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3-12 14:11:54 大 中 小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优化完善白沙镇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津委编〔2024〕3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白沙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为二级预算单位,是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主要按照有关规定以镇人民政府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优化完善白沙镇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津委编〔2024〕35号)文件要求,将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产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水利服务中心,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扶贫开发中心职责整合重新组建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收入总计1676.11万元,支出总计1676.11万元。收支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67.33万元, 增长-17.98% 。主要原因是2025年年初人员较上年年初减少5人,人员工资及福利减少,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导致本年度基本支出较上年度增加-102.66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增加-264.67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数1676.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76.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67.33万元,主要是基本收入经费拨款增加-102.66万元,项目收入经费拨款增加-264.67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数1676.11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43万元,农林水支出1128.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7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67.3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02.6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64.6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676.11万元,支出年初预算数1676.11万元。收支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67.33万元, 增长-17.9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预算减少,项目预算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676.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6.11万元,比2024年减少36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0.11万元,比2024年减少102.6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年初人员较2024年年初减少5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相应减少;项目支出16万元,比2024年减少264.67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减少100%、交通运输支出减少100%。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4.11万元,比2024年降低0.06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继续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情况说明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度均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及支出;
2025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1.11万元,比2024年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继续控制公务接待费;
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3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公务用车无变化(公务车实际在政府本级统一管理调配);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度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2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公务车实际在政府本级统一管理调配)。
九、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小翠联系方式:电话:023-47336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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