制,提升场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场镇建设发展情况,细化场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布局和日常管护。(镇市政执法大队牵头,镇农服中心、规建办、经发办、公路办、应急办、卫健办、蔡家派出所、规资所、市场监管所、清平社区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度安排

即日起至202212月,分阶段分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6月)。按照全区“1+1”三年行动方案(即1个通知、1个任务清单)要求,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具体实际,制定并印发蔡家镇“1+1”三年行动方案(即一个工作通知和一个任务清单),明确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人、月度工作情况等要素,形成挂图作战“一张表”,实现问题隐患和整治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二合一。各部门根据全镇“1+1”三年行动方案,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举措形成本地区任务清单,对表挂图作战,确保实效。

(二)排查整治(20206月至2021年)。各相关部门根据三年行动方案,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坚持把隐患当作事故看待,严格重大隐患整治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实施“五落实”,切实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会把脉、“开小灶”、督查督导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预防控制双重体系,坚决减少隐患存量、遏制增量,阻断“风险变成隐患、隐患变成事故”的通道。

(三)巩固提升(2022年)。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效,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先进经验和制度体系,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实现安全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切实提升全域安全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副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领导任副组长,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应急办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成立工作专班推进日常工作开展。将三年行动细化为重点项目,加大财政对三年行动的经费保障,优先安排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经费。

(二)强化执法撬动。通过严格的监管执法撬动三年行动,坚持安全生产严管重罚总基调,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点行业领域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严格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开展执法量提升行动,严格“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对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约束。要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强化“两式三不”规范,推行“说理式执法”“警示式执法”,不搞“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和“以罚代改”。

(三)强化履职到位。全面落实《江津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强化“三个必须”履职到位,切实增强“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担当。将三年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和督查巡查的重要内容,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强化工作绩效问效,切实推动工作落细落地落实。

(四)强化信息沟通。严格落实“周动态、月小结、季汇报、年总结”信息报送机制,各村居和行业部门要每周向镇安委办报送三年行动工作动态,每季度23日前报送工作小结,每年1123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镇安委办定期向镇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推进重难点问题解决。要积极总结提炼经验做法,通过媒体渠道等宣传工作成效、曝光反面典型,及时回应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期盼,真真实实提升广大群众的安全感。

附件:蔡家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挂图作战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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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挂图作战任务清单

专题/专项

主要任务

具体工作

工作要求及

计划时间进度

工作措施

责任科室

月度工作情况

备注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1.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和“重庆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解读视频。

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和“重庆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解读视频。

2020年底前组织观看

1.与区应急局及时对接电视专题片制作完成情况。

应急办

2.召开镇机关干部职工大会集中观看。

党政办

2.各部门、村居合理利用各种平台广泛播放“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公开版和“重庆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公益宣传片。

各部门、村居合理利用各种平台播放“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公开版和“重庆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公益宣传片。

2020年底

各部门、村居合理利用各种平台播放“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公开版和“重庆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公益宣传片。

有关部门和村居

3.镇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村居党组织每年要安排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并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开展专题学习,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2022年底

开展专题学习,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党政办

各村居

4.开展安全宣讲活动。

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安全活动。

2022年底

领导干部带头在所驻村居宣讲安全。

党政办

5.开展镇长、厂长(经理)、 村长(社区主任)“三长谈安全”活动,着重解决“关键少数”的思想认识和工作作风问题。

开展镇长、厂长(经理)、 村长(社区主任)“三长谈安全”活动,着重解决“关键少数”的思想认识和工作作风问题。

2020年底

镇长牵头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大家谈座谈会,辖区企业负责人、村(社区)主任参加

应急办

6.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形式,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拓宽活动覆盖面。

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形式,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拓宽活动覆盖面。

2022年底

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形式,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拓宽活动覆盖面。

应急办

7.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约谈和警示教育。

持续推进

及时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约谈和警示教育。

应急办

8.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

认真落实《江津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

持续推进

定期召开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会议,完善安全生产隐患交办制度,跟进落实(整改)情况

应急办

9.对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梳理,明确所有行业领域的监管部门,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对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梳理,明确所有行业领域的监管部门,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持续推进

对辖区所有行业领域进行摸排,明确监管部门,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应急办

10.将各有关部门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分解落实到部门相关领导及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将各有关部门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分解落实到部门相关领导及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持续推进

明确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监管职责,并督促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整治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11.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推动各项职责和措施落实。

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推动各项职责和措施落实。

2020年度

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办法,推动各项职责和措施落实

应急办

1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持续推进

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13.建立完善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推进企业、公共区域安全风险的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持续推进

推进企业、公共区域安全风险的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应急办

14.开展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

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

持续推进

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镇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15.加强安全生产人、财、物的保障

按照江津府办发〔2017108号、江津委发〔201816号、渝安监发〔201770号等文件要求,配齐配强镇应急办工作人员,切实落实监管执法人员、经费、车辆等装备的保障,有效保障安监执法及应急救援用车。

2020年度

按照文件要求,配齐配强镇应急办工作人员,切实落实监管执法人员、经费、车辆等装备的保障,有效保障安监执法及应急救援用车。

党群办、财政办、党政办

16.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2022年度

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党群办

1企业重点岗位达标

全镇企业重点岗位达标

2022年底

配合区级相关部门督促落实和达标验收。

各镇级行业主管部门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2.落实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落实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2020年底

配合区级主管部门督促落实。

各镇级行业主管部门

3.建立完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内部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

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和内部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

