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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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务服务办函〔2022〕25号 关于江津区第十七届一次政协委员提案第031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2-05-19 17:21:48

尊敬的陈卫东委员、刘必衍委员、吴嘉斌委员:

您们好!您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企业主管部门主动“登门”服务的建议》《关于江津区营商法治环境现状分析与优化建议》已收悉。感谢您们对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就您们提出的相关事宜作如下回复:

(一)关于提案中所提出的“加强政务服务能力”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建设性。2020年,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印发《江津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开展规范涉企中介服务。编制涉审服务目录清单和涉审中介机构名录库,健全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扩展信息公示渠道,公布中介收费标准,供业主自主选取。按照“多评合一”要求,精简整合同类评估事项,推动首次评估结果通用。坚决打破垄断,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对于各类中介服务评估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进行合并,最大限度减少评审环节的随意性,从而提高效率、规范行为。加强中介信用监管,严肃查处中介服务机构的不正当竞争及其他违法行为,对涉及违法行为的列入“黑名单”。现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有咨询窗口、意见信箱、“营商江津”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广泛收集民营企业意见建议。

(二)关于提案中所提出的“创新市场监管”的建议,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我区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全区各相关部门应领尽领目录清单、编制检查实施清单、采集监管行为数据。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市场监管领域实现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科学制订抽查计划,严禁随意执法检查,擅自扩大检查范围,统筹组织实施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防止出现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现象。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部门扩大至18个,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全面实现平台化。印发《2021年度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16个部门制定了联合抽查计划28个,涉及抽查事项清单45个。印发《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通知》,建立“首违不罚”、“周五执法”制度。

(三)关于提案中所提出的“提升司法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的建议,关乎企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值得我们高度重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江津区主动担当作为,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持续用力。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依法办理非法经营、假冒注册商标等刑事案件。建立律师包片联系机制。每个园区明确1-2家律师事务所,定向包片联系,服务入驻企业。律师在线为企业主提供法治宣传、法律答疑等服务。建立中小微企业法律工作联络员机制。对未聘请法律顾问的中小微企业和商会协会,推荐有丰富执业经验的律师担任企业或商会协会的法律工作联络员,律师日常解答法律问题不收取服务费用。建立“法治体检”活动双周沟通协商机制。每两周组织召开“法治体检”活动双周沟通协商会,评估活动开展成效,研判重大疑难涉企案件,确定下一阶段走访服务企业名单。

(四)关于提案中所提出的“加强权益保护”的建议,反映了企业的所系所盼,也是我们工作的重点。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建设。积极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不断深化矛盾解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实现诉前委派调节和诉中委托调解,“政协委员工作室”“胡大姐调解室”“老高调解室”有效调解纠纷。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区法院、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总工会建立劳动争议纠纷诉调一体对接工作机制,办理涉劳动争议案件。服务保障基层治理。以江津纳入全国首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为契机,启动“无诉村居社”创建活动,与广兴镇红塘村等四个村居签订《联动协作框架协议》,开展驻村法律帮扶、流动普法课堂,为村规民约制定提供法律指导,助力乡村“善治”。

(五)关于提案中所提出的“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建议,贴合企业发展需求,我们将持续用心用情用力提升工作质效。规范获得信贷工作,推进政银企对接长效化。共享区属重点项目与规上企业信息,定期收集企业融资问题,实施台账式动态管理,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抽调专干组成金融管家,定期推送银行机构落实“一对一”上门对接。升级首贷续贷中心服务。引导多家银行轮值入驻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中心,创新线下服务模式。通过“长江渝融通”首贷续贷中心线上服务平台,定向推送企业融资问题,提升政银企对接服务精准性与便利度。规范合同管理,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违规设立的市场准入许可及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保护中小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规范涉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家案件处置法律程序。加大招才引智,加大国家级人才培养、引进、推荐力度,构建全过程、专业化、一站式人才服务体系。全面清理涉政府机构拖欠市场主体账款、不兑现政策、未履行承诺等情况,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尊商、亲商、重商、扶商、安商的社会氛围。

