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利老年人办事,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便利老年人办事服务的通知》要求,制定了《江津区便利老年人办事服务十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1115



江津区便利老年人办事服务十条措施


一、灵活设置线下办事服务渠道。全区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公共服务单位、镇(街道)、村(社区)确保设置必要的线下办事服务渠道,整合资源并灵活管理,运用“政务服务+邮政”、“政务服务+银行”等模式,便利老年人办理涉及医疗、社保、民政、金融、电信、邮政、信访、出入境、生活缴费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

二、优先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全区各级实体办事大厅应合理布局,配备引导人员,设置现场接待窗口,优先接待老年人,为老年人提供咨询、指引等便利化服务帮助,优化办事流程,推广“一站式”“一窗式”服务,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

三、支持老年人用现金缴纳相关费用。全区各级实体办事大厅涉及相关费用缴纳的,办事窗口应支持现金和银行卡支付,任何单位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

四、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理。推动养老金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户籍办理等高频事项办理向基层延伸,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大放权力度,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下放到镇(街道)及村(社区)办理,便于老年人就近办、一次办。

五、为老年人提供全程代办及上门服务。各村(社区)建立代办员队伍,为老年人提供全程代办服务,代办服务主要涉及民政、医保、社保等高频事项。鼓励为行为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办理服务,不得强制要求其必须到政务服务场所使用智能设备办理业务。

六、设置老年人“无健康码通道”。全区各级实体办事大厅不得将“渝康码”等“健康码”作为人员通行的唯一凭证。老年人可凭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纸质通行证明等替代措施进入实体办事大厅,全区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场所为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设立“无健康码通道”,并做好服务引导和健康核验。

七、提升老年人办事体验感和满意度。完善全区各级办事大厅老年人设施设备,设置老年人“爱心服务专区”,提供轮椅、放大镜、老花镜、急救箱等物品。制作老年人易懂的宣传读本、办事指南、资料清单,尽可能方便老年人识别和阅读。各级办事大厅要组建服务老年人爱心志愿队,给予老年人更多的帮助和关爱,提升老年人的办事体验感和满意度。

八、加快推进网上办事平台适老化改造。优化“渝快办”平台,推出老年人服务专区,具备授权代理、亲友代办等功能。推进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津贴补贴领取等老年人高频事项由系统自动办理。加快电脑端、移动端适老化改造,完成界面交互、内容朗读、操作提示、语音辅助等功能优化工作。鼓励为老年人提供大字版、语音版、方言版、简洁版服务应用,提供相关应用的“关怀模式”“长辈模式”,将无障碍改造纳入日常更新维护。

九、广泛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培训。镇(街道)、村(社区)要通过专题讲座、院坝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培训,对老年人常用的“渝康码”使用、医保社保线上办理、水电气线上缴费、“渝快办”运用等技术进行宣传讲解,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

十、建立老年人意见建议收集反馈机制。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好差评”、政务服务特邀监督员制度作用,通过走访调研、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等形式,广泛收集老年人办事服务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老年人关切关注的问题,推动解决老年人反映较为集中的办事难点堵点问题,为老年人提供更加精细化、个性化的办事服务。

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1115日印发

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发布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