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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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32973Q/2024-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3-04 [ 发布日期 ] 2024-03-04

重庆市江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 2024-03-04 14:50:54

重庆市江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
序号 执法类型 事项职权 法制审核情形
1 行政处罚 对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与残疾士兵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行政处罚。 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 对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3 对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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