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659494026/2021-00005 | [ 发文字号 ] | 柏林府发〔2021〕8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柏林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1-20 | [ 发布日期 ] | 2021-01-27 |
发布日期: 2021-01-27 10:50:00
柏林府发〔2021〕8号
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1年春节期间农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办公室(站、所、中心)、镇属各单位:
为切实抓好全镇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和聚集性反弹,现将《2021年春节期间农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春节期间农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春节期间暨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和聚集性反弹,根据《关于印发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0〕71号)、《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江津委办〔2020〕49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春节期间农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津肺炎指发〔2021〕1号)要求,结合柏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毫不放松抓好春节期间暨农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严防疫情输入和聚集性反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常态化防控
1.疫情监测。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柏林中心卫生院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其他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发现发热病人要第一时间通知柏林中心卫生院,交由柏林中心卫生院处置,落实发热患者闭环管理。坚持首诊医师负责制,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柏林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并做好发热病人的釆样,及时送区疾控中心开展核酸检测。柏林中心卫生院要在12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镇疫情防控组。
牵头单位:镇防控办。
责任单位:柏林中心卫生院、各医疗卫生单位、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
2.重点人群防控。镇平安建设办、镇派出所要及时通过上级部门反馈的大数据信息,加强国内中高风险区来津返津人员、有境外旅居史入境人员,尤其是外省市入境解除隔离人员的排查。镇应急办要严格落实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重点人群排查。镇经济办要督促酒店宾馆严格执行登记报告和用人单位报告。各村(社区)要加强网格化管理,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外省市解除隔离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重点人员落实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等措施,返乡14天内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减少串门走动,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要加强农村地区巡回检查,要动员群众共同防控,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镇防控办报告,镇市场监管所要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相关单位、办公室、各村(社区)要立即组织核查,异常情况立即如实详细上报镇防控办,要加强信息交换和信息推送,完善健康管理措施,做到闭环管理。
牵头单位:镇平安建设办、镇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应急办、镇经济办、镇防控办、镇市场监管所。
3.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院感防控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工作。落实全员标准防护措施,加强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不断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患者,不得与普通患者共用相同医疗区域和医疗设备。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医疗机构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
牵头单位:镇防控办。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4.公共场所防控。镇经济办、镇文化站、镇市场监管所要加强督促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购物场所,KTV、影院等室内娱乐场所和酒店、餐厅等公共场所落实公共用品和设施清洁消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和定期消毒,设置“一米线”,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等措施,宾馆酒店要严格查验入住人员健康码、检测体温,凡发现境外来津返津人员要第一时间向镇防控办报告;落实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工作时间佩戴口罩,严格洗手消毒等措施。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辖区内企业、宾馆、餐馆、商超、药店、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集市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要全面规范重点场所机构管理,严格做好体温检测、定期消毒、人员限流等措施。要减少庙会集市、文艺巡演等活动,避免人群聚集。
牵头单位:镇防控办。
责任单位:镇经济办、四面山学区办、镇市场监管所、镇文化站,各相关单位。
5.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发动群众,广泛开展卫生整治,尤其加强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着力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提倡村民勤洗手、随身携带口罩并定期更换,保持室内定期开窗通风,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佩戴口罩。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
牵头单位:镇防控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6.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要加强健康知识宣传,通过有线广播、流动宣传车、微信群、宣传画、手机短信提醒和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增强群众防护意识和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强化流感等多病共防措施,倡导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倡导节庆文明新风,不大办婚丧嫁娶,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家庭聚餐10人以内,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牵头单位:镇宣传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卫生健康办、各相关单位。
7.应急准备。镇属各单位、机关各办公室、各村(社区)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防控物资,做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尤其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对节假日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
责任单位:镇属各单位、各办公室、各村(社区)。
(二)强化党政机关、学校和企业疫情防控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防控。镇机关、各事业单位人员春节期间带头在津过节,确要离津的,应征得本单位同意。要加强对来自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区的工作人员及家属排查,随时掌握离津人员动向。要严格审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提倡召开视频会议,减少人员聚集。
责任单位:镇属各单位、各村(社区)。
2.学校疫情防控。寒假放假前,全面排查登记每所学校、每位老师、每名学生的假期计划旅居史,减少不必要出行,鼓励师生在津过节。开学前,准确掌握每一位师生员工及其家人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史,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无遗漏。重点要排查国内中高风险区和境外返回的师生。所在学校要主动点对点电话联系,对来自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区返回师生第一时间掌握健康状况、行程日期、同行人员、交通工具、线路、回津住址等信息,建立精准到人、可追溯14天的师生健康档案,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全镇统一部署,落实分区分级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晨午检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镇中心卫生院继续发挥好卫生副校长作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牵头单位:四面山学区办。
