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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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659494026/2024-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柏林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2-29 [ 发布日期 ] 2024-02-29

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及职能

发布日期: 2024-02-29 11:32:25

一、重庆江津区柏林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重庆江津区柏林镇人民政府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法制、武装、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会务接待、机关后勤等职责。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3名。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民宗侨台、基层党建、群团等职责。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3名。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

(四)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3名。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3名。

(六)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4名。

(七)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

(八)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4名。

(九)人大办公室。主要负责镇人大会议决定事项及镇人大领导交办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工作,草拟街道人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以及镇人大工委会议审议意见和其他综合性文稿,承办街道人大工委召开的各种会议和有关事项,并做好会议前的准备、会议期间的记录、会议后的资料汇编等工作,协调和参与人大换届选举,每年度的人大例会和组织视察、评议、执法检查的有关工作;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协助人大代表组成代表小组并开展活动,受理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好登记、拟办、转办、催办、回复、报告等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学习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承办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设主任1名。

(十)农业服务中心

1.承担乡村振兴农业经济管理,农村重大改革与发展,村社联营专业合作社管理和服务,土地流转,村级集体经济监督指导,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环境保护,森林防火、管护和病虫害防治,林业绿化,退耕还林核实验收、申报,植树造林,野生动植物保护。

2.承担传统产业和特色效益农业的发展服务、承担品牌建设服务。

3.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涉农乡镇企业服务。

4.承担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水资源保护,保障饮水安全,农村道路建设与管护,“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

5.承担农业、畜牧、林业、渔业水产等技术推广与服务,动物防疫检疫,养殖业投入品、畜产品质量安全,奶畜饲养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监管,种畜禽管理,畜禽资源保护利用开发,农机补贴等工作,气象监测、预警与信息发布。

6.承担农用车辆和种子、化肥等农资管理使用,有害生物防控,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渔政、农机安全管理。

7.承担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文化服务中心

1.承担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和乡村文化建设工作。

2.组织群众文体活动及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文艺演出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传承、保护,文物保护和发展;农家书屋、文化电台等免费开放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广播电视服务。

3.体育健身,科普宣传教育,科技培训和青少年校外文体活。

4.区级重点旅游服务、乡村旅游服务工作;旅游规划建设项目申报及代办、协办服务;参与旅游项目建设与管理;旅游资源普查和相关保护工作;旅游资源、旅游政策咨询,旅游宣传营销;旅游便民惠民服务;旅游纠纷调处等工作。

5.指导社区文化室(文化大院等)和农民自办文化组织建设。

6.承担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1.承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受理、初核、转报等工作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2.城乡劳动者等公共就业服务,城乡人才服务和管理。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合作医疗、特困人口医疗救助和五保供养,为保障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维护农民工等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体权益等基本社会服务;民事代办等服务工作。

4.承担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退役军人服务站

1.承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报喜、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2.承担优抚救济及退役军人的其他相关服务工作。

3.承担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承担依法授权或委托领域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市场监管、城镇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和市场监管一般性案件的查处等执法工作。

2.国土资源管理按现行体制运行,与区级部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3.与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共同开展辖区内市场监管执法工作。

4.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

5.承担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单位负责人

李浩 

四、办公地址

重庆市江津区梨园街47号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电话

023-477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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