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1298D/2023-00001 | [ 发文字号 ] | 津政务服务办发〔2022〕6号 |
[ 主题分类 ] | 行政事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3-22 | [ 发布日期 ] | 2022-04-05 |
发布日期: 2022-04-05 16:26:22
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区公安局白沙分局、各派出所: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创新优化政务服务能力,持续加强基层公共服务中心能力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办事“多头跑”问题,实现政务警务“一站式服务”,让群众真正体验办事的便捷和高效。根据全区统一安排,现就全区公安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入驻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主动向镇街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领导支持,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负责协调落实,切实做好辖区公安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入驻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
二、因地制宜制定入驻方案。各单位积极对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入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解决入驻存在的困难,制定入驻方案,倒排工期、赶早落实,争取早日“一站式”为企业群众提供治安、户政、交管等业务的办证办事服务。
三、分批统筹推进入驻工作。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基本具备入驻条件的镇(街道)请于5月1日前完成入驻。目前正在建设便民服务中心的镇(街道),请提前规划预留公安服务窗口和功能房,待便民服务中心建好后再入驻。因办公条件限制,暂不具备入驻条件的镇(街道),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争取尽快入驻。
特此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2022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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