责任单位:镇中心卫生院、各镇属学校。
3.企业疫情防控。各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春节前后,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会议、大型培训、大型演出以及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年会聚会、聚餐等人群聚集性活动。企业必须排查掌握每名员工春节假期期间流动信息情况,返岗人员及家属中是否有居家隔离者和医学观察对象,是否有从国内中高风险区和境外来(返)津的人员。凡春节假期去过国内中高风险区和境外地区的人员,或者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人员,严格按照全镇统一部署的防控工作要求执行。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属事责任,督促辖区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并做好健康防护。镇经济办要加强对企业的督导和检查,确保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执行到位。
牵头单位:各村(社区)。
责任单位:镇经济办、镇防控办,各相关单位。
(三)及时科学处置疫情
1.快速响应。一旦发现疫情,事发地的村(社区)要立即上报疫情防控办,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疫情防控组和医疗救治组接到报告后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并按程序上报区卫生健康委。
牵头单位:镇防控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平安建设办、镇派出所,各相关单位。
2.精准管控。疫情发生后,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区级专家指导下,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依法依规报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规范设置进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群众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涉事村(社区)要协助做好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工作。
牵头单位:各村(社区)、镇平安建设办、镇防控办。
责任单位:镇派出所,各相关单位。
3.配合快速流调。涉事村(社区)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机关各办公室间要加强联动配合,协助区级防控力量,争取最短时间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区防控办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
牵头单位:镇防控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平安建设办、镇派出所,各相关单位。
4.扩大检测。疫情防控组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进展,边调查边检测,快速组织开展核酸采样检测工作,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要边研判边检测,及时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根据研判结果及时扩大采样范围,尽早排除潜在风险。
牵头单位:镇防控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平安建设办、镇派出所、镇中心卫生院,各相关单位。
5.严格隔离。严格落实“点长负责制”,发生紧急情况时,要确保集中隔离场所3小时内正常启用。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人群要严格实施隔离医学观察。要加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落实严格分区、定期消毒、定期核酸检测和个人防护等管理措施,要加强隔离对象的医疗保障、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等工作。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各村(社区)要建立帮扶制度,分别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牵头单位:各村(社区)。
责任单位:镇防控办、镇平安建设办、镇派出所、镇中心卫生院,各相关单位。
6.集中救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有条件的医疗卫生单位要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可通过与其他医疗卫生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等方式,对所有前来就诊的发热患者提供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服务。对于疑似病例和核酸检测阳性者要尽快安排救护车转运至片区集中收治医院隔离、治疗。
牵头单位:镇防控办。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7.环境消杀。镇属各单位、机关各办公室、各村(社区)要对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镇中心卫生院按规定处理。
责任单位:镇属各单位、机关各办公室部门、各村(社区)。
(四)强化保障
1.强化组织保障。建立镇驻村领导包村、驻社干部包社、村(社区)干部包户的三级网格分片包干机制,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要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发挥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强化乡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群众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2.落实应急保障。镇党政办和镇财政办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加强能力储备,配齐足够的社区排查力量,防控物资满足30天运转需要。对于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返乡人员,镇中心卫生院确保切实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检测结果。如出现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时,由镇中心卫生院要抽调全部力量进行核酸检测。
3.强化救治保障。镇中心卫生院要加强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村(社区)卫生室医务人员由整中心卫生院负责组织培训。要落实村医培训,确保能及时识别疑似症状患者,及时送医排查。
4.相互支援机制。结合我镇地区特点,满足不同情形下的检测、隔离、流调、救治等需求,建立分片区相互支援机制,片区内的村(社区)要做好人员和设备安排,就近尽快相互支援,特殊情况下,疫情防控组和医疗救治组统筹全镇检测、隔离、流调、救治力量进行支援。确保一旦发生疫情,支援力量能及时到位。
5.完善应急预案。各村(社区)要加强工作统筹和政策衔接,按照已出台的《重庆市江津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津区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重庆市江津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境外旅居史来津返津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2021年春节期间暨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尤其是重大节假日期间,人流物流加大,加上防控力量薄弱,人员防护意识相对较差,群体性活动增多,传播风险加大,务必提高认识,做好准备,严防死守,抓实抓细防控措施,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
三、督导检查
春节前镇防控办将对各村(社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应急处置预案及演练、防疫物资储备、大规模人群采样点设置、疫情值班值守、防控人员知识掌握工作落实情况等五有一网格要求开展督查。对落实不到位的村(社区)进行约谈,并立即整改;对玩忽职守、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1.村(社区)相互支援分组表
2.大规模核酸检测点工作人员表
3.镇领导分片包村、责任到户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分组表
附件1
村(社区)相互支援分组表
序号 | 相互支援村(社区) |
1 | 复兴、兴农 |
2 | 华盖、东胜 |
3 | 沙河、柏林社区 |
附件2
大规模核酸检测点工作人员表
序号 | 核酸检测点 | 核酸检测点人员 |
1 | 复兴村检测点 | 傅洁、肖萄、刘孔媛、周柯宇、 |
2 | 兴农村检测点 | 梁其马、赵凤连、李开银、陈世浩 |
3 | 华盖村检测点 | 简显彬、郭梅、张露露、徐雪梅 |
4 | 柏林社区检测点 | 简仁会、田原、龚茂鑫、王珍 |
5 | 东胜村检测点 | 陈刚、郑小宇、王欢、匡文彬 |
6 | 沙河村检测点 | 张冬林、彭廷凤、赖留焱、梁家英 |
附件3
镇领导分片包村、责任到户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分组表
村(社区) | 责任领导 | 驻村人员 | 医生 | 派出所 |
东胜 | 杨军 张光强 | 蒋开武 李定宏 王茅 廖李娟 胡兴国 焦辉银 郑黔川 吴银祥 | 邬青 | 邹洪 |
华盖 | 邓宦智 | 夏乾才 游万春 周尚其 程濡潇 屈金涛 岳丕跃 曾蜜蜜 吴昌伟 王桢柯 | 龚晋 | 陈柏杨 |
社区 | 谢洪跃 | 张怡 陈波 胡元超 郑森水 任高群 | 王慧仁 | 陈柏杨 |
沙河 | 侯长友 | 周露霞 周大财 黄潇 陈嘉俊 简代正 张卫东 熊刚 肖鑫 吴杰 | 施昌伟 | 王帅 |
复兴 | 何 平 | 梁家英 王猛 刁宗全 敖荣志 郭静 安琪 杨玉春 陈霞 曹小燕 罗江云 谭静 王恒坤 | 陈洪平 | 王文勇、 彭小齐 |
兴农 | 杨旭红 | 王进 胡德全 王应远 刘人铭 罗昌军 瞿彬 张健锋 黎剑猛 | 王登福 | 王文勇、 彭小齐 |
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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