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3 09:44:14

2023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关心帮助下,白沙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规范执法、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现将白沙镇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全面纳入年终述职内容。结合白沙镇行政改革试点政策优势,不断加强人力、财力和制度保障,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将法治理念及要求运用到信访稳定、村(社)治理、平安建设等重点、难点工作中。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镇党委会、政府办公会常态化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从目标任务、重点工作等方面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从镇、村(社区)两个层面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每年定期在政府官网上公开上一年度行政执法数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等。严格对照2023年江津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统筹镇法治建设科、法律顾问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确保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深化法治改革,推行数字法治。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广运用数字法治“掌上执法”平台,让“数据多跑腿、执法更高效”。依托“掌上执法”逐步实现全过程网上办案,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效能和执法公开透明度。截至目前,通过重庆市“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应用系统发布巡查任务63,进行现场处罚4次。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依托党建“红色驿站”,在朝天咀社区红色驿站挂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联系点,每月15日、30日现场搜集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与来访群众沟通执法情况,回应群众关注的执法热点。面向社会公开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5人,发放监督员聘书,组织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场参加执法活动2次。建立常态化工作研判机制,组织综合执法局和行业监管部门定期召开研判会,针对监管、执法共同难点与痛点综合研判事项23项,协调组织联合执法10次。通过“前端监管+后端执法”紧密配合,打通监管与执法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第一时间发现、处置违法苗头。

(三)健全决策机制,保障科学决策。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制度,组织人大代表现场调研、马路办公,结合“人大代表活动日”,听民声、解民忧,广泛搜集立法、决策建议,为行政决策提供重要参考。组织全镇机关干部参加2023年法治理论考试,结合江津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清单,为班子成员订阅法治理论学习书籍,通过专题培训、案例学习的方式,加强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持续聘请律师担任镇政府法律顾问,对涉及法律的信访等矛盾纠纷突出问题,做到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支撑。全年法律顾问参与法治审核会1次,解答法律咨询50余次,审核各类合同100余份,处置相关诉讼案件、纠纷7件。行政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全年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四)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文件质量。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方案》,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发布和备案,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行政和不当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效率,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行政规范性文件均通过公示栏公示、政府官网公开、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同时配套政策解读材料,在政府官网予以公开。动态更新规范性文件管理台账,全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11件,废止34件。加强政府行文合法性审查,将合法性审查列为发文的必经程序,对以镇党委名义发文的所有文件、重要合同、协议,均由法治建设科、镇领导进行审核,有效规范政府决策行为,避免法律风险。

(五)坚持法治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审批服务方式。推出上门审批、流动审批、容缺受理审批便民服务,全年开展创新审批服务240余件次,明确帮办员2名、代办员209名,提供导办、帮办、代办服务6900余件次。二是提升审批质效。推出“绿色通道”服务,“一对一”在线办公、“点对点”答疑解惑,先后为重庆白沙建设有限公司等80余家企业,提供跟踪直办服务。提供在线审批指导,实行“在线咨询、线上申请”模式,引导企业足不出户办事,提供在线咨询服务70余件次。三是推进“无证明城市”。紧紧围绕群众办事的难点、痛点、堵点,推出信息共享、部门核验、告知承诺三种方式,实现办事企业、群众证明材料“免提交”,目前已实现8个职能部门35项事项的“无证明”办理。四是推进集中受理。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242项业务集中受理,开通公交卡服务窗口,推进了群众“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工作的落实。五是拓宽受理渠道。推行“不见面”审批。以“网上办、自助办、预约办”等方式有效分流大厅人流,大力推广24小时政务服务自助区“自助办”功能,群众自助查询、办理业务7000余件次。

(六)加强执法建设,履行执法职责。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立案查处违法建筑11起,强制拆除违法建筑1起,拆除面积800余㎡,违建罚没1.5万余元。开展驻站执法、路检路查260余次,查处违章行为721件次,罚款3万余元。开展河道执法巡查,打击非法捕捞,查处禁渔期非法捕捞21起,处罚非法垂钓15人次,罚款3000元。完成数字案件办理近5000件,解决社区反馈问题200余件次,处理无证运输建筑垃圾、开挖市政道路等市政普通程序案件7件,罚款1.5万余元,处理占道经营、机动车违停等简易程序1831件次,罚款18万余元,全年累计罚款258398元。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照七项整改内容开展自查,梳理出白沙镇专项整治问题2条(选择性执法1条、执法不规范1条),已于20236月底前整改完毕,提升了群众对交通运输执法认可度与支持度。2023年,白沙镇1名同志获得司法部“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表彰。

(七)强化法治宣传,增强法治意识。持续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通过政府微信公众号、各微信群、QQ群等进行宣传报道,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了解法律法规政策。组织专题法治宣传院坝会,网格员、村(社区)干部组织法治宣传队,走家串户讲解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法规知晓度。联合各部门组织法治宣传专题活动,利用“3·8”“3·15”“4·15”、民法典宣传月、“12·4”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法治宣讲、集中宣传、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禁毒法、乡村振兴促进法、防范养老诈骗、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共调解案件1065件,涉案金额877万元,调解率成功率99.5%,提供法律咨询500余人次。接受社区矫正人员46人,解除45人,目前在册48人;接受刑满释放人员83人,解除163人,目前刑满释放人员在册帮教人数共计280人。

(八)深化权力监督,构建清廉政府。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各个方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高效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公布了热线电话、电子信箱,及时有效回复群众诉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布工作动态、财政收支、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内容,做到依法公开,让权利和责任在法治的阳光下运行。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责任。镇党委书记率先垂范学法用法,组织班子成员常态化加强法治学习。将“一规划两纲要”纳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机关干部通过网络干部学院、学习强国APP等方式,线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掀起学习热潮。二是认真谋划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把法治建设工作融入全镇工作大局,定期召开镇党委会、政府办公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对法治建设工作中重大问题、重要环节、重点任务,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三是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年度考核中参照进行述法。四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鼓励年轻干部考取行政执法资格证,调配年轻干部从事综合行政执法,配齐配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目前一线综合执法人员75名。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个别工作人员法治意识薄弱。习惯于靠惯性做事、凭经验解决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谋划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

(二)执法规范化建设还有待加强。从行政执法案件评查结果来看,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执法不规范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存在。

(三)法治政府建设机制还需完善。部分依法决策机制、督察工作机制、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等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党领导法治建设不动摇,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持续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建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对行政执法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加强执法人员的入职培训和在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建立健全执法人员评价机制,激励执法人员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创新宣传方式,提升法治宣传效果。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内容的学习宣传,抓好机关工作人员、青少年等关键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 1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