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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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共体育设施实行免费开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26 20:28:28

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共体育设施实行免费开放的通知


各村(社区),辖区有关单位:

政府公共体育设施作为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载体,是全民健身活动的基础条件。根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全民健身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创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意见》(体经字〔2013381号)以及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公共体育设施实行免费低收费开放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157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满足广大居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充分发挥公共体育设施的社会效益,现就柏林镇公共体育设施实行免费开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范围及对象

(一)开放范围

1.柏林镇步行道、全民健身路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健身广场等所有政府公共体育设施;

2.镇内各中小学校体育设施。

以上场地设施免费开放,场地内开展的特定体育培训、赛事活动及租赁服务除外。

(二)开放对象

全镇居民、在镇工作或居住的外来人员(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则上主要服务于个人健身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单位、社会团体组织集体活动需提前预约申请。

二、开放时间

(一)室外场地

各村社区场地免费开放时间为全天。(如遇重大活动、维修施工、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将提前公告暂停开放时间)

(二)各中小学校体育设施

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非教学时间全天免费向社会开放,其余时间免费开放工作以学校规定为准。

三、开放要求

1.遵守公德,文明健身。进入场地人员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穿着适宜运动的服装和运动鞋,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在场内吸烟、饮酒、赌博、喧哗打闹。

2.爱护设施,遵规使用。自觉爱护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器材,不得随意挪动、拆卸、损坏。严格按照器材使用说明和场地功能进行锻炼,因使用不当或人为故意造成损坏的,须照价赔偿。

3.安全第一,责任自负。健身者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选择适宜的健身项目,量力而行,注意安全。未成年人、老年人及行动不便者须在监护人或有监护能力的成年人陪同下方可进入活动,安全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碎及尖锐物品入场。

4.有序使用,公平优先。场地使用遵循先到先得、公共共享原则。如遇场地使用高峰期,应相互礼让,合理控制个人活动时间,提高场地周转率。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场地进行营利性活动。

5.服从管理,配合工作。所有进入场地人员须自觉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调度,共同维护良好的健身秩序。

四、管理措施

1.明确管理职责:柏林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镇全民健身中心、篮球场及文体公园场地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开放工作;负责督促各中小学校做好在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非教学时间的学校体育设施免费开放工作;各中小学校负责本校园内公共体育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免费开放工作;各村(社区)负责本村(社区)辖区内公共体育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2.建立巡查制度:管理人员将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和设备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设施完好、环境整洁。对不遵守管理规定的人员,有权进行劝阻、批评教育;对拒不服从管理、扰乱公共秩序者,将报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推行预约机制:为保障资源合理分配,鼓励社会团体、单位组织集体活动通过电话提前预约申请场地,经管理方统筹安排后方可使用。

4.强化监督投诉:开放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管理问题、设施损坏或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可向柏林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投诉或建议(联系电话:023-4771010)。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委员会

202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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