2020年底

督促企业建立完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

各镇级行业主管部门

4.建立健全企业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2020年底

督促企业明确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各镇级行业主管部门

5.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

督促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

持续推进

督促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

各镇级行业主管部门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20年底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各镇级行业主管部门

7.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

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

2020年底

督促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

各镇级行业主管部门

8.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佩戴和使用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佩戴和使用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持续推进

督促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佩戴和使用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各镇级行业主管部门

9.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持续推进

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各镇级行业主管部门

10.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检查督促企业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持续推进

检查督促企业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社保所

11.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持续推进

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各镇级行业主管部门

12.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

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

持续推进

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

应急办

13.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对发生事故的企业,提请上级依法追究责任。

持续推进

对发生事故的企业,提请上级依法追究责任。

应急办

14.企业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辩识安全风险,并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建立风险“一图一表一库”。

督促协助企业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辩识安全风险,并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建立风险“一图一表一库”。

持续推进

督促协助企业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辩识安全风险,并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建立风险“一图一表一库”。

各镇级行业主管部门

15.企业要对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现场监测和预警。

督促协助企业对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现场监测和预警。

持续推进

督促协助企业对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现场监测和预警。

各镇级行业主管部门

16.企业要建立重大风险隐患报告制度。

督促企业建立重大风险隐患报告制度。

持续推进

督促企业建立重大风险隐患报告制度。

各镇级行业主管部门

17.企业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月排查的“日周月”制度,对单排查、精准排查。

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月排查的“日周月”制度,对单排查、精准排查。

持续推进

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月排查的“日周月”制度,对单排查、精准排查。

各镇级行业主管部门

18.严格企业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持续推进

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各镇级行业主管部门

19.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提请上级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持续推进

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提请上级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各镇级行业主管部门

20.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持续推进

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各镇级行业主管部门

21.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持续推进

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各镇级行业主管部门

22.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对安全生产承诺,做到主体责任落实、管理体系健全、安全投入加大、风险管控严格、隐患治理到位。

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对安全生产承诺,做到主体责任落实、管理体系健全、安全投入加大、风险管控严格、隐患治理到位。

2020年底

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对安全生产承诺,做到主体责任落实、管理体系健全、安全投入加大、风险管控严格、隐患治理到位。

各镇级行业主管部门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1.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实施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

审慎引进危化品生产经营项目。

长期推进

审慎引进危化品生产经营项目。

经发办

2. 督促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和“一体化”清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依法上报镇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依法报请区政府予以关闭。

督促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和“一体化”清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依法上报镇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依法报请区政府予以关闭。

长期推进

督促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和“一体化”清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依法上报镇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依法报请区政府予以关闭。

应急办

3. 严格危险货物运输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运输。

严格危险货物运输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运输。

长期推进

严格危险货物运输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运输。

派出所

4.严格执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依法依责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

严格执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依法依责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

长期推进

严格执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依法依责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

派出所

5.严格执行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现场管控。

严格执行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现场管控。

长期推进

严格执行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现场管控。

派出所、应急办

6. 工业、商业、矿山等行业企业以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应将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以及储存设施(场所)等信息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工业、商业、矿山等行业企业以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应将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以及储存设施(场所)等信息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长期推进

工业、商业、矿山等行业企业以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应将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以及储存设施(场所)等信息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派出所、应急办

7. 检查督促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检查督促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长期推进

检查督促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应急办

8. 统筹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采取上下联合执法方式,对同一企业确定一个执法主体,防止重复检查和漏查;以“一体化”清单为依据,严格遵循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三部曲”方式,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和精准性,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统筹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采取上下联合执法方式,对同一企业确定一个执法主体,防止重复检查和漏查;以“一体化”清单为依据,严格遵循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三部曲”方式,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和精准性,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长期推进

统筹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采取上下联合执法方式,对同一企业确定一个执法主体,防止重复检查和漏查;以“一体化”清单为依据,严格遵循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三部曲”方式,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和精准性,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应急办

9. 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

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

长期推进

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

派出所、应急办

10. 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长期推进

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应急办

四、消防安全整治

1.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电气燃气专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排查整治、消防安全管理“盲区清零”和消防安全百日宣传五大行动。

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动。

2020年底

1.划线管理。2.组织清理。3.执法整治。

应急办、市政执法大队

开展电气燃气专项整治。

2020年底

开展以社会单位、家庭为主的电气燃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并纳入网格化管理工作内容。

应急办、平安办、各村居

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盲区清零”行动。

2020年底

对辖区重点单位和场所进行摸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

应急办

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排查整治行动。

2020年底

1.对辖区所有已投入使用的建筑进行摸排,建立台账;2.对所有已投入使用的建筑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建立隐患台账;3.组织隐患单位及时整治火灾隐患。居民聚居楼栋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属村居开展火灾隐患整治。

应急办、相关村居

开展消防安全百日宣传行动。

2020年底

结合院坝会、安全五进、街面集中宣传等,开展消防安全百日宣传活动。

应急办、各驻村组、各村居

2.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

对检查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实行整改销号制度。

持续推进

对检查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实行整改销号制度。

应急办

3.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合理规划设置路内停车位,依法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的停车位、隔离桩,清理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消防救援窗影响范围内的固定摊位、绿化植物、高大乔木、电线杆、路灯杆、广告牌等障碍物;在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增设监控设备,建立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共享机制,将占堵消防车通道执法处罚信息纳入公安交通部门车辆违章信息平台

市政执法大队组织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合理规划设置路内停车位,依法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的停车位、隔离桩,清理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消防救援窗影响范围内的固定摊位、绿化植物、高大乔木、电线杆、路灯杆、广告牌等障碍物;派出所在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增设监控设备,与市政执法大队、应急办建立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共享机制,将占堵消防车通道执法处罚信息纳入公安交通部门车辆违章信息平台

