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3817659494026/2024-00002 [ 发文字号 ] 柏林府发〔2024〕20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柏林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4-11 [ 发布日期 ] 2024-04-11

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 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4-11 14:17:49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现将《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人民政府

2024321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及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5)《重庆市江津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津动防办发〔20243号)要求,结合当前我镇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控制和治理体系建设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区畜牧兽医暨春防工作要求,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定位,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扎实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筑牢动物防疫屏障,保障畜牧业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领导机构

为切实做好全镇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成立柏林镇春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长:李锡云镇长

副组长:谢洪跃副镇长

员:杨玉春  镇农服中心工作人员

郑森水柏林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帅  柏林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服中心,由谢洪跃同志任主任,农服中心全体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三、行动时间

全镇春防行动时间统一定为35-425日共50天。

四、行动内容

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防疫相结合,在抓好常年防疫工作基础上,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集中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开展集中免疫

根据《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5)》,对全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4强制免疫实行分类管理,对大型养殖场由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人员实行“督促免疫”;对中小型养殖场由乡村兽医实行“指导免疫”;对散养户鼓励其在乡村兽医的指导下自行开展免疫,确无自行免疫能力的由乡村兽医“代行免疫”,且严格遵守《农村散养畜禽免疫注意事项》,犬的免疫由各村组织实施,乡村兽医“代行免疫”。免疫时要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农村散养户《动物免疫证明》填发和《防疫档案》建立等工作。

(二)抓好责任落实

各村(社区)要提高认识,把春防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对春防工作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强化保障、落实措施,全力确保春防工作顺利开展。各村(社区)要组建动物防疫服务队,及时向养殖场(户)提供高质量的免疫、消毒等兽医服务,有效推进动物防疫工作的落实。

)做好宣传普查清洗消毒工作

利用短信、微信、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狂犬病、牛羊“两病”等动物疫病防控知识以及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相关政策,不断增强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意识,集中开展动物疫情普查,准确掌握养殖情况,散养户的消毒由村社组织人员实施,农服中心要督促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全覆盖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加大消毒频次、扩大消毒范围、有效降低面源污染,春防期间要集中开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工作。

(四)抓好防疫监管

散养户由包片兽医严格落实责任监管巡查。规模养殖场,由挂牌兽医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强化规模养殖场精细化监管。督促指导养殖业主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申报检疫、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工作。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调运、不按规定进行免疫接种、不报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监督等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免疫效果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科学计划,严密组织,做到“应免尽免、抗体达标”要求,保证免疫密度和质量,农业服务中心加强技术指导和效果监测。镇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工作人员负责养殖场的防疫指导、档案建立、养殖场的监管。村社人员负责农村散养户的消毒,乡村兽医负责散养户的防疫、档案登记、驱虫指导,非洲猪瘟防控宣传。确保综合防控行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生物安全

必须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循能不进则不进、能不接触则不接触的原则,严格按规范做好防护,严密防范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甚至感染人,村社干部、兽医人员在开展走村入户、监督巡查、宣传指导等工作时,必须全程穿戴防护服,进出严格消毒。

(三)规范免疫行为

加强疫苗使用管理,规范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建立发放、领用记录,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规范免疫行为,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造成免疫失败。规范消毒,防止消毒不彻底,造成疫病传播。

(四)加强督促检查

镇农业服务中心随时跟踪进度和信息填报等情况,对进度迟缓、弄虚作假和工作不到位的,立即督促整改。镇政府将根据情况派出督查组对各村(社区)春防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安排部署不及时、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村(社区)将予以通报。

(五)强化信息管理

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及时建立《畜禽养殖场(散养户)动物防疫档案》。各村落实专人收集、统计,并将信息报送至镇农业服务中心任高群处。

附件下载:

柏林府发〔2024〕20号 关于印发《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