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32973Q/2024-0001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8-22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2 |
发布日期: 2024-08-22 15:54:19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机构作为机构改革组建的部门,主要负责全区双拥优抚、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军休服务、褒扬纪念、权益维护、基层服务保障等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重点工作为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实施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等重点工作。
(二)单位构成
办公室:负责机关机要通信、保密、档案管理、机关运转、党建、财务等工作;
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组织实施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工作,社保接续,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双拥优抚科:承担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落实优待抚恤政策。
褒扬纪念和权益维护科:承担烈士认定、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人公墓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等,退役军人权益维护,信访接待等工作。
下属参公事业单位:
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接收管理和服务工作。
下属全额拔款事业单位: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信息采集,立功受奖喜报,协助做好退役军人管理工作,承办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3973.33万元,支出总计23973.33万元。收支较上年减少了129.85万元,减少了0.54%,主要原因为卫生健康支出减少了346.31万元,减少了29.36%。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973.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973.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上年减少了129.85万元,减少了0.54%,主要原因为卫生健康减少了346.31万元,减少了29.36%。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397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7.41万元,占比4.08%;项目支出95.92万元,占比95.92%。
4.结转结余情况。无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973.3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93.6万元,占总支出96.33%。收支较上年减少了129.85万元,减少了0.54%,主要原因为卫生健康支出减少了346.31万元,减少了29.3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973.33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29.85万元,减少了0.54%,主要原因为卫生健康收入减少了346.31万元,减少了29.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92万元,减少了3.58%。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收入减少了905.57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73.33万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73.33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29.85万元,减少了0.54%,主要原因为卫生健康支出减少了346.31万元,减少了29.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92万元,减少了3.58%。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减少了905.57万元。
3.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093.6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96.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了15.39万元,减少0.07%,主要原因是退役安置资金减少了308.73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833.36万元,占3.4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了872.63万元,减少51.15%,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医疗较年初预算减少了872.63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46.37万元,占0.02% 。较年初预算数没有发生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7.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5.76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公用经费147.86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63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用0万。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09万元,主要用于加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洗车停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万元,减少14.0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及活动用车次数。
公务接待费0.73万元,主要用于调研学习的接待费用。较年初数预算减少0.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实际接待人次比年初预算减少。较上年增加0.37万元,主要原因是较2022年接待人次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0元,车均维护费4.2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13万元,我部门认真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运行经费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9项,涉及资金22995.9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本次公开整体绩效自评表和一个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重庆市江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监控 |
自评总分 (分) |
99.21 | ||||||||
项目主管 部门 |
306-重庆市江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财政归口科室 |
003-社会保障科 |
部门 联系人 |
成林 |
联系电话 |
18716377978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248,653,364.91 |
260151189.53 |
260151189.53 |
92.15 |
10 |
9.21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48,653,364.91 |
260151189.53 |
260151189.53 |
92.15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全面落实好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项政策有效落实,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全面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士兵相关政策,按政策规定标准发放困难生活补助和医疗补助费、重大节日慰问等,做好国防军队的服务保障工作;全面落实拥军优属政策规定,关心关爱优抚对象,提升优抚对象的政治荣誉感和幸福感,营造全社会爱国拥军的厚氛围。 |
1.全面落实好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各项政策有效落实;2.全面落实相关待遇、接受安置等政策,按政策规定标准及时发放优抚抚恤、生活补助和医疗补助费、重大节日慰问等;3.全面落实拥军优属工作,关心关爱优抚对象;4.确保江津区烈士陵园庄严整接,设施完好。5.落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预算差异率 |
% |
≤ |
60 |
50 |
16.67 |
100 |
6 |
6 |
|||
人员补助按时到位率 |
% |
≥ |
90 |
90 |
0 |
100 |
14 |
14 |
|||
预算项目执行序时进度 |
% |
≥ |
80 |
90 |
12.5 |
100 |
6 |
6 |
|||
绩效管理制度建设 |
定性 |
有效改善 |
全部完成 |
0 |
100 |
6 |
6 |
||||
优抚对象政策知晓率 |
% |
≥ |
80 |
90 |
12.5 |
100 |
14 |
14 |
|||
部门协调信访事项效率 |
% |
≥ |
80 |
90 |
12.5 |
100 |
6 |
6 |
|||
服务对象满意率 |
% |
≥ |
90 |
90 |
0 |
100 |
14 |
14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 |
≤ |
20 |
20 |
0 |
100 |
14 |
14 |
|||
人员补助 |
万元 |
≥ |
9752 |
14298 |
46.62 |
100 |
14 |
14 |
|||
一般支出控制率 |
% |
≤ |
20 |
20 |
0 |
100 |
6 |
6 |
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军队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 |
自评 总分 (分) |
100.00 |
|||||||||||
项目主管 部门 |
306-重庆市江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财政归口科室 |
003-社会保障科 |
项目 联系人 |
成林 |
联系电话 |
18716377978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40000 |
19973 |
19973 |
100 |
10 |
10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40000 |
19973 |
19973 |
10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贯彻上级政策,落实“六老”目标,为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52人及无军籍退休人员15人组织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包含健康知识讲座、荣誉疗养、钓鱼比赛等活动。 |
贯彻上级政策,落实“六老”目标,为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52人及无军籍退休人员15人组织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包含健康知识讲座、荣誉疗养、钓鱼比赛等活动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接待人次 |
人次 |
≥ |
240 |
245 |
2.08% |
100 |
10 |
10 |
||||||
举办宣传活动次数 |
场次 |
≥ |
2 |
2 |
0 |
100 |
20 |
20 |
||||||
经费到位及时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人均费用 |
元 |
≤ |
80 |
79 |
1.25 |
100 |
20 |
20 |
||||||
信息阅读量 |
次 |
≥ |
2 |
2 |
0 |
100 |
10 |
10 |
||||||
宣传政策知晓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参与人员满意度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参与人员满意度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不得遗漏。示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成林 联系电话:023-65556303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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