持续推进

市政执法大队组织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合理规划设置路内停车位,依法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的停车位、隔离桩,清理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消防救援窗影响范围内的固定摊位、绿化植物、高大乔木、电线杆、路灯杆、广告牌等障碍物;派出所在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增设监控设备,与市政执法大队、应急办建立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共享机制,将占堵消防车通道执法处罚信息纳入公安交通部门车辆违章信息平台

市政执法大队、派出所、应急办

4.组织升级改造老旧场所消防设施,推动落实村居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组织升级改造老旧场所消防设施,推动落实村居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2022年底

组织升级改造老旧场所消防设施,推动落实村居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应急办

5.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民生实事工程,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

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民生实事工程,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

2022年底

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民生实事工程,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

党政办、应急办

6.落实老旧场所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落实老旧场所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持续推进

落实老旧场所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应急办

7.落实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政策意见,作出三年规划建设部署,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落实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政策意见,作出三年规划建设部署,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2年底

落实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政策意见,作出三年规划建设部署,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党政办、规建办

8.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制定整改拆除计划并分步实施,每年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制定整改拆除计划并分步实施,每年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2022年底

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制定整改拆除计划并分步实施,每年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规建办

9.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

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

2022年底

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

农服中心、、经发办、应急办

10.大力推进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2022年做到农村“一村一站”。

各村居建立志愿消防队,到2022年底做到“11站”

2022年底

各村居建立志愿消防队,到2022年底做到“11站”

应急办、各村居

11.各行业部门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应急预案和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专项治理。

各行业部门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应急预案和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专项治理。

持续推进

各行业部门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应急预案和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专项治理。

各镇级行业主管部门

12.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敬老院、商场市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力争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教育、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宗教等部门,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敬老院、商场市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力争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2022年底

教育、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宗教等部门,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敬老院、商场市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力争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学区办、民政办、文化服务中心、卫健办、宣传办

13.教育、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定期通报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教育、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定期通报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2022年底

教育、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定期通报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学区办、民政办、文化服务中心、卫健办、宣传办

14.制定我镇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工作方案

按照江津区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我镇工作方案

2020年底

按照江津区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我镇工作方案

应急办

15.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每年开展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大赛、“消防安全示范课”等活动。

各学校(幼儿园)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每年开展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大赛、“消防安全示范课”等活动。

持续推进

各学校(幼儿园)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每年开展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大赛、“消防安全示范课”等活动。

学区办

16.每年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应急办每年牵头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持续推进

应急办每年牵头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应急办

17.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重点单位人员等人群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

应急办牵头组织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重点单位人员等人群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

2022年底

应急办牵头组织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重点单位人员等人群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

应急办

18.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督促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持续推进

督促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各镇级行业主管部门

五、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整治

1.强化安委会对道路运输安全的指导,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强化属地属事监管责任,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

强化安委会对道路运输安全的指导,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强化属地属事监管责任,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

持续推进

强化安委会对道路运输安全的指导,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强化属地属事监管责任,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

应急办

2.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建设,统筹协调推进道路交通领域安全工作。

调整充实配强镇道安办工作人员,统筹协调推进道路交通领域安全工作。

持续推进

调整充实配强镇道安办工作人员,统筹协调推进道路交通领域安全工作。

应急办、派出所

3.深化“警保”合作,强化“两站两员”建设。

配强劝导员队伍,为各劝导站配齐工作用品,充分发挥劝导员职能作用。

持续推进

配强劝导员队伍,为各劝导站配齐工作用品,充分发挥劝导员职能作用。

应急办

4.深化安全生产事故约谈工作,推动相关部门、行业落实整改。

深化安全生产事故约谈工作,推动相关部门、行业落实整改。

持续推进

深化安全生产事故约谈工作,推动相关部门、行业落实整改。

应急办、镇纪委

5.推动在用“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

通过检查,发现“两客一危”车辆未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的,及时告知相关企业和上级主管部门。

持续推进

通过检查,发现“两客一危”车辆未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的,及时告知相关企业和上级主管部门。

应急办、派出所

6.严禁违规销售低速电动车,加快淘汰在用违规车辆。

严禁违规销售低速电动车,加快淘汰在用违规车辆。

持续推进

严禁违规销售低速电动车,加快淘汰在用违规车辆。

市场监管所

7.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强化部门联合执法。

不定期组建执法小分队,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

持续推进

不定期组建执法小分队,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应急办

8.加强源头管理,积极推进工地“出门”劝导站建设,严防超限超载车辆驶出工地上路。

由规建办牵头,在每一个建设工地组建“劝导站”,严防超限超载车辆驶出工地上路。

持续推进

由规建办牵头,在每一个建设工地组建“劝导站”,严防超限超载车辆驶出工地上路。

规建办、平安办

9.强化行业协同监管,建立健全工程运输车监管机制。

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组建联合执法检查队伍定期不定期对工程运输车辆开展执法检查。

持续推进

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组建联合执法检查队伍定期不定期对工程运输车辆开展执法检查。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0.强化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加大挂外地号牌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力度。

强化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加大挂外地号牌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力度。

持续推进

强化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加大挂外地号牌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力度。

农服中心

11.保持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严管态势

由镇应急办牵头,组织派出所、农服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常态化路面执法检查,保持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严管态势

持续推进

由镇应急办牵头,组织派出所、农服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常态化路面执法检查,保持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严管态势

