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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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4-11-04 16:45:18

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人民政府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辖区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职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

(二)机构设置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我镇内设机构统一设置10个办事机构,统筹设置事业站所7个,代管机构设置1个。

1、党政机构设置

(1)党政办公室;(2)党群工作办公室;(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5)平安建设办公室;(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7)财政办公室;(8)应急管理办公室;(9)人大办公室;(10)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2、事业站所设置

(1)农业服务中心;(2)文化服务中心;(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4)退役军人服务站;(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6)旅游服务中心;(7)扶贫开发中心。

3、代管机构设置

(1)江津区城管执法支队柏林大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731.52万元,支出总计3731.5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6.03万元,增长35.9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项目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731.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6.03万元,增长35.9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项目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31.52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731.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6.03万元,增长35.91%,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增加。实有在编人数增加了5人,年中追加了死亡抚恤和丧葬费、退休一次性补贴资金25.69万元以及2021年公务员津补贴、2021年事业单位人员绩效等合计25.89万元;(2)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大碑湖水库400万元、粮食安全及耕地保护111.45万元、陈结路抢险救灾工程补助99.2万元、综合治理项目97.13万元、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76.43万元、民生实事资金50万元、2023年基层政权建设市级补助45.04万元、创建卫生镇26.92万元等方面的投入。其中:基本支出2242.20万元,占60.09%;项目支出1489.32万元,占39.9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31.5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86.03万元,增长35.9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31.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6.03万元,增长35.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7.18万元,增长31.65%。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1.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6.03万元,增长35.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7.18万元,增长31.65%,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增加。实有在编人数增加了5人,年中追加了死亡抚恤和丧葬费、退休一次性补贴资金25.69万元以及2021年公务员津补贴、2021年事业单位人员绩效等合计25.89万元;(2)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大碑湖水库400万元、粮食安全及耕地保护111.45万元、陈结路抢险救灾工程补助99.2万元、综合治理项目97.13万元、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76.43万元、民生实事资金50万元、2023年基层政权建设市级补助45.04万元、创建卫生镇26.92万元等方面的投入。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3.78万元,占38.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56万元,增长5.7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23年基层政权建设市级补助45.04万元、2023年度基层治理奖补16.29万元。

(2)教育支出9.88万元,占0.26%,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4.59万元,占4.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10万元,增长12.2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23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30万元。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74.55万元,占15.4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6万元,下降0.43%。

(5)卫生健康支出142.31万元,占3.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12万元,增长17.4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考核经费7.96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1.70万元,占0.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21年下半年和2022年全年存量违法建筑整治补助经费1.7万元。

(7)农林水支出1206.84万元,占32.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7.11万元,增长162.5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大碑湖水库项目资金400万元、陈结路抢险救灾工程补助资金99.2万元、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76.43万元、民生实事资金50万元、乡村振兴项目32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137.93万元,占3.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11万元,增长38.1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足调剂。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95万元,占0.8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5万元,下降16.8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42.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54.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75万元,增长4.91%,主要原因是:(1)实有在编人数增加了5人;(2)年中追加了死亡抚恤和丧葬费、退休一次性补贴资金25.69万元以及2021年公务员津补贴、2021年事业单位人员绩效等合计25.89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绩效、奖金、职工社保及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87.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0万元,增长3.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组织党员党建学习活动1次。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9万元,增长21.1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27万元,增长34.8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日常保养、维修维护、车辆保险。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0万元,增长37.25%,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经费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00万元,增长40.00%,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经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3.9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访检查、调研、指导工作用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1万元,下降33.50%,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苦日子”,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7万元,增长7.26%,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考察经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44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1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7.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9.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2万元,增长194.0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组织党员外出党建学习活动1次。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9.8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维修费、劳务费、广告宣传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96万元,增长3.7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6.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9.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4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9.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45 %。主要用于采购场镇清扫保洁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40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489.32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对民生实事资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50万元,评价得分95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了公路硬化、路灯安装还未全覆盖等主要问题,提出结合群众需求,加快建设入户便道、安装路灯等下一步工作建议;对粮食安全及耕地保护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63.90万元,评价得分95.63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了仍存在撂荒地等主要问题,提出盘活撂荒地等下一步工作建议;对乡村振兴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32万元,评价得分95.61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了农村生活垃圾转运不及时等主要问题,提出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等下一步工作建议;对2023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5.05万元,评价得分98.35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了群众对东胜文化老街环境质量满意度不够高等主要问题,提出进一步打造东胜文化氛围街等下一步工作建议;对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7.96万元,评价得分99.9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了医保参保率还不够高等主要问题,提出加大宣传医保政策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77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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