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09449307F/2022-00001 | [ 发文字号 ] | 白沙府发〔2022〕165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社会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白沙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12-09 | [ 发布日期 ] | 2022-12-16 |
发布日期: 2022-12-16 17:00:00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江津区白沙镇“村民代表恳谈会”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机关各部门,各村、涉农社区: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江津区“村民代表恳谈会”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民政〔2022〕131号),结合《江津区白沙镇包村驻社联户实施方案》、《白沙镇“红色驿站”工作方案》为密切干群关系,切实解决群众困难,提升群众认可度,现将《江津区白沙镇“村民代表恳谈会”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日
江津区白沙镇“村民代表恳谈会”活动
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班统一部署,区民政局制定的江津区“村民代表恳谈会”活动工作方案,结合白沙镇《江津区白沙镇包村驻社联户实施方案》、《白沙镇“红色驿站”工作方案》,开展全镇“召开一次村民代表恳谈会”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的方法、求实的态度、务实的举措、扎实的作风,开展全镇村民代表恳谈会活动,促进各级干部深入基层,更好的察民情、听民意、释民惑、解民忧、聚民力,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群众认可度达到全市中等以上水平目标。
二、恳谈内容
重点围绕群众对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工作是否认可,对本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是否满意,对所享受的帮扶政策是否知晓,“两不愁三保障”措施是否落地四个方面。
三、恳谈方法
坚持“区级统筹、镇街主导、部门配合”的工作方式,动员各级干部,采取“集中力量、不落一村、深度走访、边访边改”的原则进行。
(一)会议准备
1.收集村情民意。由镇政府统筹,组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帮扶干部等,结合镇包村驻社联户安排表,两人(或多人)一组深入村组、农户院坝、田间地头,重点围绕恳谈内容收集村情民意,根据“三事分流”法按照“公事、共事、家事”进行初步分类汇总,确保准备充分。
2.明确参会人员。由镇政府根据包村驻社联户安排表派出相关同志到每个村,召开1次村民代表恳谈会,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邀请村里德高望重长者、村民小组组长、平时对村党组织意见较大的村民等方面代表参会,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
3.提出会议方案。汇总村民意见建议后,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各村应组织召开恳谈会的筹备会,筹备会商讨恳谈会的会议方察和针对群众具体问题的解决办法,难点问题可先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拿出问题的初步解决方案。
(二)召开会议
1.确定主持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设置主持人。
2.拟定议程。会议可以设为三个议程。一是由干部围绕恳谈会主题就相关政策进行宣讲,宣讲员原则上应是各驻村组的机关干部同志;二是干部与村民代表“零距离”接触,“零障碍”交流,一起唠家常、话发展、听民声、问民计,让村民代表逐一发表意见建议;三是对村民代表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能立即解决的现场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做出承诺限期解决并形成工作台账按程序交办。
3.做好记录。会后,形成会议纪要,明确相关事项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形成“征求、恳谈、解决、反馈”的格局。
(三)问题处置程序
对村民反映的各种问题,根据“三事分流”工作机制按照“公事、共事、家事”进行分类,原则上要当场答复解决。对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报村“两委”、镇政府汇总后,指定专人对接、跟踪和落实有关事宜,处置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一般性问题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情况复杂的要根据职责权限尽快办结,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对情况特别复杂、耗时较长的,要与群众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统筹推进各类问题整改落实,加强工作调度,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利用1个月时间,做好召开恳谈会、解决问题等一系列工作,镇民政社保局做好工作协调、指导、督促工作。
(二)压实主体责任。白沙镇是“村民代表恳谈会”活动的责任主体。镇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各驻村、涉农社区联系领导是所驻村居“恳谈会”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各帮扶干部、驻村干部、村干部要对照恳谈内容认真收集村情民意。
(三)强化工作督导。镇纪委、督查办将加大对恳谈活动的检查力度,各行业、各部门要做好指导工作,督促指导行业政策落地落实,指导抓好问题整改。
(四)把握工作节奏。做好动员部署,强化宣传动员。12月中旬前为组织实施阶段,12月下旬为总结提高阶段,各村(社区)要对“村民代表恳谈会”活动进行总结梳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和活动情况统计表、工作台账(详见附件)报镇民政社保局民政科。(联系人:周铌,联系电话:19********26)。
附件:1.村民代表恳谈会工作台账
2.村民代表恳谈会工作台账
村民代表恳谈会问题统计表 | ||||||||||||
序号 |
村居 |
恳谈会情况 |
收集到合理意见建议情况 | |||||||||
召开次数 |
召开人数 |
意见建议条数 (按解决情况分类) |
意见建议条数 (按三事分流机制分类) | |||||||||
合计 |
干部人数 |
村民人数 |
合计 |
已解决 |
待解决 |
合计 |
公事 |
共事 |
家事 | |||
白沙镇村民代表恳谈会工作台账 | ||||||||
序号 |
村 |
召开时间 |
收集的意见建议内容 |
“三事分流”类别(公事、共事、家事) |
处理措施 |
解决情况 (已解决、待解决) |
责任人 |
备注 |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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