应急办

12.认真分析乡村公路运输事故规律特点和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

认真分析乡村公路运输事故规律特点和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

持续推进

认真乡村公路运输事故规律特点和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

派出所

13.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力量运用,强化交通安全劝导与执法结合、固定执法与流动执法结合。

定期不定期组织道安办成员单位开展劝导站驻站和重点路段执法检查。

持续推进

定期组织道安办成员单位开展劝导站驻站和重点路段执法检查。

应急办

14.持续深化“打非治违”,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整治道路客运市场“黑车”。

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主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组建执法小分队,加大对非法营运查处打击力度。

持续推进

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主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组建执法小分队,加大对非法营运查处打击力度。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5.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

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

持续推进

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6.新建公路要同时完成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全面排查整治生命防护工程隐患,创新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机制,加大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力度,按年度规划持续推进建设任务,未按规定实施生命防护工程的路段不得通行农村客运车辆。

新建公路要同时完成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全面排查整治生命防护工程隐患,创新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机制,加大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力度,按年度规划持续推进建设任务,未按规定实施生命防护工程的路段不得通行农村客运车辆。

22021年、2022年按计划推进农村公路护栏建设。

新建公路要同时完成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全面排查整治生命防护工程隐患,创新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机制,加大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力度,按年度规划持续推进建设任务,未按规定实施生命防护工程的路段不得通行农村客运车辆。

平安办(公路办)

17.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下坡、急弯陡坡、公路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整治。

应急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村居对辖区临水临崖、连续长下坡、急弯陡坡、公路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开展排查。平安办(公路办)结合实际,及时完善安保措施。

2020-2022年对临水临崖、连续长下坡、急弯陡坡、公路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开展排查工作,根据隐患排查实际情况及时完善安保设施;2020-2022年开展公路桥定期检查。

应急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村居对辖区临水临崖、连续长下坡、急弯陡坡、公路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开展排查。平安办(公路办)结合实际,及时完善安保措施。

应急办、平安办(公路办)

18.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

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

持续推进

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

平安办(公路办)、派出所、应急办

19.以堵塞交通、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马路市场为重点,集中整治马路市场。

由市政执法大队牵头,组织开展马路市场清理整治。

20207月底前,完成马路市场排查;8月—12月开展马路市场清理整治;12月底前,完成马路市场清理整治。

由市政执法大队牵头,组织开展马路市场清理整治。

市政执法大队

20.以应对事故救援救治为核心,以健全指挥协调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强化事故调查评估为重点,加强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储备和队伍建设,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以应对事故救援救治为核心,以健全指挥协调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强化事故调查评估为重点,加强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储备和队伍建设,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持续推进

以应对事故救援救治为核心,以健全指挥协调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强化事故调查评估为重点,加强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储备和队伍建设,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应急办

六、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整治

1.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

厘清水上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

持续推进

厘清水上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

应急办

2.依法为符合条件的自用船舶办理证件。

严格按照《重庆市乡镇自用船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持续推进

严格按照《重庆市乡镇自用船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应急办

3.督促自用船船主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签订自用船舶安全航行承诺书。

2020年底

签订自用船舶安全航行承诺书。

应急办

4.开展自用船船员安全教育和培训。

每两月开展一次自用船船员安全会议,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

持续推进

每两月开展一次自用船船员安全会议,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

应急办、清溪沟村、清溪沟水库管理所

5.强化清溪沟水库运输安全监管,严禁自用船舶开展客货运输和非法捕鱼活动。

不定期开展清溪沟水库非法运输、捕鱼专项执法检查。

持续推进

不定期开展清溪沟水库非法运输、捕鱼专项执法检查。

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清溪沟水库管理所

6.严格执行自用船舶、渡船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

及时推送恶劣天气预警信息。

持续推进

及时推送恶劣天气预警信息。

农业服务中心、清溪沟村、清溪沟水库管理所

7.严禁船舶在清溪沟水库载运危险化学品。

不定期开展清溪沟水库危险化学品运输执法检查。

持续推进

不定期开展清溪沟水库危险化学品运输执法检查。

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8.重点对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每年开展自用船舶和船员检仗年审,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持续推进

每年开展自用船舶和船员检仗年审,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9.加强对“三无”船舶治理,所有“三无”全部清理上岸或销毁。

加强对“三无”船舶治理,所有“三无”全部清理上岸或销毁。

2020年底

加强对“三无”船舶治理,所有“三无”全部清理上岸或销毁。

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

10.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解决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解决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持续推进

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解决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

七、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1.严格执行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

配合区级主管部门严格执行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

持续推进

配合区级主管部门严格执行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

应急办、规资所

2.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1座以上。

配合区级主管部门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1座以上。

2022年底

配合区级主管部门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1座以上。

应急办、规资所

3.严格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核查。

配合区应急局严格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核查。

持续推进

配合区应急局严格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核查。

应急办

4.推进实施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

配合区应急局推进实施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

2022年底

配合区应急局推进实施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

应急办

5.督促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规范到位。

每年开展1次全员安全培训抽查检查。

持续推进

每年开展1次全员安全培训抽查检查。

应急办

6.围绕区应急局专项执法表,结合10项突出问题,配合开展专项执法。

结合10项突出问题,配合开展专项执法。

20207

结合10项突出问题,配合开展专项执法。

应急办

7.持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及监督检查“一体化”执法检查,综合评估确定每座非煤矿山风险等级。

