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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3-03-06 14:22:45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白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二级预算单位,是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本辖区内宣传贯彻执行有关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承担法制宣传工作;按有关规定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旅游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畜牧兽医)、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社会事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日常执法检查中信息上传、推送工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工作;协助处理各类突发性和应急性事件;协助开展基层治理、网格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并承担白沙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90.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0.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2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3.0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90.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4.41万元,教育支出1.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51.7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3.0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0.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29万元,比2022年增加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26万元,比2022减少51.7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苦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项目支出53.03万元,比2022年增加53.0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应急安全、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经费,主要用于安全、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48万元,比2022年减少0.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8万元,比2022年减少0.3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8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3.0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12月,单位车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计划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小翠联系方式023-47336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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