(六)关于提案中所提出的“企业主管部门主动登门服务的建议”,符合企业需求,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也是我们工作的重点。一是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工业企业(项目)工作机制。今年2月,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领导干部联系工业企业(项目)的通知》(江津委办〔202213号),明确2022年区领导、区级部门领导、各平台和有关镇街领导要分层级对口联系服务全区规上工业企业,实现全区规上工业企业联系服务全覆盖,全力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切实推动问题解决。二是开展“万家企业大走访”活动。20211220日至2022120日,我区开展了为期1个月万家企业大走访活动,全区各镇(街)各工业园,区综合保税区,区国资委等相关部门走访市场主体(含国有企业、大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10036家,全面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实现了走访服务“全覆盖”。各走访服务组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全面收集意见建议,对符合政策规定、可以现场解决的,当场对接办理;对需要履行法定手续的,限期抓紧办理;对企业普遍反映的税收、环保等突破现有政策的问题,及时释疑解惑;对企业反映的财务等管理制度不健全、企业文化建设滞后等问题,后续跟进指导。三是“线上+线下”惠企政策精准直达。积极打造统筹全区服务企业的微信线上平台——“营商江津”,归集全区惠企政策,筛选出可兑付惠企事项49项,完善政策库管理机制。归集全区800余条企业信息录入“营商江津”线上平台,结合企业预定信息,建立企业标签化精准画像,现已主动精准推送惠企信息300余条。线下开展“企业公开课”活动,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江津区税务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8家单位组成的授课团队,为广大企业代表宣传讲解税收减免、金融信贷、社保就业等纾困惠企政策,并现场解疑释惑。四是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建立了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聘请来自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企业界、基层干部群众的20名人员担任观察员,不定期开展督查调研活动,走访企业,听取意见,精准对接服务企业需求,排摸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搭起政府与企业的沟通桥梁,为全区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工作发挥积极作用。持续发挥传统政企沟通渠道。继续利用好区委“双月座谈会”、暑期谈心会,“非公人士接待日”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联席会议等传统的政企沟通渠道,区领导听取民营企业对促进江津高质量发展的一些好的意见建议。五是积极推动政银企对接服务。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定期从各行业主管部门、园区、镇街收集企业融资需求,交办银行进行跟踪对接,截至目前,已收集106家企业融资需求,建立动态融资需求台账进行跟踪销号,并上门对接拜访部分企业。召开全区金融业座谈会,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主动服务意识,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截至20224月末,全区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000.36亿元,同比增长11.55%

(七)关于提案中所提出的“对江津区营商法治环境建设的现状分析及优化建议”,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持续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一是加强执法监督,着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清理规范精简执法事项,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管理。起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1985号)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起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131),培育践行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确立了“首违不罚”、周五集中执法等制度,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创新编订《江津区行政处罚工作手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优化行政执法培训方式,聘请第三方开展执法案卷抽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完善多元化解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制发《关于深化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津平安办〔20208号),和全区“公调”、“诉调”、“访调”工作意见,深化重大纠纷联调联动制度,健全纠纷告知、劝导分流、转接办理、信息共享、情况反馈、联席会议等协调联动机制;成立了知识产权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商事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制发《劳动争议纠纷诉调一体对接工作办法》(津法发〔202043号),通过设立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室、组建一支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员队伍、建立一项联席会议制度等举措,依法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021年我区调解劳动争议纠纷171件。整合法律资源服务民营企业。组建律师巡回“法治体检”团,组建公职律师“法治体检”团,组建重大疑难涉企案件律师会诊团,为企业发展提供法治服务,及时化解矛盾纠纷530余件。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从源头提供制度保障。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未经合法性审核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提交制定机关集体审议。制定涉及企业重大权益的规范性文件时,充分听取和采纳民营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商会的合理意见和建议。按季度对部门、镇街的所有发文目录进行核查,加强部门、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每季度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业务培训,增强部门镇街规范性文件管理能力,从源头上避免出台加重企业负担的规范性文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四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全民法律意识。印发《关于开展“法润千里·治汇广大”法治宣传活动工作方案》,转发《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季活动的通知》,细化责任分工,压实主体责任。制作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短视频1个。利用公共法律服务自助平台和100台自助终端机、160村(居)法治融屏、8个公交站台、65个楼宇广告机、310辆公交车车载广告、505辆出租车顶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按“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我们将根据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不断推动我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迈上新台阶。

此复函已经我办王磊主任审签。您们对以上答复若有意见,请与区政务服务办政务服务管理科联系,以便我办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2519日      

(联系人:黄飞;联系电话:4751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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