配合区应急局持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综合评估确定每座非煤矿山风险等级。

持续推进

配合区应急局持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综合评估确定每座非煤矿山风险等级。

应急办

8.加强对评分较低的三级企业执法检查,对未达标企业采取有效约束措施。

配合区应急局加强对评分较低的三级企业执法检查,对未达标企业采取有效约束措施。

2022年底

配合区应急局加强对评分较低的三级企业执法检查,对未达标企业采取有效约束措施。

应急办

9.依托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积极探索监管执法信息化、规范化,逐步形成镇街执法计划“一张表”。

依托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积极探索监管执法信息化、规范化,逐步形成镇街执法计划“一张表”。

持续推进

积极探索监管执法信息化、规范化,逐步形成镇街执法计划“一张表”。

应急办

10.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处罚定期通报制度。

配合区应急局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处罚定期通报制度。

持续推进

配合区应急局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处罚定期通报制度。

应急办

11.督促矿山企业细化完善“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建立健全内部奖惩机制。

督促矿山企业细化完善“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建立健全内部奖惩机制。

2022年底

将矿山企业细化完善“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内容,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奖惩机制。

应急办

12.督促矿山企业以“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为载体,开展经常性全面排查与全天候重点检查。

督促矿山企业以“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为载体,开展经常性全面排查与全天候重点检查。

持续推进

将矿山企业细化完善“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内容。

应急办

13.督促矿山企业制定“一企一清单”。

督促企业依据《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结合自身实际,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等级和管控措施。

持续推进

督促矿山企业依据《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结合自身实际,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等级和管控措施。

应急办

14.严格落实管控责任。

督促矿山企业依据评估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

持续推进

督促矿山企业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

应急办

15.建立完善融合明确责任、分级管控、警示报告的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制度。

督促企业建立完善融合明确责任、分级管控、警示报告的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制度。

持续推进

督促企业建立完善融合明确责任、分级管控、警示报告的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制度。

应急办

16.对辨识出来的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安全风险清单。

督促企业对辨识出来的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安全风险清单。

持续推进

督促企业对辨识出来的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安全风险清单。

应急办

17.督促矿山企业建立实施高处作业、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审批、专人监管制度。

督促矿山企业建立实施高处作业、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审批、专人监管制度。

持续推进

督促矿山企业建立实施高处作业、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审批、专人监管制度。

应急办

18.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

配合区应急局督促企业以应急管理部门信息平台为切入点,实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向监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

持续推进

配合区应急局督促企业以应急管理部门信息平台为切入点,实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向监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

应急办

19.督促矿山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督促矿山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022年底

督促矿山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应急办

20.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配合区应急局督促企业以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为核心,以岗位职责为重点,融合操作规程、一岗双责、监督考核等内容,以一岗位一责任清单为标志,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2020年底

配合区应急局督促企业以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为核心,以岗位职责为重点,融合操作规程、一岗双责、监督考核等内容,以一岗位一责任清单为标志,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应急办

21.深化《重庆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及监督检查“一体化”实施细则》应用,带动安全教育培训的持续强化、标准化创建的动态达标。

配合区应急局深化《重庆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及监督检查“一体化”实施细则》应用,带动安全教育培训的持续强化、标准化创建的动态达标。

持续推进

配合区应急局深化《重庆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及监督检查“一体化”实施细则》应用,带动安全教育培训的持续强化、标准化创建的动态达标。

应急办

22.非煤矿山均须配备1名总工程师,大中型露天矿山还应逐步配齐采矿、机电、安全等专业副总工程师。

配合区应急局督促企业采取自身培养或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持续推进

配合区应急局督促企业采取自身培养或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应急办

23.坚持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的原则,推动铲装、运输机械和破碎系统进料口等重点环节、部位的信息化、智能化改造。

配合区级主管部门推动企业铲装、运输机械和破碎系统进料口等重点环节、部位的信息化、智能化改造。

2021年底

配合区级主管部门推动企业铲装、运输机械和破碎系统进料口等重点环节、部位的信息化、智能化改造。

应急办

24.认真落实全市非煤矿山“十四五”安全发展规划。

认真落实全市非煤矿山“十四五”安全发展规划。

持续推进

认真落实全市非煤矿山“十四五”安全发展规划。

应急办

25.结合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建立完善。

结合安全生产诚信管理,配合区应急局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建立完善。

2022年底

结合安全生产诚信管理,配合区应急局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建立完善。

应急办

八、建设安全整治

1.工程建设项目在规划选址环节,充分考虑场镇安全韧性和场镇安全发展影响,强化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合理选择项目位置,避免项目建设和地质灾害等条件恶劣区域间相互恶性影响。

工程建设项目在规划选址环节,充分考虑场镇安全韧性和场镇安全发展影响,强化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合理选择项目位置,避免项目建设和地质灾害等条件恶劣区域间相互恶性影响。

持续推进

工程建设项目在规划选址环节,充分考虑场镇安全韧性和场镇安全发展影响,强化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合理选择项目位置,避免项目建设和地质灾害等条件恶劣区域间相互恶性影响。

规资所

2.工程建设项目在项目立项、预算编制、招投标等环节,充分考虑场镇安全韧性和场镇安全发展影响,强化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项目有充足的安全生产费用。

工程建设项目在项目立项、预算编制、招投标等环节,充分考虑场镇安全韧性和场镇安全发展影响,强化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项目有充足的安全生产费用。

持续推进

工程建设项目在项目立项、预算编制、招投标等环节,充分考虑场镇安全韧性和场镇安全发展影响,强化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项目有充足的安全生产费用。

规建办

3.聚焦“四无”(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建设项目,依法严格查处。

聚焦“四无”(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建设项目,依法严格查处。

20216

聚焦“四无”(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建设项目,依法严格查处。

规建办

4.依法查处违法改扩建的建筑、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

依法查处违法改扩建的建筑、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

20216

依法查处违法改扩建的建筑、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

规建办、规资所

5.依法查处损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和重要围护结构构件以及房屋布局的建设行为。

