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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务服务办函〔2021〕20号 关于区政协第十六届五次会议第61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1-05-28 15:46:10

九三学社江津区工委,尊敬的刘安梨委员、欧阳清泉委员、刘安兵委员:

区政协第十六届五次会议第61号提案《关于对标国际先进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将您提出的相关事宜作如下回复:

一、关于优化审批时限的建议

(一)提升政务服务审批效能。深入开展“四减一办”行动,组织全区38个部门、30个镇(街道)开展事项认领发布工作,形成了1370项区级和138项镇级标准化事项清单。目前全区政务许可事项即办件占比40.8%,全程网办占比82.77%,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压缩比达83%,办事平均跑动次数0.18次。2020年度江津区政务服务效能水平评估总体指数为87.47,较2019年提高6.71,效能为“优”,高于全市平均指数85.73,排名全市第14名,较2019年提高5名。

(二)推动“一窗综办”全覆盖改革。投入8300多万元,实施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扩容工程,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添置扫码器、快递柜等设施设备,材料受理分发实现无缝对接、电子流转,1370个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区行政服务中心共设置65个分领域综窗和30个无差别综窗;各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平均设置10个综窗、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平均设置5个综窗,全面推行无差别综合受理。全市首个乡镇级“一窗综办”落地圣泉街道。

(三)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一是梳理“零材料”事项清单。分两批次梳理税务、公安、民政等部门事项264项,要求各部门按照申请人凭有效证件即可直接办理的原则,对“零材料提交”事项梳理进行流程优化、减环节、压时限,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二是深入开展“一件事一次办”。认领市级26项、梳理区级24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设置“一件事一次办”专区,明确综合窗口办理流程,收集每件事所涉部门的材料清单、申请表单,整理出办理一件事详细流程和申请表,形成50套主题套餐服务,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办成”。三是加快推进跨省通办。在与四川省泸州市在“川渝通办”第一批95项事项清单基础上,梳理新增了37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川渝两地企业和居民在办理企业开办、户口迁移、身份证换领补领、电子监控违法处理、普通护照签发等事项时,可利用“跨省通办”一键搞定。

(四)开展“千人服千企”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江津区“千人服千企” 精准帮扶活动工作方案》,按照统一组织、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精准帮扶原则,对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农业领域企业、交通运输行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类别及部分重点项目约1000余户企业及项目,由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抽调约1000名干部开展精准帮扶活动。成立江津区“千人扶千企”精准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和9个帮扶小组,严格实行“13710”工作制度(“1”即对一般简单问题当天研究部署,做到一般性问题不过夜;“3”即对有一定难度的问题3天内要向综合协调办公室反馈办理情况;“7”即一般性问题原则上7天内要落实解决;“1”即重大问题包括一些复杂问题要在1个月内落实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拿出解决的时间节点和方案;“0”即所有事项都要跟踪到底、销号清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着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高地,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完善全区政务服务评估评价机制。一是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将全区所有政务服务机构、人员、事项全面纳入“好差评”评价,开通窗口评价器评价、受理通知书二维码评价和短信评价等八种渠道。截至目前,完成政务服务评价事项评价总量16万条,好评率达99%。二是印发了《江津区营商环境问题收集交办工作制度》和《江津区营商环境评估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开发完成江津区优化营商环境在线测评小程序,目前已完成评价数据收集工作,下一步将形成评价分析报告送区政府审阅。

(六)加强审批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一线工作人员培训,通过专家培训、业务骨干教学、业务研讨等方式,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理论及业务水平、服务意识、办事效率。持续开展窗口人员形式主义、官僚式主义专项治理,对服务窗口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加强入驻部门中层干部、首席代表和审批服务人员作风建设,定期通报政务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及有关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二是开办干部专题培训班,开展江津区优化营商环境暨政务服务效能提升专题培训班。邀请多位市级部门处长、专家紧紧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这条工作主线开展了极具针对性的专题培训。加强了全区各级各部门对营商环境工作的认识,提高了广大干部的营商环境理论素养、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

