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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红色基因 我市为11处市级烈士纪念设施授牌

发布日期:2023-03-24 11:57:33


    3月9日,重庆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集中授牌仪式举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11家市级烈士纪念设施单位授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等规定,烈士纪念设施实行分级管理。   2022年我市制定出台《重庆市烈士纪念设施分级保护管理办法》,将烈士纪念设施分为国家级、市级、区(县)级。


根据该办法,经过区县申请、评定小组考评、市政府同意,北碚区王朴烈士陵园等6处设施被评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加上此前评定的5处,目前我市共有11处市级烈士纪念设施。


它们是:涪陵区烈士陵园、涪陵区李蔚如烈士陵园、北碚区王朴烈士陵园、巴南区南泉革命烈士陵园、江津区烈士陵园、南川区韦奚成烈士陵园、綦江区石壕红军烈士墓、大足区烈士陵园、丰都县革命烈士纪念馆、奉节县彭咏梧烈士陵园、酉阳县烈士陵园。


据了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自成立以来,先后开展了零散烈士墓专项维修工程、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和烈士英名墙专项建设工程,我市烈士纪念设施面貌得到有效改善,管理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烈士纪念设施分级保护管理力度,指导各区县制定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评定标准,完善申报程序,积极创建一批国家级、市级、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同时,加强统筹规划、丰富纪念元素、完善纪念功能,进一步发挥好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主阵地作用,讲好英烈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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