依法查处损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和重要围护结构构件以及房屋布局的建设行为。

20216

依法查处损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和重要围护结构构件以及房屋布局的建设行为。

规建办

6.实施隐患整治清单化管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加快推进隐患治理,逐一标明隐患治理责任人,确保责任清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隐患消除前要采用“人防+技防”措施,落实监测人员和监测设备,开展智能化监控与预警,强化风险管控。

实施隐患整治清单化管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加快推进隐患治理,逐一标明隐患治理责任人,确保责任清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隐患消除前要采用“人防+技防”措施,落实监测人员和监测设备,开展智能化监控与预警,强化风险管控。

持续推进

实施隐患整治清单化管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加快推进隐患治理,逐一标明隐患治理责任人,确保责任清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隐患消除前要采用“人防+技防”措施,落实监测人员和监测设备,开展智能化监控与预警,强化风险管控。

规建办

7.督促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重要围护结构构件。

督促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重要围护结构构件。

持续推进

督促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重要围护结构构件。

规建办

8.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落实企业、属地政府、部门管理责任。

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落实企业、属地政府、部门管理责任。

2021年底

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落实企业、属地政府、部门管理责任。

规建办

9.排查整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安全隐患,强化因工程建设导致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

排查整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安全隐患,强化因工程建设导致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

持续推进

排查整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安全隐患,强化因工程建设导致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

规建办

10完善工程建设行业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增加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途径,严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完善工程建设行业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增加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途径,严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持续推进

完善工程建设行业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增加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途径,严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规建办

11.明确建设单位在总体风险评估工作中的牵头组织责任,落实水利、公路等重点项目施工风险评估制度,突出复杂地质条件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强化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

明确建设单位在总体风险评估工作中的牵头组织责任,落实水利、公路等重点项目施工风险评估制度,突出复杂地质条件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强化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

持续推进

明确建设单位在总体风险评估工作中的牵头组织责任,落实水利、公路等重点项目施工风险评估制度,突出复杂地质条件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强化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

规建办

12.围绕深基坑、高支模、地下暗挖、起重机械等分部分项工程,深化危大工程监管,推进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危大工程。

围绕深基坑、高支模、地下暗挖、起重机械等分部分项工程,深化危大工程监管,推进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危大工程。

持续推进

围绕深基坑、高支模、地下暗挖、起重机械等分部分项工程,深化危大工程监管,推进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危大工程。

规建办

13.以项目关键人员到岗履职为核心,突出危大工程和分包单位管理,聚焦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车辆伤害五类事故的防控措施,常态开展建设安全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执法,加大执法通报、典型案件曝光、重点对象警示约谈、典型事故挂牌督办工作力度。

以项目关键人员到岗履职为核心,突出危大工程和分包单位管理,聚焦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车辆伤害五类事故的防控措施,常态开展建设安全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执法,加大执法通报、典型案件曝光、重点对象警示约谈、典型事故挂牌督办工作力度。

持续推进

以项目关键人员到岗履职为核心,突出危大工程和分包单位管理,聚焦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车辆伤害五类事故的防控措施,常态开展建设安全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执法,加大执法通报、典型案件曝光、重点对象警示约谈、典型事故挂牌督办工作力度。

规建办

14.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应依法履行相应责任。

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应依法履行相应责任。

持续推进

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应依法履行相应责任。

规建办

15.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健全监管体系。

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健全监管体系。

持续推进

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健全监管体系。

规建办

16.参与指导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参与指导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持续推进

参与指导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规建办

17.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

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

持续推进

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

规建办

18.落实农村建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指导性意见,鼓励建设方优先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企业和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承担相应建设活动。

落实农村建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指导性意见,鼓励建设方优先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企业和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承担相应建设活动。

20216

落实农村建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指导性意见,鼓励建设方优先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企业和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承担相应建设活动。

规建办

19.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预算。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预算。

持续推进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预算。

规建办、财政办

九、场镇运行安全整治

1.建立健全场镇桥梁的检测评估、应急预案、技术档案等相关制度。

建立健全场镇桥梁的检测评估、应急预案、技术档案等相关制度。

长期推进

建立健全场镇桥梁的检测评估、应急预案、技术档案等相关制度。

平安办(公路办)

2.建立健全场镇道路桥梁的维护管养等相关制度。

建立健全场镇道路桥梁的维护管养等相关制度。

2020年底

建立健全场镇道路桥梁的维护管养等相关制度。

市政执法大队

3.推进场镇桥梁护栏升级改造专项工程,完成四类(D级)病害桥梁整治。

推进场镇桥梁护栏升级改造专项工程,完成四类(D级)病害桥梁整治。

2022年底

推进场镇桥梁护栏升级改造专项工程,完成四类(D级)病害桥梁整治。

市政执法大队

4.加强场镇桥梁安全保护区管理,开展场镇道路桥梁超重超高超长运输违法行为综合治理。

加强场镇桥梁安全保护区管理,开展场镇道路桥梁超重超高超长运输违法行为综合治理。

长期推进

加强场镇桥梁安全保护区管理,开展场镇道路桥梁超重超高超长运输违法行为综合治理。

市政执法大队

5.开展新建工程对现有市政结构设施安全影响评估。

开展新建工程对现有市政结构设施安全影响评估。

长期推进

开展新建工程对现有市政结构设施安全影响评估。

市政执法大队

6.市政结构设施安全检测率、病害整治率达到100%。

市政结构设施安全检测率、病害整治率达到100%。

长期推进

市政结构设施安全检测率、病害整治率达到100%。

市政执法大队

7.排查治理场镇道路塌陷隐患。

排查治理场镇道路塌陷隐患。

长期推进

排查治理场镇道路塌陷隐患。

市政执法大队

8.全面排查供水等地下管网安全运行状况,健全巡查监测、维护保养、安全应急等制度,严格落实防汛、防雷、防静电等规定要求。重点排查整治20年以上老旧管线、断头雨水管网、燃气输送管线等安全隐患。