(七)强化宣传引导。一是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制定实施《江津区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的通知》,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系列行动,持续跟踪报道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取得成效,扩大影响力。414日,我区《重大项目代办制,企业发展更舒心》获评“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十佳示范案例”颁奖当天,在《重庆日报》推出1个整版展现江津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的专题宣传。二是加强信息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共编发6期《营商江津》工作简报,及时反映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工作动态、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送区四大班子领导审阅,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和前瞻性建议。在《重庆日报》《江津日报》等媒体上发布新闻稿件20篇,在市发改委主办的微信公众号《营商重庆》上发布稿件2篇。三是常态化开展“企业公开课”活动。312日,由区营商办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江津区税务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人员深入园区开展2021年度第一季度“企业公开课”,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本次次开讲共179家企业代表参与听课,同时双福工业园授课进行线上同步直播,共680余人次进入微信小程序在线听讲。

另外,您所提出的进一步压缩中介机构的服务时限的建议,由于中介机构服务属于市场行为,区级相关部门并无权力进行约束,我们将把您的建议及时反馈至市级部门。

二、关于优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事项的建议

一是设置专门窗口,落实专人服务:在江津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设立“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办理”,在“渝快办”“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专用入口,推行“一网通办”。进入该窗口的项目,在申报提供要件后,积极主动服务,由建设手续各环节的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其他部门解决办件过程中的问题,确保一次申报成功,避免反复退件。二是协调部门联动,积极培育项目:积极摸排并全面收集符合条件的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建立项目库和台账,并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互通联动机制,安排专人跟踪审批事项动态。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和业务培训:采取多种措施、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的“1+14”具体优化改革措施,定期在各园区发展中心走访举办“企业公开课”,分类别讲解审批流程、审批时限、资料清单等,面对面沟通交流、现场答疑解惑,发放办事指南和宣传单,在机关办公楼、审批服务大厅、各园区发展中心滚动播放宣传动画片,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加强对窗口及审批工作人员培训指导,聚焦熟悉改革措施、精通办事流程、热心为民服务等方面,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关于优化政府投资类工程款支付流程的建议

目前,我区财政局下发了文件,统一制定了工程款支付的报销单,区住房城乡建委严格按照报销单要求执行审批支付流程。同时按照三重一大制度,大额款项均需报党组会讨论。

四、关于制定标准版本资料供市场主体参照使用的建议

目前,我区已整合“渝快办”上涉及多个办理事项的设定依据、所需材料、受理标准、审批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变“多次告知”为“一次性告知”办事申请人;合并、精简、优化“渝快办”涉及多个办理事项的材料、表格,整合成“一张表”“一张材料清单”,变“多次填表、多次提交”为“一次提交、多次复用”。

五、关于规范执法,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素质的建议

(一)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等相关规定,印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131号),指导各行政执法主体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上,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充分听取和尊重人民群众的意见、需求,引导行政相对人积极参与行政管理,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管理,管理、执法、服务有机融合,逐步提高行政相对人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

(二)建立涉企执法检查协调机制。为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局组织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召开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工作会。各参会单位围绕本单位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本领域关于执法检查的规定(特别是硬性规定)进行交流发言,商讨解决对策。会议决定由我局不定期召开涉企执法检查推进会,协调解决涉企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三)建立“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实行“首违不罚”制度,对主动中止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目前已有十个区级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和实际运用执行情况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我局每周三收集汇总“首违不罚”清单执行情况,挖掘典型经验做法并及时进行宣传推广。

(四)优化行政执法方式。注重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采取提醒、示范、协商、契约、建议、劝导等方式,向行政相对人提供法律、政策、安全、技术、信息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实行行政执法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指导行政相对人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实现行政指导与严格执法相得益彰,避免机械教条式、简单化“一罚了之”执法思维、习惯和方式。

六、关于推进企业遗留问题清零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建议

根据《江津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江津委办发〔202019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全区民营企业固定资产办证,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制定了《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企业遗留问题清零专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将民营企业固定资产以“遗留问题”模式办证作为重点专项工作,多次组织专题会商,对民营企业和农民联建房遗留问题办证进行深入研判,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的原则,形成遗留问题分类处置方案,针对全区251个项目完善“一企(一项目)一策、一企(一项目)一团队”,通过“前移”办公,巡回到各工业园发展中心现场办公,面对面指导、服务或现场察看研判、审签表单,全力推进民营企业固定资产办证综合审批“清零”。 截至目前,全区民营企业以“遗留问题”模式办证项目具备基本条件的158个,已申办项目98个、其中已完成综合审批项目44个,完成产权证办理3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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