全面排查供水等地下管网安全运行状况,健全巡查监测、维护保养、安全应急等制度,严格落实防汛、防雷、防静电等规定要求。重点排查整治20年以上老旧管线、断头雨水管网、燃气输送管线等安全隐患。

2022年底

全面排查供水等地下管网安全运行状况,健全巡查监测、维护保养、安全应急等制度,严格落实防汛、防雷、防静电等规定要求。重点排查整治20年以上老旧管线、断头雨水管网、燃气输送管线等安全隐患。

市政执法大队

9.完善地下管线保护机制,严防发生外力施工破坏管线事故。

9.完善地下管线保护机制,严防发生外力施工破坏管线事故。

2022年底

9.完善地下管线保护机制,严防发生外力施工破坏管线事故。

经发办

10.落实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和用气单位主体责任,加强重点用气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落实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和用气单位主体责任,加强重点用气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长期推进

落实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和用气单位主体责任,加强重点用气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经发办

11.建立较大危险源风险辨识制度和落实管控措施,严格落实燃气设施运行巡查维护要求,依法严查危及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的各类非法违法活动。

建立较大危险源风险辨识制度和落实管控措施,严格落实燃气设施运行巡查维护要求,依法严查危及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的各类非法违法活动。

2022年底

建立较大危险源风险辨识制度和落实管控措施,严格落实燃气设施运行巡查维护要求,依法严查危及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的各类非法违法活动。

经发办

12.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系统建设。

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系统建设。

2022年底

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系统建设。

规建办

13.加强城市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安全管理,及时疏浚、防渗防漏、有毒有害气体监测等工作。

加强城市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安全管理,及时疏浚、防渗防漏、有毒有害气体监测等工作。

长期推进

加强城市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安全管理,及时疏浚、防渗防漏、有毒有害气体监测等工作。

规建办

14.强化场镇化粪池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监测、清掏疏浚制度,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标识,严防燃爆和清掏作业安全事故发生。

强化场镇化粪池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监测、清掏疏浚制度,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标识,严防燃爆和清掏作业安全事故发生。

2021年底

强化场镇化粪池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监测、清掏疏浚制度,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标识,严防燃爆和清掏作业安全事故发生。

市政执法大队

15.加强场镇内涝防治,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对易涝点设置醒目警示标记,整治暴雨积水点等场镇内涝安全隐患,严防生活垃圾、厨余垃圾、枯枝树叶、路面垃圾等进入雨水篦子和检查井,并及时清理泥沙、渣土和垃圾等废弃物。

加强场镇内涝防治,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对易涝点设置醒目警示标记,整治暴雨积水点等场镇内涝安全隐患,严防生活垃圾、厨余垃圾、枯枝树叶、路面垃圾等进入雨水篦子和检查井,并及时清理泥沙、渣土和垃圾等废弃物。

2020年底

加强场镇内涝防治,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对易涝点设置醒目警示标记,整治暴雨积水点等场镇内涝安全隐患,严防生活垃圾、厨余垃圾、枯枝树叶、路面垃圾等进入雨水篦子和检查井,并及时清理泥沙、渣土和垃圾等废弃物。

市政执法大队

16.重点排查照明设施漏电触电、倒杆断线等安全隐患,严防照明维护高空、夜间作业安全事故。加强照明箱变以及与油气管道、排水管网相邻相近的地下照明管线巡查监测,防止电线短路引发的燃烧、爆炸事故。

重点排查照明设施漏电触电、倒杆断线等安全隐患,严防照明维护高空、夜间作业安全事故。加强照明箱变以及与油气管道、排水管网相邻相近的地下照明管线巡查监测,防止电线短路引发的燃烧、爆炸事故。

2021年底

重点排查照明设施漏电触电、倒杆断线等安全隐患,严防照明维护高空、夜间作业安全事故。加强照明箱变以及与油气管道、排水管网相邻相近的地下照明管线巡查监测,防止电线短路引发的燃烧、爆炸事故。

市政执法大队

17.严格落实《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加强场镇户外广告设施特别是高空广告牌的安全监管,强化日常巡查、动态监管责任,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结构、构件连接点(焊缝螺栓)和电路设备等重点部位检查维护,严防户外广告设施坠落、倒塌和电气火灾事故。

严格落实《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加强场镇户外广告设施特别是高空广告牌的安全监管,强化日常巡查、动态监管责任,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结构、构件连接点(焊缝螺栓)和电路设备等重点部位检查维护,严防户外广告设施坠落、倒塌和电气火灾事故。

2021年底

严格落实《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加强场镇户外广告设施特别是高空广告牌的安全监管,强化日常巡查、动态监管责任,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结构、构件连接点(焊缝螺栓)和电路设备等重点部位检查维护,严防户外广告设施坠落、倒塌和电气火灾事故。

市政执法大队

18.围绕场镇市政广场、市场、体育及会展场所等人员较为密集的重点区域,加强场镇公共空间安全管理,重点排查建(构)筑物等设施设备、人流聚集、火灾防治、疏散逃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完善监测和预警机制,健全落实应急预案。

围绕场镇市政广场、市场、体育及会展场所等人员较为密集的重点区域,加强场镇公共空间安全管理,重点排查建(构)筑物等设施设备、人流聚集、火灾防治、疏散逃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完善监测和预警机制,健全落实应急预案。

2022年底

围绕场镇市政广场、市场、体育及会展场所等人员较为密集的重点区域,加强场镇公共空间安全管理,重点排查建(构)筑物等设施设备、人流聚集、火灾防治、疏散逃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完善监测和预警机制,健全落实应急预案。

市政执法大队

19.严格实施相关活动报批制度。

严格实施相关活动报批制度。

2020年底

严格实施相关活动报批制度。

派出所、市政执法大队

20.把安全发展贯穿于场镇规划建设管理全生命周期,落实场镇运行各项安全要素。

把安全发展贯穿于场镇规划建设管理全生命周期,落实场镇运行各项安全要素。

长期推进

把安全发展贯穿于场镇规划建设管理全生命周期,落实场镇运行各项安全要素。

市政执法大队、学校、经发办、规建办、规资所、派出所、市场监管所、文化服务中心、卫健办、应急办

21.认真宣传贯彻涉及场镇运行安全各项地方法规。

认真宣传贯彻涉及场镇运行安全各项地方法规。

长期推进

认真宣传贯彻涉及场镇运行安全各项地方法规。

市政执法大队、学校、经发办、规建办、规资所、派出所、市场监管所、文化服务中心、卫健办、应急办、社区

22.从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管理等方面切实推动场镇安全发展。

从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管理等方面切实推动场镇安全发展。

长期推进

从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管理等方面切实推动场镇安全发展。

市政执法大队、学校、经发办、规建办、规资所、派出所、市场监管所、文化服务中心、卫健办、应急办

23.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细化明确场镇公共设施、地下基础设施、公共空间管理责任清单,做到责任落实无空档、监督管理无盲区。

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细化明确场镇公共设施、地下基础设施、公共空间管理责任清单,做到责任落实无空档、监督管理无盲区。

2020年底

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细化明确场镇公共设施、地下基础设施、公共空间管理责任清单,做到责任落实无空档、监督管理无盲区。

市政执法大队、经发办、规建办

24.强化安全网格化管理,拓展深化场镇综合管理“门前三包”“五长制(街长、路长、巷长、楼长、店长)”,发挥社区、“五长”和生产经营单位、产权单位在城市运行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格局。

强化安全网格化管理,拓展深化场镇综合管理“门前三包”“五长制(街长、路长、巷长、楼长、店长)”,发挥社区、“五长”和生产经营单位、产权单位在城市运行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格局。

2021年底

强化安全网格化管理,拓展深化场镇综合管理“门前三包”“五长制(街长、路长、巷长、楼长、店长)”,发挥社区、“五长”和生产经营单位、产权单位在城市运行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格局。

市政执法大队

25.加强场镇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建立风险管控责任台账、措施台账、应急预案台账。

加强场镇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建立风险管控责任台账、措施台账、应急预案台账。

长期推进

加强场镇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建立风险管控责任台账、措施台账、应急预案台账。

市政执法大队

26.建立健全场镇公共设施运行安全、自然灾害防治等风险数据库。

建立健全场镇公共设施运行安全、自然灾害防治等风险数据库。

2022年底

建立健全场镇公共设施运行安全、自然灾害防治等风险数据库。

市政执法大队

27.突出场镇运行安全重点薄弱环节和部位,围绕场镇桥梁、地下管线、燃气输送管线等重点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和幼儿园、市场等重点场所,制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标准,实施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清单化,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

突出场镇运行安全重点薄弱环节和部位,围绕场镇桥梁、地下管线、燃气输送管线等重点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和幼儿园、市场等重点场所,制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标准,实施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清单化,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

2022年底

突出场镇运行安全重点薄弱环节和部位,围绕场镇桥梁、地下管线、燃气输送管线等重点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和幼儿园、市场等重点场所,制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标准,实施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清单化,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

市政执法大队

28.紧紧抓住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照单执法,确保整治到位。依法打击场镇违法建设、影响消防通道、损坏公共设施、侵占公共空间等行为。

紧紧抓住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照单执法,确保整治到位。依法打击场镇违法建设、影响消防通道、损坏公共设施、侵占公共空间等行为。

2022年底

紧紧抓住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照单执法,确保整治到位。依法打击场镇违法建设、影响消防通道、损坏公共设施、侵占公共空间等行为。

市政执法大队

29.对影响场镇运行安全的突出非法违法行为涉及多部门的,加强联合执法,确保执法成效。

对影响场镇运行安全的突出非法违法行为涉及多部门的,加强联合执法,确保执法成效。

2022年底

对影响场镇运行安全的突出非法违法行为涉及多部门的,加强联合执法,确保执法成效。

市政执法大队

30建立场镇应急救援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多部门协同预警发布和响应处置机制,提升城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建立场镇应急救援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多部门协同预警发布和响应处置机制,提升城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2020年底

建立场镇应急救援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多部门协同预警发布和响应处置机制,提升城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市政执法大队

31.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实现政府预案与部门预案、企业预案有效衔接,强化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能力建设。

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实现政府预案与部门预案、企业预案有效衔接,强化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能力建设。

2022年底

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实现政府预案与部门预案、企业预案有效衔接,强化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能力建设。

市政执法大队

32.加强场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

充分利用蔡家学校操场,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2022年底

充分利用蔡家学校操场,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市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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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蔡家镇党政办公室       202011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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